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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优良传统 勇挑历史重任

作者:韩杼滨
中国法学会60年的发展历程,是与新中国前进步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49年6月,新中国成立前夕,经毛泽东同志倡议,由董必武、林伯渠、沈均儒、谢觉哉、邓颖超等90多位社会著名人士发起,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筹备会,与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会、社会科学联合会等共同作为发起成立全国政协的单位之一。1951年底,毛泽东、周恩来同志又请董必武同志牵头,在新法学和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会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董必武同志当选首任会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是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律团体,当时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人民团体一起被列为全国八大人民团体。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成立后,在废除伪法统,建立新法制,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中断了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时期。1980年6月,在邓小平和彭真同志倡议下,成立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筹备委员会,并决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1982年7月,中国法学会召开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邓小平同志亲临大会接见了全体代表,彭真同志作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自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历经风雨的中国法学会又迈开了新的步伐。

1997年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江泽民同志出席大会开幕式,接见全体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1999年中国法学会建会50周年之际,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为中国法学会题词。江泽民同志所作的"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题词,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法学会的根本任务。

2003年1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以及曾庆红、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致祝词。2009年1月,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盛况空前,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周永康等同志亲临大会祝贺,周永康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题为《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繁荣发展法学事业,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的祝词,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法学会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60年风雨,60年奋斗,60年辉煌。回首中国法学会走过的不平凡的60年,我们深深体会到,这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开辟和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60年,是中国法学会与党和国家、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的60年,是中国法学会不断发展壮大、与时俱进,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的60年。

6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以及中国法学会的进步和发展,都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中央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长期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法学会的老前辈们,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进步伐,中国法学会认真履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不断深化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不少经验,主要是: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党的领导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法学会始终把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

第二,必须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法学会的工作始终围绕大局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实践表明,法学研究只有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律实践,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充分发挥法学研究的重要作用。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来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和法学会工作的开拓进取。创新是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动力源泉。中国法学会大力倡导和鼓励法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扶持创新活动,大力表彰创新成果。近些年来,评选杰出人才和优秀成果,都把创新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在加强法学会工作上,也做了一些开创性的探索:制定"中国法学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出台"繁荣法学研究工作意见",制定"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创办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组织撰写《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对推进法学会工作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把握群团工作规律,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活动方式。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国法学会逐渐建立了一套符合群众团体组织特点、富有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通过"组织"、"联合"、"依托"、"搭台"、"服务"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组织、推动、协调作用,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学术研讨和交流平台,为法学法律人才的快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法律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增强了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是中国法学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近年来,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组织体系建设,抓住落实2004年中政委5号文件和2009年中政委18号文件的契机,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研究会建设也趋于健全完善。目前,以中国法学会为中枢,以地方法学会为基础,以研究会为支撑的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同时着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区域联合、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实务部门的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会员参与等各项机制。中国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逐渐成为一个目标一致、力量集中、运转灵活的有机整体,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不断提升。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不断拓展对外法学交流,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成果。法学研究,必须具有宽广的眼光,既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既继承本国的优良传统和实践经验,又从世界各国创造的法治文明中学习和借鉴有用的成果。中国法学会积极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对外法学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开拓,在合作领域、交流形式、合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收到很好效果。

60年弹指一挥间,中国法学会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七大作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对中国法学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向未来,中国法学会和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担负着更加繁重的历史使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周永康同志贺信的重要指示精神,扎扎实实地贯彻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中去。

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更加有力地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履行桥梁纽带职责。

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更加扎实地加强自身建设。

同志们,过去的辉煌已经载入史册,新的使命正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优良传统,勇挑历史重任,团结带领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会长)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