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嘉璐副委员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应邀参加“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颁布一百周年,也是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通过二十周年,正是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三十周年。在这样的历史时刻,举办今天这个高规格的论坛,无论对国内还是对国际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抓手。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当代的历史一再地证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不可能走在现代化建设的前列。正因如此,为切实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竞争力,党的十五大及时确定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003年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6月,国务院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今后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长远规划和战略部署,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正在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在新的历史时期,知识产权事业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应该看到,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社会在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事业在不断发展,我们还存在不足。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的社会发展,及时对已有的法律体系作进一步的清理、修改、补充、完善,从而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具有生命力。
要加强培育知识产权法律价值观。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将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向纵深推进,从以立法为中心加强法律规范的建设,向以法律文化为重点的强化法律价值观、法律意识的培育转变,努力使尊重知识产权、勇于创新成为人们的价值信仰和生活方式。
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中国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知识产权制度上百年的路程。尽管我们的知识产权立法是超前的,但实施更需一支宏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我们要培养与一流的知识产权法律相适应的一流的知识产权人才。令人欣慰的是,自从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在我国首先设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以来,我国高等知识产权教育进展顺利,已有四百多所院校相继开展了知识产权的教学工作,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知识产权人才,这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
总之,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重大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我相信,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下一个百年将有更好更快速的发展,必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更大更有力的作用。
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20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