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仰,才更有力量。
今天的中国,由昨日的艰辛一路走来,正向着明日的辉煌阔步前行。回首建党93年、建国65年来的历程,我们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追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取得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伟大成就,以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源于什么?源于我们共产党人有信仰,源于我们人民有力量。
每一次重要的全会,都是一次思想的大解放,理念的大提升。"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上世纪80年代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民守法,再到这次强调树立全民法治信仰,实现了两次根本飞跃。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仅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也开启了法治信仰的新时代。
这个时代,是一个奋者有为的时代。我们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党所面临的情况比改革开放以来的任何时期都要复杂,承担的任务也更为繁重,改革进入深水期如何推进?利益固化的藩篱如何打破?社会矛盾交织如何化解?反腐如何巩固深化?这都是一道道现实的难题,一个个严峻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心存法治信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迎接各种艰难险阻,化解各种矛盾挑战。
法治信仰的意义于国重要,于民也很重要。观中外历史,君主的英明、军队的强大、疆土的广博,可能造就国家一时繁荣强盛的盛世景象,却都未能在自由、平等、公正方面,给予社会个体持久有效的保障。对每一个人而言,法治是自由、平等、公正的避风港,是秩序与正义的守护神。国王的权杖老百姓够不着,士兵的武器普通人拿不到,只有法律才是保护公民权利最现实、最直接、最有力的武器。
法治不是立在广场上的雕塑,不是摆在柜子里的花瓶。只有被信仰,法律才有尊严、权威和生命力,才能在人们心里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正如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信仰是行为的动力和先导,有什么样的信仰,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人们信仰法治,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人们信仰丛林法则,在利益争夺时往往就会挥舞暴力的拳头。法治的实践有赖于内心深处的理想和信仰,有赖于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否则,内心不信仰,一切都空谈。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司法工作人员要解决思想上"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这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来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权力发飙时,往往让人感觉权力比法大;但当法律发威时,最后还是法律比权大。让法治成为信仰,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多点法治思维,少点特权意识,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更不能"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否则,待法律发威时,便是自己后悔时。
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我们往往在遇到事的时候,不找法,首先就想到的是"找人"、"托关系",找不到关系,宁可信访也不信法,生怕按法律办事、按规则处理自己会吃亏。这虽然与客观现实中法治不彰有关系,但从主观而言,也是缺乏法治信仰的表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让法治成为信仰,就要求全体人民都要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使法律成为全社会行动的准则,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人们内心拥护之,真诚信仰之。
来源: 求是网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