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会议正式开始。在会议主持者梁根林教授风趣、幽默的开场白与与会人员介绍后,德高望重的著名刑法学者储槐植教授、刘守芬教授分别主持了第一、第二单元与第三单元的主旨报告、专题发言与互动讨论。
专题研讨会的第一单元是"人格刑法:假设与求证"。首先,由张文教授对其长期倡导的人格刑法观作了精彩、扼要的主旨报告。他认为,自近代以来,在刑法科学发展史上,刑法导向观发生过两次大的变革,即由古代的结果刑法观转向行为刑法观,之后又由行为刑法观转向行为人刑法观。二战后,有些学者在调和行为刑法观与行为人刑法观基础上,提出了以人格为中心的新人本主义刑法观,其发展方向就是人格刑法观,酝酿着刑法导向观的第三次变革。人格刑法观,其实就是以犯罪人为出发点,以犯罪危险性人格为核心,重新构建认定犯罪人的机制及刑罚制度。犯罪人是具有犯罪危险性人格的实施了法定犯罪行为的人,刑法理论应构建以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与犯罪危险性人格为基本构成要素的二元犯罪论体系体系,刑罚制度亦应人格化,等等。随后,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教授、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甘逸群教授,作为张文教授人格刑法观研究团队的主要成员,分别作了《犯罪行为与犯罪人人格关系之省思》、《犯罪危险人格的概念与测量》的专题发言。
专题研讨会的第二单元会议是"人格刑法:质疑与批判"。第一单元特别是张文教授的主旨报告成为第二单元报告人质疑与批判的"靶子"。陈兴良教授通过回顾刑法科学史、比较犯罪论体系在不同时期对犯罪人关注的程度以及学术史上各种人格刑法学思想之不同,对张文教授的人格刑法学术思想进行了评析,并对其提出两点质疑:(一)刑事政策上的可接受性;(二)刑事司法上的可操作性;浙江大学高艳东教授则做了一篇题为《人格刑法学评析:方向正确、方法危险、结论荒唐》"火药味"十足的专题发言,他认为人格刑法学作为未来刑法发展方向值得肯定,但是张文教授关于人格刑法学研究方法、思路以及其某些结论则是值得推敲。台上批评者慷慨陈词、情绪激动,台下张文教授"坦然自若,色不微变"。储槐植教授总结时,戏称其"脸不改色,心不跳,不!心照跳!"一时全场哄堂大笑。笑声中,与会者深刻领会的是北大人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传统和张文教授虚怀若谷的大家风范。
专题研讨会的第三单元是"人格性大:辩驳与争鸣"。作为会议的互动讨论阶段,与会者学在人格刑法的提倡者与反对者PK对决的基础上,进行了专业而深入的辩驳与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尔梅大法官、西南政法大学梅传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刘邦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冯军教授、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北京大学王世洲教授等,纷纷登台发表看法,对张文教授人格刑法观思想,或赞成或批评、或补充或针砭的评论,或丝分缕析、语言中肯,或思想激扬、发人深省,温和委婉中不乏激烈的争辩,幽默俏皮中尽是思想的机锋。直到下午1点15分,本次研讨会才在与会者的慷慨陈词、掌声和欢笑中结束。
(供稿人:张曙光)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网 http://www.law.pku.edu.cn/News/articledisplay.asp?NewID=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