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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11.16)

导读:
    个人所得税决定调整 中国财税体制将结构性改革
    社科院报告建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4%
    人大代表能否向法院"要求"旁听
    高检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防止检察权滥用
    我国加大打击专利侵权行为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顺利

    
    
    
    
个人所得税决定调整 中国财税体制将结构性改革

    
    据央视国际报道,在今天举行的中国财政论坛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负责人表示,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将进入结构性改革阶段。
    其中,财政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支出方面。主要包括:
    一,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二,切实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从体制上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三,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四,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解决出口退税的拖欠问题,做到"新账不欠、老账要还"。
    五,加大对环境整治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的投入,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税务的改革主要体现在税制的结构性调整:
    一,是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完善消费税,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的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并适当扩大税基。
    三,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的扣除标准、税率等。
    四,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率也将适当进行调整。
    五,实行城镇建设税费改革,可以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六,完善地方税制度。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此外,今天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公布了2003年1至10月份的财政和税收收入,1-10月份的财政收入为18150亿元,同比增长21%;1-10月份税收收入17132亿元,同比增长2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社科院报告建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4%

    
    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日前公布《中国: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报告认为,形成于10年前的中国现行税制今天已经同其赖以依存的经济社会环境之间出现了诸多摩擦,中国现行税制正在等待着启动新一轮的税制。该报告《新一轮税改基本设计思路》在关于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中建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后,税率的确定应当设计在24%左右。
    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不统一是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最主要问题:针对内资企业,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对外资企业实行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外有别的税制、税率导致了税收负担差别很大。据测算,尽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但实际税负都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外资企业实际平均税负在13%左右,而内资企业实际税负在25%左右。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几乎是外资企业的两倍。
    报告认为,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中,税法统一,实行统一税率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税率多少才合适。考虑到当前内外资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兼顾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税率保持大致平衡,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当在24%左右,小企业还要更低一些。为了照顾外商实际利益和平稳过渡,税法合并不排除分步并轨或保留一定优惠待遇的实施方式。
    
    来源:北京青年报
    
    
    
    
人大代表能否向法院"要求"旁听

    
    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法院始终是一个神秘的场所,那些没有打过官司也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更有可能对法院的运作程序和审判的过程一无所知。公众之所以与法院保持着这种"陌生化"的关系,其原因何在呢?那是由于在长时间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法院的工作基本上是在半封闭状态中进行的,公众对庭审的了解,完全来源于影视剧的刻画和描写。
    近几年来,为了打破司法不透明的状况,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始探索公开审判的道路。1998年7月,中央电视台直播了北京一中院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99年3月,中央台再次直播了重庆綦江塌桥案的审判,在公众中又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尽管电视直播的利弊分析在法学界颇有争议,但是,直播的方式揭开了法院庭审的神秘面纱,让公众了解到了真实的审判程序,进而推动了公开审判的进程,却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电视直播毕竟是一种"作秀",它带有很大的局限性。要想把公开审判原则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实质性的工作要做。比如,公众能否依法自由地旁听法庭的审判,就是一个很迫切的问题。如果各级法院还是关起门来审判,以各种借口、用各种方式把人民群众拒之于门外,那么,公开审判的原则就很容易被架空,法律所代表的公正和权威也会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打折扣。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法院的门口由全副武装的警察把守,普通人往往无法进入,至于旁听审判就更是无从说起。一些基层法院虽然表面上是搞公开审判,却又经常以场地太小为由,拒绝与案件无关的人员进入,这实际上是背离了公开审判的原则。
    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与人大代表座谈时指出,对于大要案和人民代表关注的案件,各级法院今后都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肖扬院长的这一承诺是很有推动意义的,因为大要案往往是社会影响比较广泛、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案件,其审判的公开、透明和公正与否,直接影响到公众对于法律的评价。在现阶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这类案子的审判,既具有可操作性,又是对公开审判原则的有力维护。但是,人大代表是不是只能被动等待法院的"邀请",才能旁听大要案的审判呢?人大代表能否依据宪法的原则向法院"要求"旁听某个案件的审判,从而主动地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高检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防止检察权滥用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自9月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案件近30件,其中已有效监督6件。正在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为建立一种新的外部监督机制,作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通过规范程序将办理职务犯罪 案件的关键环节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其监督不同于一般的外部监督,它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设置的具有刚性程序作保证,具有实质性的监督内容,重点解决此类案件在侦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缺乏有效外部监督问题的一项制度。
    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需经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在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中产生。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与本届检察长的任期相同。
    人民监督员有两项职责:一是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独立评议监督;二是对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来源:《光明日报》
    
    
    
    
我国加大打击专利侵权行为

    
    为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国加大了对专利侵权、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全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将打击侵犯专利权列入重点任务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被新增为全国整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去年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各地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适应入世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打假工作力度的通知》,今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向各地知识产权局印发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打假工作水平》的通知,这两个通知都要求各地,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涉外、重大案件的处理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世贸组织知识产权规则在我国的施行。
    我国地方知识产权局近年来发挥行政执法程序简捷、专业力量相对较强的优势,高效地受理处理专利纠纷、打击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据统计,200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共受理专利纠纷1442件,结案1291件。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对采取专项执法行动提出要求,并作出部署。例如,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各地知识产权局都组织或协调当地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采取集中的公开的专项执法行动,尤其是在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打假行动。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正在探索建立针对重大专利保护问题的专利保护预警机制,从提高执法信息化程度入手,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和投资环境的完善。
    
    来源:《光明日报》
    
    
    
    
购买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请认准QS标志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顺利

    
    9月份以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加快了对在全国存在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的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的实施。截至目前,已向全国11260家生产企业发放了1240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生产的加贴QS标志的5类食品已全面投入市场。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10类食品获QS证书的企业名单也将在今年底公布。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不仅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而且有助于积极推动食品产业结构的调整。
    据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建立的、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一项强制性行政许可制度。包含3项具体制度和10项必备条件,获得QS证书的企业能从生产加工源头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只有同时具备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QS证书的企业才能生产食品。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凡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在部署对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无证查处工作。
    据国家质检总局的一项调查显示,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茶叶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60085家企业中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占94.9%。82.5%不具备检验能力,61.9%的企业根本不检验。此外还有企业管理混乱,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部分企业滥用、过量添加增白剂、防腐剂、色素等。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问题,只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来源:《人民日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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