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要真正做到司法公正,需要认真解决纠正以下三个问题。
执法理念僵化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用什么样的思想理念来指导司法实践是一个首先要解决好的根本性问题。目前一些检察院存在以下错误观念:单纯追求数量观。在办案中,不注重办案质量,也不注重办案效果。如一些邻里纠纷造成的轻伤案件、未成年人初犯、偶犯,案发后行为人态度好,进行了经济赔偿,可依法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案件,有些地方为了追求逮捕、起诉等数量,就予以立案、起诉,显然达不到执法效果。单纯追求效益观。一些人存在利益驱动思想,把办案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选择性执法,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单纯追求考核观。工作开展,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是正当的,但考核指标应科学量化,客观公正,切合实际,才能便于操作。办案工作不能像抓生产那样下达指标任务,不应人为设置各种控制指标,否则将严重妨碍法律的正确实施,甚至造成冤假错案。有些检察院甚至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花费在应付检查、做表面工作上,导致工作的形式主义。
执法方式粗俗问题。执法方式是法律实施和执行的外在表现形式,正确的执法方式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一些检察院在执法方式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技术性低。办案时大多还是老一套,传人、问话、一支笔、一叠纸,主要依赖口供,科技建设投入少,技术侦破能力低。二是执法随意性大。在一些地方,对于同样的问题,有的查,有的不查;对于同样的涉案对象,有的追究刑事责任,有的不追究。三是执法服务性差。如不及时跟发案单位沟通就直接冻结账户,影响发案单位的正常工作和业务开展;案后不认真向发案单位开展法律宣传,不帮助其堵塞漏洞、重视预防,就无法有效减少和遏制犯罪的发生。
执法人员冷漠问题。法律是无情的,但执法人员应该是有情的。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生硬、冷漠,缺乏人情味。如群众前来咨询情况,三言两语,敷衍塞责,有的甚至态度蛮横。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不愿认真倾听,常以时间紧、案件多为由而搪塞。有时遇到问题时踢皮球,相互推诿,不愿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也不愿化解矛盾纠纷,致使一些问题的久拖不决。
对于以上问题,要花大力气加以纠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它决定着检察工作的好坏,决定着司法公正能否得以真正实现,所以,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培养出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为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正义网2014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