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十一:个体恐怖犯罪威胁对社会的影响


    重要启示:
    在一些地方,个别由于各种原因铤而走险者的极端行为,正对中国社会和公民带来不容忽视的伤害。它时时提醒我们,“恐怖”离我们如此之近,以致于有人发出警示:个体恐怖犯罪是中国面临的更为现实的恐怖威胁。它迫使我们更迅速地寻求应对之策。

    
    
一、西安系列爆炸案的分析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爆炸”这个词在西安人的“谈资”中,似乎愈发地显得“稀松平常”。从2001年12月15日的“麦当劳爆炸案”(2死28伤),到2003年7月14日的“炭市街爆炸案”(官方数字5死9伤),再加上其间此起彼伏的爆炸恐吓案,西安涉爆案的发作频率正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
    根据西安警方8月14日公布的数字,今年截至目前,西安市共发生涉爆案件(包括既遂案件、未遂案件和恐吓案件)11起,其中既遂4起,未遂2起,恐吓5起,而且尤以最近一个月时间以来发生次数最为集中——共发生涉爆案件6起,其中既遂1起。
    尽管一系列爆炸及爆炸恐吓案发生之后,人们已不再相信每起案件都是“偶然事件”,却也很少有人愿意再去细究其中的关联性。而在事情的另一面,这种极端犯罪方式正给这座城市带来极大的“杀伤力”。
    
    1、爆炸“后遗症”
    
    西安市炭市街附近一位杨姓居民说,“7•14炭市街爆炸案”发生后,他11岁的儿子跟人吵架时再也不说“信不信我打你”,而改成了“我炸你全家”——这是杨所理解并担忧的爆炸事件的“影响力”。在那起事件中,爆炸传出的巨大声浪震碎了他家临街的一扇玻璃窗。一家人当时正在吃午饭,听到爆炸声和玻璃碎片落地的声响,儿子“筷子都掉了,懵了”,而后竟“显得很兴奋”,逢人便说他家附近爆炸了,仿佛拥有这样的“谈资”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7•14炭市街爆炸案”是西安市近年来后果最为严重的一起爆炸案。此前在炭市街经营副食品的一家商铺老板说,平静生活中突然传来的一声爆炸,会使周围许多人的生活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恐惧会持续很长时间”。
    这位老板已经萌生另择地方做生意的想法,以退出这个“忘不掉但想起来就害怕”的地方。他说:“你不仅要注意自己不要轻易得罪人,还要时刻注意住在周围的人有没有得罪人,得罪的程度又有多厉害,因为即使这样的矛盾跟自己无关,却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有时候甚至会要命。”
    
    2、暴力的循环与升级
      
    警方说,“7•14炭市街爆炸案”施爆者王大勇的施爆动机是“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不满,又不服法院判决”。一起因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结束。
    “把家庭和个人之间的矛盾,投射到社会的范围,在这里,爆炸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用来张扬或夸大自己的情绪。”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说。他说,如何遏止这种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情绪滋长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根据江波的分析,施爆者大都事前具有异常心理或是价值观畸变,遇有挫折时便向越轨方向滑行,当疏导力量不能及时“到达”时,便可能使其实施犯罪,而其犯罪形式的选择则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他说,暴力是可以循环和不断升级的。
    事后看起来,“7•14炭市街爆炸案”似乎不幸成为了此后发生的“世纪金花购物广场爆炸恐吓案”的“脚本”。该案案犯潘俊琪被捕后对警方说,他正是因为在7月14日中午看到电视新闻中炭市街发生爆炸的报道后“突发灵感”,萌生了打电话恐吓敲诈钱财的念头,并于当晚即付诸实施。
    将近期发生在西安的爆炸案(包括既遂爆炸案、未遂爆炸案及爆炸恐吓案)列成时间表,便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爆炸这样的烈性案件在传播恐惧的同时,其作案方式本身也在迅速“传播”。西安并不缺乏这样的例证——一系列被当地媒体称为“诈弹案”的爆炸恐吓案相继发生,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竟连续有5处经营场所接到恐吓电话,恐吓者大都以爆炸威胁敲诈钱财。6月14日,一名恐吓者在敲诈未遂后,在麦当劳鼓楼店的厕所里引爆了爆炸装置。
    这便是爆炸事件最为严酷的一面——极端犯罪形式的“示范效应”以及它对社会构成的连续不断的威胁。在江波看来,这是施爆者对社会的“另一种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杀伤力”有时也以一种颇为奇特的方式出现:8月17日,距西安不远的汉中市,有人在街头贴出广告,称自己“因生活压力不想活了”,因此向社会“求购炸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并要求愿意为他提供炸药的人,同样以在街头贴广告的方式与自己联系。
    最令人担忧的也许是江波所说的所谓“恐怖文化”的形成。今天有人实施爆炸,今后便可能还会有人实施爆炸或利用爆炸进行恐吓——江波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暴力前的暴力行为’。这里当然有模仿的因素,在一些价值观畸变的人看来,在所谓的‘恐怖文化’中可以找到某种心理满足感。”
    据报道,潘俊琪在给那些商家打完恐吓电话后,“竟有一种快感”,并“禁不住为自己的‘创意’兴奋不已”。
    这种“兴奋感”在制造一个又一个令人惊悚消息的同时,也在迅速“剥夺”着这座城市人们的安全感。“如何治爆”的问题,正对古城西安形成严峻考验。
    
    3、西安治爆之困
    
    频繁发作的涉爆案给公共安全撕开了一道道裂口,而如何弥合这些裂口正困扰着古城西安
    一个牛奶软包装盒静静地躺在地上,上面插着一枝羽毛。王炜正缓缓地接近它。
    王炜,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危爆科科长。此刻,他必须确认这个安放在西安解放路图书大厦一楼政治法律书柜下的牛奶盒,究竟是不是爆炸装置。
    此时是2003年8月7日中午12时10分。这个可疑的牛奶盒被发现是在20分钟以前,没有人说得清盒子里面到底是什么,联系此前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图书大厦工作人员不敢大意,于是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之后,在此购书的人们迅速被疏散到了楼外。
    王炜侧躺在地上,将手持X光检查仪对准牛奶盒,仔细地看,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一枚雷管和一根导火索赫然呈现——正如此前的猜测一样,这是一个经过伪装的爆炸物。
    将火雷管和导火索分离,此次排爆便完成了。但危险仍未解除,二楼的音乐图书展台下还有另一个可疑的饮料盒,上面同样插着一枝羽毛。
    15分钟后,王炜下楼来对周围的人们说:“没事了。”
    这不是演习。一楼的牛奶盒里装着约750克炸药,二楼的饮料盒则装有约400克炸药。所幸在警察赶到之前导火索并没有被点燃。
    对于王炜来说,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排爆过程。8月13日下午,王炜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那个时候(打开牛奶盒时),听得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
    
    4、炸药从哪里来
    
    王炜说,施爆者的炸药大都来自“三小企业”——小煤矿、小金矿、小采石厂,而这些小企业在爆炸物的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2002年9月17日,西安北郊龙首村的春天大舞厅发生爆炸,致20余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舞厅老板马某因此截肢。施爆者是36岁的郭宝荣,据称,她的动机只是“想除掉一直纠缠自己的‘旧情人’李某”,而其“新情人”孙永耀认为这很简单:“哪天我弄点炸药来,把他给炸了。”
    事发后,经警方调查,此案中使用的炸药和雷管是孙永耀从潼关某金矿“弄”来的。此前,孙曾在此金矿从事爆破工作,后辞工来到西安。据称,施爆前,孙永耀回到该金矿欲领取炸药和雷管,但未获准。而当孙换了一身矿工的衣服再去时,在塞给领料员30元钱之后,顺利地获得了这些他想要的东西。
    王炜说,按照规定,每批炸药从仓库里出来到进入爆破现场直至爆破完毕,都要有密切跟踪记录,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做到。
    此外,“炸弹”制作方法获得之容易也令人担忧。制造“6•15麦当劳鼓楼店爆炸案”的徐永刚便是在恐吓敲诈包括数家商场、餐厅“无效”之后,用压力锅自制了一颗“炸弹”,在麦当劳餐厅的厕所内将其引爆。据王炜介绍,徐永刚的“炸弹”制作方法是从互联网上下载得来的。
      
    5、万人学防爆
    
    仅仅依靠警方的力量,显然不足以对付越来越频繁“发作”的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危爆科共有11名警员,其中专业人员只有4名,却要承担全市大型活动安检、出警排爆等多项任务。王炜说,由于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的频发,他们目前必须每日值班以便接警后及时出警,多数时候他们都是“倾巢而出”,而最多时一天竟连续出警4次。
    此外,排爆设备也是个问题。危爆科有一台“西北地区最先进的排爆机器人”,但这台机器人事实上已经“老”了——“现在第五代机器人都出来了,而我们还在使用这个第一代的产品。”
    8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开始对全市大型商贸、超市、金融、餐饮、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网吧、特种行业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进行“防爆”培训。
    据称,接受培训的人员将达万余名,其目的是“使安保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知处置爆炸等突发事件中维护现场、疏散群众、及时报警及其它必要的技能和法律知识,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堵塞发生爆炸案件的各种安全漏洞”。
    王炜是此次培训中的主讲,他主编了一套《匿名威胁爆炸(爆炸恐吓)案件及可疑爆炸物处置手册》作为教材。他说,8月7日图书大厦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工作人员竟不知道要将里面的人疏散,直到警察赶去了才这样做,“如果当时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6、如何主动治爆
    
    “万人学防爆”的措施在一定范围内仍被认为是“被动措施”,因为其前提为“发现可疑爆炸物”。而在“治爆”这样一项任务下,这样的方式显得多少有些被动。但如何争取主动,如何彻底切断施爆者的炸药来源,又如何根治施爆行为的“传染性”,至少目前看来仍是一道道难题。
    8月7日解放路图书大厦发现爆炸装置之后,西安市图书馆骤然加强了对进门的检查力度。
    此前,西安市针对“爆炸威胁”作出规定:大型公共营业场所须安装监视器,否则不得开门营业。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说,“治爆”的根本问题,仍然在于如何寻找一个“社会解压”的办法。他说,那些日积月累的个人怨怒因无人注意又无处排解,进而可能产生反社会心态,而社会疏导力量和防御力量的放松,便可能使其诉求于威胁公共安全的方式。一个例证是:在王大勇施爆前,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公开叫嚣“炸死前妻”,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至其实施爆炸。
    江波给出的建议是:“积极控制——注意预警,加强教育,在人性疏导方面多加努力,寻找更为有效的办法。”
    
    
二、法律防范措施研究

    
    虽然在中国《刑法》中,这类犯罪多数由于缺乏政治动机,不能定义为恐怖活动,而被归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具体的“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在警方的术语中则称为“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但是,一些专家已开始将其称之为“个体恐怖犯罪”,多名研究恐怖主义和治安问题的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并没有数据表明此类事件比以前更多,但这在当前却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更为现实的威胁,因此需要重新修正“恐怖犯罪”的定义。中国国际战略学会反恐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胡联合博士说,对于这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的犯罪,应作为恐怖活动来打击。
    
    
三、反思:我们还应作些什么

    
    1、治安体系的漏网之鱼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孙东东看来,恐怖犯罪的实施者思考问题的方式与常人不一样,容易干出出乎常人意料的事。
    “他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差,在正常社会中显示不出自己的价值来。他想干一些事情干不了,只能通过不寻常的方式。”孙东东以北大清华爆炸案的作案者黄翔为例来描述此类犯罪者的心理特征。“这是一种人格障碍者的行为模式。其共同点在于他的犯罪动机按常人来讲比较荒谬,具体实施行为不符合常理,损害结果与他的初始不相适应。”简单的说就是损人不利己。
    而且,“往往干这事的人都挺老实,性格内向,工作表现特好。他首先有人格缺陷,行为模式往往是触景型,突变的。很少有实施犯罪行为的预兆,因此防范和侦破都非常困难。”
    而另一方面,他们身份平常,没有犯罪前科,因此常常在治安防范体系的重点监控范围之外。胡联合说,这对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体制是一个很大挑战。
    一位治安研究学者分析说,我们原来的治安体系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在政法系统之外,还有单位和街道、居委会、联防构成的治保体系,把绝大多数人纳入这个严密的网络之中。
    但在新的社会形态下,大量的流动人口和“体制外的人”,使既有的治保体系和犯罪预防体系部分失效。这位学者举例说,我们的社会矛盾排查体系治安体系,原来比较重视有犯罪前科、有档可查这一部人。但对于当前潜在的不稳定人群,如部分下岗职工和失业农民,由于量太大且犯罪动机隐蔽性很强,很难排查和发现。
      
    2、值得关注的群体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新建博士的观察,此类个体恐怖犯罪日趋活跃的趋势,既有中国进入第五次犯罪高峰的背景,也有复杂的社会和政治根源。
    胡联合将此类事件的动因归结于“社会转型期的失意者不能正确对待社会分化而产生的心理失衡”。虽然极端分子只是其中极少数人,但由于基数庞大,仍不可小视。
    他说,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层趋于复杂并发生变化,一些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下降,另一些群体正在崛起。同时由于贫富分化加剧,一个拥有数千万人的贫困阶层开始出现。“当他们意识到贫困并且将贫困归结于社会时,就可能将不满情绪指向政府和社会。”这些社会矛盾由此可能成为滋生恐怖犯罪的温床。
    学者王绍光、胡鞍钢、丁元竹2002年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中发现,下岗失业者、低收入者和收入水平下降者、边缘人群或者弱势人群是当前社会不满意者的主体。这种大范围的不满情绪已经变成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催化剂。“对生活状况不满的人比其他人更倾向于采取激烈手段表达自己。”
    胡联合说,这些矛盾由于社会“调节阀”的失效而被放大。“中国有很多机制来处理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这些机制的改革步伐大大落后于社会矛盾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程度。”信访机制的弱化、司法的不公正、政府调处能力下降,使得不满情绪缺乏正常合法的宣泄渠道。“大部分人能忍就忍,但少数人就可能铤而走险。”
    因此,研究中国治安问题的多名专家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我们必须重视社会矛盾对当前出现的恐怖性质犯罪活动的催化作用,对恐怖活动滋生的苗头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必须根据新形势改革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改善司法体制、信访体制,使社会矛盾有合理而畅通的疏解渠道;改善治保体系和预警机制,尽早发现各种社会矛盾。但从根本上,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促进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好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从根本上铲除恐怖犯罪滋生的土壤。
    
    主要材料来源: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感谢。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