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国法学会每年通过招投标发布研究课题百余项,许多成果没有实现应用转化。陈冀平说,提高法学研究的质量, 是加快应用转化的根本。法学研究从课题立项,到应用转化,犹如一条生产线,没有好的产品,广告做得再响,销售手法再好,最终结果还是库存积压。法学研究,要走“精品路线”,不要单纯追求数量。好的法学研究成果,能够丰富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能够解决中国法治实践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
陈冀平说,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最终都要依靠法治来解决和保障。法学研究必须面向各级党政机关、面向法律实务部门、面向高校法学教育、面向社会公众,以法治国家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的主轴。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法学理论需要创新和完善的问题,把握法治实践急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问题,精心组织研究课题选题,使立项课题尽量与法学理论和实践发展相融合,使课题成果从立项选题这个环节上奠定良好基础,为以后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陈冀平指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理论联系实际,多出能用、管用的精品。要主动走出书斋、走出校园,坚持深入到执法司法的第一线,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局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形成更多有份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要与党政决策部门和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重大决策聘请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现直接转化;鼓励和支持法学研究人员走进决策层、实务部门、高校,通过讲课、讲座、研讨交流、开展咨询等活动推进成果向决策实务部门转化;要与法学研究和教学机构建立专业交流机制,支持法学教学科研机构自愿作为法学社团办事机构的依托单位,加强法学社团与法学院校的联系,加强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联系,促进优秀法学研究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实现法学研究成果对法学理论充实创新和法学教育领域的应用转化。
陈冀平还表示,要提高法学研究的成果水平和质量,必须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已经立项的课题,要通过研究过程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申请结项的课题,要严把成果鉴定关,尊重科学,注意从创新、先进、价值、应用等方面衡量,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精品率的提高,为成果被吸纳和转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党政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决策的管理层也应主动、有目的地运用法学研究成果,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难题,应该积极主动寻找,充分利用法学研究成果去指导工作,为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提供有效、有益的途径。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