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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0年 十大案件首次公布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谢登科)《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9.5万多件,案值150.27亿元,罚没金额达21.89亿元。社会反映强烈的制售仿冒商品、虚假宣传、垄断性行业的强制交易以及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了重点打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人27日介绍,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续开展了“反仿冒、反误导”专项执法活动,对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问题,如仿冒、虚假宣传、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垄断性行业的强制交易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从严查处侵犯知名企业商标、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遏制各种“傍名牌”现象,及时保护了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指定北京、上海、深圳、大连四个城市开展查处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试点工作,拓宽了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领域。
    
    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针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一贯表现,区分绿(守信)、蓝(警示)、黄(失信)、黑(严重失信)四种情况,分别建立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机制。对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据了解,在近3年的专项执法活动中,共立案查处各种仿冒案件39663件,案值近11.2亿元;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29768件,案值23亿元,有力地保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一些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行为比较突出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续三年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查处垄断行业强制交易案件2815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996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严重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重点治理,共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11041件,案值41.6亿元,罚没金额5.9亿元。
    
    据介绍,10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影响不断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但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有效地保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经营者的市场竞争意识,推动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形成,而且也产生了深远的国际影响。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体系日益走向完善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谢登科)《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适应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于1993年9月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于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0年来,该法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为开端,10年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工作从无到有,逐步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国务院、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人大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中,国务院制定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方封锁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初步形成了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本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配套规定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我国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谢登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7日向社会公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10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它们分别是:
    
    一、奇安特电器燃具厂仿冒“松下”注册商标案。2001年5月,两名浙江人在香港注册的“香港松下电器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Paretionic”商标和“香港松下电器”文字标记以许可的方式许可广东顺德市容桂区奇安特电器燃具厂使用。顺德奇安特电器燃具厂随即在其产品及产品包装箱、说明书上使用“Paretionic”商标和“香港松下电器”文字标记,并冠以香港松下电器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在市场上销售。2002年3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投诉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查封了涉嫌侵权产品。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奇安特电器燃具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二、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1995年,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199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依法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甘国屏: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将得到更严格更有效监管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谢登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27日在此间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紧紧抓住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扰乱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表现突出、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等行为,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更严格、更有效地监管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
    
    在27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甘国屏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明确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的地位,认清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积极探索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努力把党和政府要求管的管好,把人民群众需要管的管住,从严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切实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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