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修宪,日本走向“正常”的最后一步

对于日本宪法第九条,美国学者拉密斯称其是“最伟大的和平构想”,“从公布的瞬间就与以往的时代划清了界限”。
    “日本必须修改美国所给予的和平宪法,这是我一贯的信念。”——中曾根康弘
    
    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说,“日本人是以耻辱为原动力的”。对于许多日本人来说,和平宪法或许并不是一个值得称耀的“伟大构想”,而是一种耻辱。
    本月16日,日本自民党将举行会议,讨论修改宪法的议案,并计划随后提交日本国会讨论。这一次修宪的核心,亦如自民党年初公布《2004年活动方针》中所说的,就是放弃和平宪法,也就是第九条。
    
    第九条,和平宪法的灵魂
     和平宪法是对现行《日本国宪法》的形象称谓。该宪法是二战结束后,日本政府在美军占领当局的监控下,于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的。该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和平宪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第九条。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根据该项条款,日本将“永远”而非暂时的废除军备,不加区别的放弃任何战争,而不能再像二战中一样打着“自卫”的旗号发动侵略。战后,日本确立的以“专守防卫”、不行使“集体自卫权”和“无核三原则”为核心内容的防卫基本准则,就是基于宪法第九条。
    在日本战败最初,一些日本人就反对修改旧的帝国宪法,创制新宪法。而在和平宪法制定后的近60年间,日本政界和学界的许多人也从未放弃修宪的努力。日本右翼更是视这部宪法为一种屈辱。
    和平宪法生效之日起,日本朝野修宪与护宪之争就一直在上演。其间曾有三次高潮。第一次发生在1950年代末,以前首相鸠山一郎和岸信介为主力;第二次发生在1960年代中,岸信介退到幕后,但却操纵着保守的党内政治集团继续对宪法发起挑战;第三次高潮是1980年代初,这一次挑头人物是中曾根康弘。
    综观日本的修宪历程,修宪的目标始终非常明确,就是废除第九条,使日本成为“正常国家”。虽然这些努力最终都失败了,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对宪法发起挑战的最大的势力,始终来自日本执政力量,来自日本政界的高层。
    
    早被架空的和平宪法
     自民党《2004年活动方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修改现行宪法,争取在2005年11月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以及调整自卫队《防卫计划大纲》。而后者实质上是前者的具体化。鉴于自民党这一次所表现出的志在必得,这或许将掀起日本修宪与护宪之争的第四个高潮。
    此次修宪,首当其冲的仍然是宪法第九条,日本希望通过修改该条款,从而彻底打破长期以来宪法对于日本军队、防务等方面的约束。促使修改后的宪法条文具体化的行动也早在自民党的计划之中了,就是调整《防卫大纲》,它所针对的是前述基于和平宪法的三个防卫准则。
    首先是自卫队地位问题,小泉公开声称“自卫队实际上就是军队。宪法早晚会承认自卫队是军队”,修改了宪法第九条,日本就可以为自卫队“正名”;其次是集体自卫权问题,因为和平宪法规定日本没有交战权,所以就谈不上集体自卫权,比如以往日本对美国的军事援助只能局限于提供军事基地和经费,而不能出武器和人员;另外,海外派兵问题也将成为一个焦点,现行宪法规定日本要“专守防卫”,而修宪派认为这样则限制了其发挥国际影响,因而必然要对此进行修改,甚至可能做出重大突破,例如先制攻击。
    事实上,日本修宪派直接针对宪法的努力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自岸信介时代以来,日本政界通过一系列间接努力,如重新解释宪法等,已使日本在多个方面突破了和平宪法的约束。如2003年5月的“有事三法案”,自卫队已经被授权可在“预测到”即将发生紧急事态时,实施先制攻击;在“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的许可下,2004年1月9日日本自卫队得以首次踏上依然处于战争状态的外国领土等等。
    除了公开的议会提案之外,日本在行动上暗中突破宪法的约束也从未停止。例如,自卫队早已是军队体制;日本历年来一直在大幅度增加军费开支,强化自卫队战力;宣布参加导弹防御系统,派战机参加海外举行的军事演习;在公海开火击沉可疑船只。通过这些努力,可以说日本现行宪法确立的“和平性”早已摇摇欲坠。
    
    民意是最后屏障
     日本“和平宪法”以其彻底的和平性在人类文明史上独树一帜,也为战后日本迅速重新崛起奠定了基础。但也正因为其彻底的和平性,随着日本实力的不断膨胀,日本越来越认为该宪法已变成阻碍其试图成为一个政治大国、军事大国,发挥国际影响的障碍。日本学者清水几太郎就持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和平宪法“必须修改”,“《日本国宪法》第九条,是美国为了达到彻底削弱日本的目的而强加给我们的规定,以便不使日本再次成为强大的国家。”
    根据日本宪法,任何对宪法提出的修正案都必须先提交到国会,在得到国会参众两院至少2/3的议员的同意后,才能交由国民进行公决投票。最后必须有2/3的国民同意,宪法的修改才最终成立。显然,日本宪法的修改程序较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更为严格,它必须经过间接和直接民主两道程序才能够生效。日本历史上的修宪运动之所以未能成功,与这一修改程序有很大关系。
    但从国际及日本国内的情况来看,现在修宪显然是一个绝好的时机。在国内层面上,日本社会思潮呈现总体保守化的趋势,政坛几乎被主张修宪的保守势力完全控制。2003年日本众院大选,对修宪持积极态度的当选议员超过70%,反对修宪的只有14%,这是战后第一次出现修宪派能够在国会中聚集起多数的情况。
    而战后成长起来的日本年轻一代,没有战争体验,护宪的口号不再像以前那样具有极大的魅力,民意开始向修宪倾斜。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经济复苏乏力,政局动荡,国民普遍对现实不满,求变心切,民族主义思潮乘机抬头。一些主张对外强硬的“鹰”派政治家人气急剧上升,从而导致修宪的主张在政坛甚嚣尘上。这是一系列战争法案在国会内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的原因。
    根据最新的民意调查,日本支持修宪的人已经超过60%,但是在涉及核心的宪法第九条上,民间反对声音仍然比较强,特别是日本的和平运动,他们将成为日本修宪派的最大障碍。
    
    日本要成为“远东的英国”
     修宪当然是日本的战略诉求,但同样也是美国的诉求。和平宪法虽然是美国为日本制定的,但是最早破坏和平宪法的同样也是美国。在冷战刚开始的时候,是美国要求日本重整军备的;在朝鲜战争期间,又是美国奠定了今日日本自卫队的基础;冷战结束后,日本挑战和平宪法,同样也是美国怂恿的结果。
    冷战结束后,日本获得了较大的战略发展空间。美国发现,美国在亚洲面临的挑战要远远大于欧洲。“9·11”事件后,美国开始利用反恐调整全球部署,侧重点开始慢慢向亚洲倾斜。而伊拉克战争、全球反恐及其战略安全的需要,也使得日益孤立的美国迫切需要获得日本更多的支持。
    布什政府今天表现出的对日政策,缘于2000年时一份不起眼的报告《美国与日本:迈向成熟的伙伴关系》。这个报告的主持人是现布什政府内的“鹰派”人物、副国务卿阿米蒂奇。该报告希望“以美英特殊关系为榜样,强化美日安全关系”,使日本成为“远东的英国”。它对日本的要求就是,不要躲在和平宪法后面,而要站出来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者说,成为美国利益在亚洲的支撑点。
    “和平宪法”执行了50多年,其所反映的国际力量对比及日本国内状况都已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有其需要修改的地方。日本也不可能长期甘于以“经济大国,政治矮子”的角色存在于国际舞台。与德国不同,德国可以通过欧盟的力量,在欧盟中起主导作用,主导欧洲防务,从而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对于日本来说,不断谋求较大的国际空间,提升国际地位,打破和平宪法对其走向国际社会的约束则成为必然选择。因此,去掉和平宪法对日本形式上的束缚,仅仅是一个标志,是日本成为“正常国家”的最后一步。
    世界其实并不担心日本成为一个“正常国家”,世界担心的是,成为“正常国家”后的日本是否能以“正常的心态”与世界相处。这种担心并非无中生有,是日本政府自身的所作所为———修改教科书、否认侵略历史等等,给国际社会留下了不负责任的强烈印象。2004年初,日本政府在有所举动之前,向邻国频频派遣高级官员解释日本的政策。显然,日本也清楚地认识到其新动向对亚洲各国可能的影响,但这也昭示了日本会在谋求大国地位的路上不断地走下去。而对于一个“正常”的日本,人们只能静观其变。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