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对搞好中国海洋划界的建议与思考

作者:李令华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条文虽然涉及到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外大陆架等海洋区域的划界理论和划界法律原则,但其论述毕竟是笼统和简单的。自从《公约》签署以来20多个年头过去了,世界上许多沿海国进行了海域划界实践,海洋划界理论与技术方法有了新的全面的发展。纵观整个现代海洋划界60年的历史,国际海洋边界划定目前总的趋势是:二维海岸线地理学代替三维海底地质地貌因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代替单纯大陆架划界,(200海里)距离原则代替自然延伸原则,综合性单一海洋边界代替传统性大陆架或海底边界。专属经济区的建立大大增加了将要划出的海洋边条数以及这些边界划定的复杂性。现在越来越多的沿海国趋于主张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合并,用一条单一海洋边界(SMB, Single Maritime Boundary)将上覆水体和海底底土同时划出。海洋划界技术和方法问题也得到国际机构和许多专家的高度重视,1988年,国际海洋开发中心首先提供资金为发展中国家在它们的海洋划界中专门设计了计算机程序DELMAR1.0版本,以提高划界技术的能力。此外,在划界技术上,应掌握两种新技术:(1)海上卫星定位网络,(2)在椭球上计算距离和海域面积的软件程序问题。这些新技术的应用能够使海洋边界的划定、描绘和恢复达到要求的高精确度(0.1″)。

    1.自然延伸理论和地质地貌因素的划界作用在消失

    世界上有象日本海、地中海、波斯湾和南海这样的封闭和半封闭海区24个,其濒邻国家达85个左右,相邻和相向位置的本身就使划界问题复杂化,有甚之,不少相向国家间距离小于400海里,更不用说再考虑海底地形高低起伏了。根据统计,曾划过的国际海洋边界中的绝大部分案例都未曾考虑地质地貌因素的作用,最近20年来的划界案例更是如此。

    北海大陆架(1969)、日本/韩国(邻接两国北部大陆架区)(1974)、英国/法国大陆架(1977)、利比亚/突尼斯(1982)、美国/加拿大(缅因湾)(1984)、几内亚/几内亚比绍(1985)、利比亚/马耳他(1985)、俄罗斯/朝鲜(日本海)(1986)、美国/俄罗斯(北冰洋楚科奇海以及白令海和北太平洋北部)(1990)、加拿大/法国(圣皮埃尔与密克隆岛)(1992)、丹麦/挪威(格陵兰与扬马延岛)(1993)、以及也门/厄立特里亚(1999/2000)等上述所确定的影响意义较大的边界在最后划定中均摒弃了海底状况、海沟、海槽或断裂区等地质地貌因素的影响,这些边界的确立有的是通过国际法院或仲裁法庭的判决,有的则是由当事国双方直接谈判的结果。

    许多划界专家认为,既然一个国家划出的专属经济区没有考虑到区域内的地质地貌因素,《公约》第57条"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和76条第1款大陆架划界(200海里)距离原则在影响单一海洋边界划界过程中,海底地质地貌因素就不应当成为考虑的因素。地理状况、水深等特征被长期公认为海洋划界传统组成部分,一些国家在早期大陆架单独划界时为获得较大区域曾经专门引入了自然延伸理论,相向国家一方有的提出以海沟海槽最深线或断裂区中线为"自然边界"的主张。近些年来国际法院和仲裁法庭以及许多资深划界专家根据1982年《公约》精神,认真审查大量的由各当事国提出的诉讼案例,对"地质地貌因素"和"自然延伸原则"在国家间海洋划界中所起的作用做出了彻底否定,对所谓"自然边界"同样加以否定。然而,应当指出的例外是,在从领海基线起向外扩展200海里以外乃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区域相当少的普通案例中,地质地貌因素将不仅是重要的,而且将是案例中的本质和精髓,该问题与《公约》第76条相关,基于对200海里与350海里之间大陆架区域主权权利的要求,一些国家正在对地质地貌证据积极进行考察。当前,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问题正在成为海洋法领域新的热点问题。俄罗斯、巴西和澳大利亚等国已向大陆架委员会提出了外大陆架申请。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现代国际海洋划界,以二维海岸线地理学代替三维海底地质地貌学,其结果将会大大改变划界准备工作的布局,减轻当事国海底调查和海洋测绘的工作量和强度,并将彻底改变和简化工作程序。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划界业务只需要依据官方大比例尺海图对认定划界区域内的海岸一般方向、岸线长度和岛屿位置等进行计算或考虑。

    中国和韩国在东海都曾根据自然延伸理论做出过划界主张。据最近查证,对于韩国政府来说,在过去20多年期间其划界决策与实践显露的原则表明,自然延伸原则不再得到重视(从新的日韩渔业协定可以看出)。据悉,韩国官方人士近年表示,在与邻国的海洋边界谈判过程中,其领海基点和基线位置将重新做出考虑和调整。1996年6月14日,日本政府通过了《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日方在该法中除了宣称与周边国家采用中间线划界外,还特别主张:"如日本和海岸相向国家之间有可能代替中间线的协议线,则以协议线(或用政令来划定的线)为准"。由此可见,日本政府主张并不是象目前我国某些媒体所说的那样只"坚持中间线"划法。早在十几年前在进行海洋划界理论研究中,我国海洋划界专家就认为在东海坚持自然延伸理论划界是不现实的。所以就划界而言,我国与日本在东海划界时不必考虑 "冲绳海槽"地貌的影响。我们不要打自然延伸这张牌。

    2.单一海洋边界的划定是个国际大趋势

    运用综合性单一海洋边界得到的划界结果,是一种简单的政治和地理学上的解决方法,它把海底底土与上覆水体一并划出,不受海底地貌地形、海底油气矿藏、航海和污染、海洋生物和渔业资源等因素先决条件约束和限制,这是其最大优点和特点。它单一、直观、明确,避免了一国的水域处在另一国的大陆架上,消除了同一海区多种边界的混淆,便于划界技术操作和国家的行政管理,因而受到目前许多当事国的推崇和赞许。运用等距离方法并联合其它一些划界方法或采用海岸线长度与海域成比例划界为沿海国划出一条"单一海洋边界"占据绝大多数。资料表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和印度等地域大国都是使用单一线与邻国划出了海洋边界。单一海洋边界至今在国际实践上已经形成一种强烈的趋势。我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均可采用单一海洋边界与各邻国划出边界来。单一海洋边界的划定主要考虑海岸线的构形和长度,确定正确的领海基点的位置和海岸线长度格外重要。单一海洋边界可以是一条纯粹的等距离线,或是一条非等距离线,也可以是一条等距离线(包括严格型、简化型和修改型三类)和非等距离线两者的组合,因情况不同两者的长短和前后顺序没有限制,非等距离线常常会出现,因岛屿位置等情况而变化线路。在三国交汇水域存在着边界三接点确定的问题,三接点位置需经所有当事国充分协商后确定。

    3.等距离(中间线)方法与公平原则问题

    至1997年底,国际上已确定的大约160条海洋边界中,75%以上运用等距离方法划出。等距离方法的作用在国际上不可低估,应当承认,单独运用等距离方法在许多划界案例中会产生公平结果。然而,根据国际惯例认定,该方法在实践中是不可强制应用的,因为在一些案例中运用此方法却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中日两国,特别是在相向的南部海域,以等距离(中间线)方法划界对于中国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中国大陆海岸线远远长于相向的日本列岛海岸线。海岸构形和岛屿存在属于特殊情况的两大范畴,为达到公平结果,划界时可以考虑运用海岸相距距离、海岸长度与一般方向、长度与海洋面积相关比例性,赋予岛屿全效应、半效应和零效应,飞地与半飞地设计,海上走廊通道,半角技术,区域交换,经线或纬线划线以及海岸垂直线等新理论和新方法,以修正或调整边界线位置,使当事国最终都能满意接受。

    4.划界技术上要高起点、高标准

    国家实践表明,任何一条国际海洋边界的划定都需要当事国在政治、法律和技术上三个方面的投入。前两者已经受到世人长期关注,而对后者却注意得较少。各国划界技术上需要精确,标准需要统一一致。1997年6月,一位海洋划界技术专家论述到国际海洋边界目前在划定、描绘和恢复等方面技术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时指出,从1940年~1991年国际上所划定的147条海洋边界中,有55%未注明大地基准面,有35%未说明边界线段的性质,约有30%的划界协议中边界转折点地理坐标最小有效数大于1″(约31米),由于存在着大量遗漏或精度低的问题,在标界中极容易发生矛盾和争端。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刻不容缓,划界技术人员自70年代以来对海上微笑定位与在椭球上计算距离和海域软件程序进行了深入研究。计算机处理墨卡托投影在海图上变形和海岸长度与海域成比例计算方法研究已获成果。这些相当新的技术使划界精度大大提高成为可能。有的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国,90年代的海上转折点地理坐标精度已达到0.1″,其领海基点的精度同样达到这种标准。我国应当吸收国外海洋划界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从一开始时就应高度重视划界的技术问题,做到高起点、高标准。

    5.世界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标准要严格统一

    领海基线是海洋划界的起始线。我国当前应当积极投入人力,主动地做好全国沿海领海基点和基线确定,特别是直线基线位置的研究和确定工作。由于世界沿海国目前领海基线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问题,根据现代国际海洋法发展和海洋划界(包括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外大陆架划界)实践的要求,与世界上许多沿海国一样,要对我国已颁布的领海基点和基线位置重新考虑和确定,在平坦的海岸,必须划出正常基线;直线基线的最大长度要得到限制(24海里以内),大陆基点数量应该增加;精确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领海基线具有国际性的一面,世界所有沿海国的领海基线的标准都应当统一,而这种统一的趋势并不必然地与我们的国家利益相冲突,我们要从积极的方面思考这个问题。我国及周边海洋国家有的直线基线长度都大大超过24海里,这是不行的,只有领海基线确定好了,划界才会顺利进行。在黄、东海划界与日本、韩国和朝鲜等国的谈判中,我方同样要求对方必须按照国际上协商一致的技术标准确定基点和基线位置。据悉,韩国官方人士已经提出了这一同样的看法和要求。越南和菲律宾也有过这样的意图。此外,我国还应当对精确的大比例海洋划界图进行研制。

    6.对我国海洋划界的设想与建议

    海洋划界牵扯到国家和民族利益,是一个十分复杂和敏感的问题,需要慎重行事。对于划界决策者、研究者和谈判者来说,把海岸地理有关情况在划界图上转换成一条准确划线是最重要的事情。我国与海洋周边相邻、相向国家至今仅在北部湾与越南划出了一条国际海洋边界。在摒弃三维地质地貌因素后,为了顺应潮流,尽快划出与国际海洋边界接轨的中国海区边界。笔者认为,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对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的理论主张宜改变运用海岸线长度与海域成比例理论。据估计,运用比例理论在与韩国和日本的海洋边界划定中,由于我国大陆漫长的岸线长度大大长于日本及其南部附属岛屿的岸线长度,相比之下,我国将居优势地位,某些区域的边界线自然要超过中间线向东移,在南部获得的海域会达到60%以上。这样做不仅与世界海洋边界划定趋势相符合,也容易被韩国与日本等国所接受。关于钓鱼岛问题,根据其实际情况,可划出12海里'飞地',将主权搁置起来。它不应当成为中日海洋划界的主要障碍之一。关于鸭绿江河口划界起点问题,需要参考国际惯例认真研究,具体分析和处理。与朝鲜半岛之间可以运用等距离原则来划定边界。在南海由于各沿海国对于岛屿主权和海域管辖范围存在许多重叠主张,近期难以划出海洋边界,各国应在和平友好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各种争端和分歧,这也包括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渔业协定边界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关系密切,我国与韩国和日本在黄、东海新的渔业协定界限需要认真审查和修正,界线范围要全面、要扩大。1997年新的中日渔业协定界限设计是从双方现在的领海基线算起各向东西52海里的中间区域,双方在不足400海里宽度的海域中面积各占一半,是中间线的翻版。由于我方忽视了我国浙江和福建的岸线长于相向的日本琉球群岛岸线的地理优势,划线体现了有利于日本的中间线主张,这将会对我国在将来的中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中产生负面影响。另外,由于渔业谈判只是在两国之间进行,在东海中央区域目前还存在着一个面积比较大的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渔业管辖范围重叠区域,这是极易产生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的地方。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得到我国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

    黄东海海洋划界已经持续了30多年尚未解决,形势要求我们不能再旷日持久地拖延下去。海洋边界的早日彻底解决将会有利于各沿海国家的海洋管理和资源合作开发,有利于友好睦邻关系。因此,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和认真地做好这一神圣的工作。国际海洋划界的一项重要实践表明,海洋划界需要当事国在友好和相互信任的气氛中进行。如果国家之间政治关系紧张或缺乏应有的信任,划界是难以进行的,也是难以成功的。因此,有关当事国家相互尊重,并努力营造良好气氛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李令华,中国海洋划界与国际接轨的若干问题,《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教育部主管,2005(1),1-6.

    2.李令华、王沐昕;关于南海U型线与国际海洋边界划定问题研究,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 2005年9月7日(原创栏)。

    3.李令华,英挪渔业案与领海基线的确定,《现代渔业信息》杂志,农业部主管,2005(2),26-28.

    4.李令华,世界与我国外大陆架划界面临挑战,《海洋开发和管理》杂志,国家海洋局主管,2004(4),22-23.

    5.国际海洋边界--太平洋中部和东亚,(韩国)朴椿浩著,王丽玉等译,王铁崖编校,海洋出版社,1994,302页.

    6.张耀光,中国海洋政治地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174页.

    7.Jonathan I. Charney and Lewis M. Alexander (Vols. I, II,III) (and Robert W.Swith,Vol. IV.), International Maritime Boundaries Vols. I, II,III,IV.,pp3,195, 1993,1998,2002.

    8.Douglas M. Johnston and Mark J. Valencia, Pacific Ocean Boundary Problems - Status and Solutions, pp.214, 1991.

    9.Maritime Boundaries, World Boundaries volume 5, by Gerald Blake, pp.177, 1994.

    10.The Law of the Sea and Northeast Asia---A Challenge for Cooperation, Park Hee Kwon,2000,pp228.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