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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意识强化 深圳选民要求罢免新当选人大代表

2003年5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麻岭社区居委会选区黄珂、李峥等33名选民,将一份《关于坚决要求罢免陈慧斌南山区人大代表资格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南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函》送到了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民要求罢免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在全国都比较罕见。直接反映了我国公民选民意识的增强。
    选民要罢免的人大代表陈慧斌是麻岭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说起她就不能不提到另一位“选举风云人物”吴海宁。在不久前举行的深圳南山区人大代表麻岭选区选举中,由于其中一位候选人的退出,选举一度被取消,在另一候选人吴海宁的坚持下,选举才恢复举行,而陈慧斌就是后来被“增补”上来的正式候选人。5月9日,选举举行,吴海宁落选陈慧斌当选,这样的结果让吴海宁很难接受,他当即在选举大会现场宣读了一份《声明》,对麻岭延期选举选民名单、对陈慧斌兼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居委会成员上选民家中拉选票、对投票点投票行为管理不规范以及代表构成条件变化等6方面提出了质疑。几天后将自己的《声明》整理成了《关于南山麻岭选区延期选举无效及存在舞弊现象的申诉书》,分别提交给了深圳市和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此次提出罢免陈慧斌人大代表资格的黄珂、李峥等33名选民都来自吴海宁所在的小区凯丽花园,而吴海宁还是凯丽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主任。选民们的罢免理由主要是, “陈慧斌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工作严重渎职”。在《罢免函》中,33位选民提出了他们要求罢免陈慧斌的理由:“身为麻岭社区居委会主任、南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陈慧斌,在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时候,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工作严重渎职。我们一致认为,陈慧斌虽然当选人大代表,但她漠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她没有资格继续担任人大代表,我们对她正式提出罢免函。”
    为了说明“陈慧斌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工作严重渎职”,选民们还列举了三件事情:第一件,今年5月2日下午,一场特大暴雨袭击深圳,凯丽花园100多米长的围墙被大水冲垮,小区积水齐膝。而陈慧斌虽然在下午4时就得到通知,但直至晚上7时才姗姗来到。第二件事情是,5月8日,由于深圳发生河南草台戏班“非典虚惊”事件,凯丽花园与草台戏班演出地点大冲仅隔一个街区,在这样的非常时刻,“陈慧斌竟然整整一天没有在凯丽花园露面!”第三件事情,在全国上下与非典作斗争,大搞爱国卫生运动之时,“麻岭居委会在陈慧斌主任的领导下,未很好地对辖区内进行清理卫生死角和清除污染源的工作,以致现在麻岭社区内仍然有极大的卫生隐患。”
    专家们对“罢免事件”一分为二。有专家认为,“罢免理由站不住脚,但选民们提出罢免,事件本身很有意义。” “最大的错误是把陈慧斌的社区居委会主任与人大代表身份混淆了”,一直研究选举问题的深圳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唐娟博士举例说,《罢免函》中提到5月2日凯丽花园遭遇水淹而陈慧斌没有到场,那时陈慧斌还没有当选南山区人大代表,谈何失职。至于另几件事情,唐娟认为,那些都只涉及公共事务管理问题,如果投诉属实,她个人认为只是陈慧斌作为社区居委会主任而非人大代表的失职。唐娟表示:“人大代表主要职责不是治理公共事务,而是反映民意和表达民意。”
    
    然而,“罢免理由的不成立”并不影响专家对“罢免事件”本身的高度评价。凯丽花园33位选民提出《罢免函》的法律依据是:《选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我国知名选举问题专家、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认为,选民们根据有关法律行使他们正当的权利,“不管他们提出的罢免理由是否成立,这对于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对广大选民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民主,都将产生示范作用”。
    据悉,目前,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在研究凯丽花园选民提交的罢免案并作相关调查,唐娟认为,“罢免事件本身比调查结果更有价值,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像麻岭社区33名选民一样,发现基层民主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联后,就会成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最坚定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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