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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长程大伟刺韩国海警案二审将于9月13日宣判

法制网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王斌 实习生蒲晓磊 韩国当地时间8月23日下午,韩国海警被刺案二审第三次开庭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庭审刚刚结束,《法制日报》记者即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赴韩国为程大伟进行辩护的北京律师胡献旁。

仍在韩国的胡献旁向《法制日报》披露了此次赴韩的最新进展情况:关于程大伟要求将胡献旁的身份从辅助人的受托人变为他的直接辩护人的申请,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当庭予以驳回,并决定在9月13日对此案件结果进行宣判。

韩国法院驳回辩护请求有违该国法律

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胡献旁律师申请法院对于他在庭审阶段的口头辩护限制情况予以放宽,为程大伟案件进行自由、充分辩护,享有与韩国律师同等的口头辩护权利,并且已经在8月5日通过我国有关部门将申请书递交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

但是,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今天当庭驳回了胡献旁律师的口头辩护请求,理由是韩国法律不允许。胡律师认为:"韩国法律规定了嫌疑人的妻子可以作为辅助人参加诉讼,韩国法律没有禁止辅助人的受托人参加诉讼。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我认为首尔高等法院限制我参加庭审口头辩护,是对该法律原则的违背。"但首尔高等法院接受胡献旁提供的书面辩护意见。

此外,针对胡献旁律师第一次辩护时指出的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依据不足、罪名认定错误、错误量刑、建议轻判等五点辩护意见,韩国检察院在庭上进行了专门的详尽反驳,仍然要求判处程大伟死刑。

虽然首尔高等法院拒绝胡献旁当庭发表口头辩护意见,但要求胡律师在庭审以后就检方对胡献旁五点辩护意见的反驳再进行书面陈述,以及他参加的三次庭审情况与他的辩护意见一起写出总结,拟出中韩两种语言的总结书,在9月1日之前上交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

会见过程再起波澜

由于在上次赴韩辩护中,胡献旁律师与助理屈可妍采取了四川方言突击探视中国船长的方法,使得韩国方面无力对会见过程进行监视,得到了有价值的信息。在22日上午的探视过程中,他们依然用四川方言发问,但当场的韩国警察对他们的会面通畅地做了全部的探视记录,这使得他们不敢问太多有实质性的内容。

为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胡献旁律师团队在23日上午,再次突击会见了程大伟,这种方式果然收到了奇效,使得韩国方面没有时间找到精通四川方言的警察而无法对他们进行监视。利用短短12分钟的会见时间,他们与程大伟对案情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获取了宝贵的资料。

据悉,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将在9月13日对案件进行宣判。在实行三审制度的韩国,如果程大伟对案件判决不服,必须在7天之内进行上告,因此,一旦此次宣判出现了不利后果,胡律师将在宣判后的7天留在韩国,全力帮助程大伟继续上告。

案情回顾:

2012年4月19日上午,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船长作出宣判。涉案中国船长程大伟,被控刺死一名韩国海警、刺伤一人。法庭最终判处程大伟3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对于一审判决,程大伟与韩国仁川地方检察院均提起上诉。

在6月28日的二审开庭中,因程大伟刺韩国海警案主要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没有查明,韩国法庭决定7月12日到案发现场"鲁文渔"号渔船调查取证并对程大伟的身体进行重新检查。

在韩国当地时间7月17日下午,韩国海警被刺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北京律师胡献旁向《法制日报》独家披露了此次赴韩的最关键内容:现场发现的断头刀刃长度只有13厘米,而死者伤口深度却有17厘米,刀刃长度与伤口深度不一致,导致此案证据证明力上存在瑕疵。因此,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决定8月23日进行第三次庭审。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