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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12.3)


    导读:
    国土资源部:5678个开发区被清查738人被处分
    建章立制协调配合 天津重视代表议案再办理
    探索经济特区发展和立法新思路,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会首次会议举行
    解决欠薪问题需要政府强力干预

    
    
    
国土资源部:5678个开发区被清查738人被处分

    
    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查各类开发区5658个,已撤并整合2046个;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件,有738人被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面积已占有偿用地总面积的30.16%。
      
    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王世元介绍,通过治理整顿,基本刹住了乱设开发区“圈地”之风。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撤并整合的各类开发区有2046个,违法乱批滥占耕地势头被初步遏制。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信息显示,国土资源部10月受理的来信来访量比9月明显下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也得到规范,据了解,全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面积占有偿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今年l月至9月已达到30.16%。
    
    来源:《北京晨报》
    
    
建章立制协调配合 天津重视代表议案再办理

    
    天津市改造二级河道,河底原来是采取硬化办法,现转为泥土做地层,以利于生态平衡;市房管局直接管理的高层旧楼因电路老化,空调、电暖气带不动,如今经增容改造,安装一户一表……这桩桩件件都是天津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的结果。今年初召开的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4件,建议、批评、意见608件,目前已全部办复完毕,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98%。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尊重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大事来抓。“建章立制,严格依法办理,这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1999年先后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及《代表议案工作条例》,使办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效率和水平。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了代表议案处,专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还与市政府共同编印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手册》,依据法律法规,具体细化办理工作的责任,提供指南服务。
      
    在天津,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与“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逐步建立了办理工作的人员培训、定期汇报、前中后“三走访”、联合会办、专题协调、考评等制度。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红升说:“政府在办理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汇报进度,征询意见,重在解决疑难问题。”市政府按照市长戴相龙的要求,把办理工作视为依法行政的重要部分。市政府开设人大代表专线电话,及时倾听代表们的呼声,使他们反映的社情民意成为各部门的决策参考。
      
    对不满意件的再办理,是天津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今年5月份,对608件建议办复情况征求反馈意见时,人大代表表示满意和理解的有578件,尚有30件代表表示不满意。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把这些不满意件提出来,会同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分析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协调督促办理。至今,不满意件经过再次办理,只剩下6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负责同志说:“我们的目标是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也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
    
    短评:重在落实
      
    “众人拾柴火焰高”。代表议案、建议在天津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记者在天津采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感受。
      
    为什么天津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从大的方面讲有两个因素:
      
    首先,代表议案和建议本身质量高。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介绍,天津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质量逐年在提高,原来有一些议案只关注小区域问题,说些“鸡毛蒜皮”的事甚至个人的事;而今“议大事”的议案越来越多,讲的都是群众关注的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一个议案涉及几万几十万人的直接利益。代表议案建议水平高,归结于人大代表的素质,归结于人大代表的工作扎实。同时,也归结于人大常委会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的保障和服务到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代表学习、举办知情视察和知政报告会,召开代表座谈会。
      
    其次,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识到位、制度规范、配合协调。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具体利益,他们的议案和建议往往集中了老百姓的智慧,载着老百姓的热望,这是送到我们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门口的“智囊”、“真经”,有什么理由不去扎实办理呢?天津市领导认识到位,他们说,对于那些能办到的事,我们没有理由不办。天津市制定了两个条例,形成一系列制度,各方配合有力,确保了代表建议和议案件件有着落。
      
    来源:《人民日报》(2003年12月02日第十版)
    
    
探索经济特区发展和立法新思路,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会首次会议举行

    
    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首次会议日前在海南省海口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圳、珠海、厦门、汕头4个经济特区市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国内部分专家学者共4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授予经济特区立法权,对于经济特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发挥试验田等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自授权以来,各经济特区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推进特区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大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为全国范围内实行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特区必须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在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探索特区发展和特区立法新思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更加充分有效地运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特区的立法权限。
      
    会议认为,当前,各经济特区要特别注意从各自的实际出发,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解决各自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阻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发挥“排头兵”作用。要把营造特区的体制优势、产业优势、开放优势、生态优势作为特区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变通”、“填缺”功能,在加快特区展的同时,为健全我国法制提供实践经验。
    会议决定建立经济特区立法创新的联系和协作机制,由各特区所在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为联络员,不定期举行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交流立法创新的做法和经验。
    
    来源:《人民日报》(2003年12月01日第四版)
    
    
解决欠薪问题需要政府强力干预

    
    岁末年终,春节将至,民工讨薪又成为媒体一个苦涩的“热门话题”。
      
    翻翻近日报纸,此类新闻可谓俯拾皆是,许多地方旧账未清,新的拖欠继续发生。比如,日前新华社的一则报道说:400多名安徽籍民工裹着满是污垢的棉被,躺在北京的几处立交桥下过夜,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们进京干活已经半年之久,如今每人被欠薪水都在3000元以上,许多人身无分文,有家难归,其惨况令人心酸落泪,扼腕痛心(载11月25日《中国青年报》)。再比如,广东乳源县数百名筑路民工追薪8年至今分文未得,当年的壮汉等白了头等弯了腰,有的已经病故离开人世。8年来这条公路为投资股东带来了8000多万元的效益回报,但却无钱偿还拖欠多年的民工工资(见11月23日《羊城晚报》)。而据权威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每年进城务工的农民有9400多万,被拖欠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70%(据11月25日《扬子晚报》)。
      
    应当说,数字是相当惊人的,欠薪在一些地方或行业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细加分析,拖欠问题非常复杂。首先是“连环套”拖欠。比如在建筑行业,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拼命压价,建筑商为了拿到项目,不惜垫资经营,然后再把拖欠“链条”向下延伸,包袱甩给劳务企业,理由是开发商给钱太少或不按时足额付款,经营亏损没钱发工资。最后,劳务单位即通常所说的包工头把所有的拖欠和负担全部转嫁到民工头上。其次,也有恶意拖欠。少数开发商、建筑商或包工头在使用民工时,故意不签用工合同,然后借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的认为民工是外地人,老实可欺,有钱不发,能拖则拖,能赖则赖。
      
    解决欠薪问题无疑非常棘手。从人性角度讲,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困难群体,干的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活,所得报酬则是最微薄的,挣几个血汗钱,实属不易。如果连这么基本的待遇都难以保障甚至被无端剥夺,一切有良知的人于心何忍?可问题是,许多事实表明,指望一些人的自律或良心发现来解决欠薪问题往往靠不住,而靠民工自身追讨欠薪则更是难于上青天。所以,解决欠薪问题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力干预,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大的作为。
      
    当然,笔者所言的强力干预,并非指动用行政权力,而是指在法律框架和范围内的从严管理和督察。具体讲起码可以做三件事。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查各类建设施工合同、协议等,凡涉及使用民工的必须按《劳动法》规定,强制用人单位或老板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把每月足额发放工资或其他待遇等写进条款,否则不予审批立项。其次,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每月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漏发、少发、欠发工资的,必须敦促及时补发,并给予处罚,直到勒令其停工整顿。第三,政府和司法部门要为民工依法讨债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援。包括免费培训,向民工传授法律知识,教会他们如何收集、保管、提供证据;如何举报不法拖欠行为;如何进行诉讼、打官司,减免民工依法讨薪的诉讼费用等。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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