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了2010年首批社科学会评估分级工作情况和评估结果,向首批确定的一、二、三级12家学会授了牌。
此次评估分级工作,是青海省社科联为促进学会、协会、研究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学会在构建和谐青海、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按照“依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根据《关于开展首批社科学会评估分级标准》和《青海省社科学会 评估分级标准》的要求,于6月4日至7月16日在首批选定的12家社科学会中开展的一次专项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由省社科联组成专家组深入学会,采取听学会工作情况介绍,咨询提问、查看材料、填表打分、集体评议等程序确定评估等级。根据专家组评估考核情况,经省社科联主席会议审议,确定首批参评的12家学会一级学会8家,二级学会2家,三级学会2家。省法学会被评定为一级学会。
首批评估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激发了学会的创先争优意识。获得优秀等级的学会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信心,获得良好和合格等级的学会认清了差距和不足,增强了竞争和忧患意识。二是促进了学会建设。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进一步明确了社科学会的发展方向。三是对各学会档案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学会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为全面开展社科学会评估活动摸索了经验。
(青海省法学会供稿)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