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90岁,71年前开始从事政法工作,算是我国政法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我亲身经历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亲身感受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发展。我深深感到,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前进道路上,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条立足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顺应历史潮流的道路。我相信,我们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引下,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为此,我建议中国法学会在下面四个方面加大研究工作的力度:
第一,紧紧针对各地人民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例如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贫困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城市建设中拆迁民房问题、买卖婚姻问题、群众山林土地纠纷问题、华侨与归侨权益受侵犯问题,等等。这些领域中的立法、执法、懂法、守法问题,都需要从法学研究中找出答案。
第二,法学如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的基础和强大动力,是十三亿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影响遍及世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经济"这一论点本身,就彰显了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血缘关系。
第三,政府依法执政,其中特别是权力与监督的关系问题。反腐倡廉,用多大的力量去研究都不过分。
第四,坚持我国的政治体制,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我国的国体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西方的两党轮流执政和议会制度划清界限。为了使上述问题的研究准确、深入,法学研究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成为政治坚定、知识渊博、视野广阔的学者。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原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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