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10月23日至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研讨会在江西景德镇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李少平指出,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当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已将这项工作纳入"四五改革纲要",正在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刑事立法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是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化、民主化、现代化的重大进展。由于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时间较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英国是控辩式诉讼制度的发源地,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具有切实可行的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自身规律,借鉴英国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方面的有益做法。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刑五庭、外事局、国家法官学院的负责人出席研讨会,来自英国的专家学者、英国驻华大使馆、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三级法院的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研讨。
2014-10-28
来源: 法制日报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