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这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赋予中国法学会新的重要职责。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承担主管法学社团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建设好全国法学理论队伍,发挥好全国法学理论队伍的作用。
她指出,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法学社团,同时要求司法部主管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社团移交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已组建并开展活动的研究会依法到民政部登记,这是对法学社团管理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这样调整,有利于加强法学研究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规范法学社团的组织和活动,更好地发挥法学社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引导法学社团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内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刘飏说,上个月中国法学会召开了“全国性法学社团移交工作会议”,正式宣布接收司法部移交的10个法学社团,这10个法学社团是: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长江海商法学会、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这10个法学社团也要按照这个《规则》,规范社团的组织和活动。
承担中国法学会社团管理职能的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在会上宣布了“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方案”。中国法学会的43个研究会在一年内完成登记后,成为社团法人,依法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