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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震

姚震(1884年-1935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日本司法省及裁判所实习.1910年回国后,被授予法科进士,任清法部员外郎、大理院推事.1912年,民国法典编纂会成立,被聘为调查员;不久被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任命为大理院民一庭庭长,并先后兼任司法会议会员、总统府军事法律顾问、甄拔司法人员会审议员、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1918年秋至1920年秋,任大理院院长.1924年12月,任临时法制院院长;1927年6月至1928年2月,任司法总长.大理院判例要旨汇览正集为该氏主持编辑并为之做序;任司法总长期间发表有<整顿司法概要>.(转自 张生 <民国初期民法的近代化——以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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