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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与惩治恐怖主义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对策研究"课题结项

本报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对策研究"最近结项并通过专家鉴定。该成果已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课题组提出,应在全球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国际反恐理念,国际合作是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最有效的途径,在国际合作方式中,运用引渡与承认外国判决是最为普遍、有效的法律对策。

课题组认为,集体安全是一种传统的多边安全观念和机制。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是每个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个国家主权的行使过程,是维护其国家利益的正当行动,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国际刑事管辖体系应建立在合作基础上。法治是现代社会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应成为国际社会解决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有力手段,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同国际恐怖主义作斗争的经验表明,必须加强和完善反恐立法,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与惩治恐怖主义犯罪。

对于国际与国内反恐立法中寻求恐怖主义犯罪定义的法律化与非政治化,课题组认为,就恐怖主义犯罪定义而言,国际国内立法中求同存异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应避开恐怖主义产生的原因,不苛求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只针对特定行为制定公约。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非政治化",很难确定一个各国都能接受的恐怖主义犯罪定义,出于控制恐怖主义犯罪的需要,应将此种犯罪从政治罪的概念中排除出去,而无论其是否具有明显的政治因素。

课题组建议,建立和加强反恐专门机构,提高反恐工作效率。在国际反恐机构内,设反恐研究、情报信息、侦查机构、反恐部队、反恐国际援助和反恐国际协调机构。从宏观上对国际恐怖主义作出科学预测,为国际反恐战略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搜集和分析有关情报,协调、促进各国间反恐情报的交流。给予某些国家在反恐方面的经济支持、技术援助和各种反恐培训,以提高其反恐能力。

课题组提出我国建立和加强反恐专门机构的初步设想,建议我国反恐专门机构应由三个机构组成:一是类似于美国反恐怖主义联邦委员会和俄罗斯反恐怖主义活动局的反恐怖主义协调机构;二是诸如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德国边防第九大队、日本反恐怖特种奇袭部队等专门的作战部队;三是专门的反恐怖情报中心。三个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整体作战,共同完成反恐任务。

课题组认为,应加强反恐国际合作以协调各国反恐行动,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搜查和扣押,诉讼移管与管辖,引渡,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大多带有政治因素以及各国认识上的一些分歧,反恐国际刑事协作的效果不尽人意,其中以引渡制度尤甚。

为加强反恐国际合作,课题组建议将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列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在主权国家出于某种考虑,不方便或不愿意起诉或引渡有关人员时,可选择交给国际刑事法院起诉和审判。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与国际刑事法院工作机制的健全,该机构完全可以胜任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管辖。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严重性符合"核心罪行"的标准。但"核心罪行"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国际社会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严重危害与威胁已达成共识。将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不会妨碍国际刑事法院审理其他核心罪行。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内刑事管辖权起补充作用,只有在《规约》规定的特定情况下的少数恐怖案件才需要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课题组提出,应结合使用政治、经济与军事特殊手段以增强打击力度。一是政治与外交手段。二是经济制裁手段。三是军事打击手段。建立科学的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的危害。加强各国国内的情报、信息和技术防范。加强反情报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健全保密法,严惩泄露或暗中提供信息、情报与相关技术的人员;提高防范技术的研发,完善情报、信息与技术的安全保护措施,增强各情报、信息与技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尤其是在当今全球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更要加大力度,加强各国国内的情报、信息和技术的防范工作。加强枪支、爆炸物品及核材料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边界安全控制,对机场、车站、港口等公共交通枢纽的安全防范,对重点人物的安全保卫,商业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计算机、电子网络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防范。改进技术和防御手段,建立"信息状态"预警系统,改善探测计算机攻击方法、追踪定位计算机入侵者的技术。

课题组认为,要加强金融管理,打击洗钱犯罪,从经济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一要加强对地下银行的监管,加强税收优惠区的监管力度。除地下银行系统外,遍布世界各地的税收优惠区也成了国际犯罪集团可自由利用的区域。二要加强对贵重物品贸易的监控。恐怖组织经常把资金换成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以贸易的形式转移这些物品,利用一些特别区域出售换成资金。还要加强慈善事业资金的管理。

课题组强调,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加强国际对话,是国际反恐的治本策略。各国应调整与改革对内对外政策,妥善解决国内民族、宗教、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主权,平等协商,公正、合理地解决地区冲突和国际争端;加强国际对话,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最终目的,致力于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与文化新秩序。(穆吐)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