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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改革陪审员制度取消官员豁免权陪审员不再限于普通公民

作者:山风
本网讯(山风)英国农村事务大臣阿伦·迈克尔7日被告知,他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担任陪审员。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阿伦·迈克尔是负责农村事务的大臣,同时也是前内政部部长,曾经负责过警察和刑事司法工作。他是法律修改后第一位被抽选担任陪审员的政府官员。
    
    迈克尔先生曾经当过治安法官,他说倘若他的职位与当陪审员没有利益冲突,他早就想做陪审员。“既然已经证实这样做没什么不妥,我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
    
    迈克尔先生被抽选到伦敦的一个刑事法庭担任陪审员。而在法律修改以前,他作为一名下院议员可以免除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取消陪审豁免权 首相也要承担义务
    
    取消部分人士的陪审豁免权是英国司法改革的结果。今年4月5日生效的《2003年刑事司法法案》第321条规定,除了有精神疾病的人和有犯罪前科的人被取消陪审资格外,凡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居住满5年,年龄在18至70岁的所有登记选民都有权利和义务担任陪审员。这其中包括原来享有豁免权的法官、律师、医生、牙医、护士、宗教人士及上议院议员。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英国首相布莱尔也不能免除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只有那些能够证明自己有“充分的理由”的人才可以不履行陪审员义务或被豁免。而且一旦被抽选,任何人都不得无故推迟履行这一义务,除非因为健康原因、亲人死亡或生病,或者因为提前定好的假期、宗教节日或部队里必须执行的任务。
    
    但是,如果一个人的英语理解能力太差,或者有宗教信仰等原因,他或她也可以免除这一义务。不过,所有不愿担任陪审员的人都必须向新成立的“陪审员抽选中心”说明理由,由他们来决定申请豁免或推迟的理由是否成立。
    
    司法大臣克里斯托弗·莱斯利说,这次法律的修改是为了大大增加候选陪审员的人数。据介绍,英国每年大约有48万人被抽选担任陪审员,但是以前不到一半的人(大约20万)符合条件。
    
    莱斯利说:“扩大陪审员的抽选范围可以使陪审团更好地反映不同人群的利益。这样,反过来,也增强了公众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任。同时,这一变化也传达出了这样一个信息——担任陪审员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树立审判法官权威 陪审员不能随便给法官挑错
    
    法律修改以前,陪审员一般由普通公民担任,因为设立陪审制度的初衷就是让普通公民参与到司法权力运作的过程中,以抵制司法权力的滥用。陪审员是本着良心和正义,根据常理而非法律知识来审判的。如今,法律专业人士加入陪审员队伍,给法律的制定者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身为陪审员的大律师或大法官,其审判经验和水平可能大大超过审判法官,这样一来,审判法官觉得压力太大,就有可能拒绝他当陪审员。
    
    上个月,英国中央刑事法院老贝里(The Old Bailey)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位著名的大律师被抽选到老贝里担任陪审员,结果四次遭到法庭的拒绝;一位皇室法律顾问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他被拒绝过三次。
    
    为此,英格兰皇家首席大法官沃尔夫不得不发话。6月16日,他在一封信中建议担任陪审员的法官们不要去纠正审判法官的错误。即使错误非常明显,身为陪审员的大法官也不得给审判法官挑错。
    
    沃尔夫大法官说:“法官们应该避免给审判法官纠正错误的冲动,因为那超出了陪审员的职责范围。”
    
    但是,他们可以用递条子的方式向审判法官“提问”。
    
    沃尔夫大法官进一步解释说,如果选中的法官认识审判法官或参与该案的律师,那么他可以申请换个地方,因为“一般说来,陪审员对涉案人员有特别的了解是不合适的”。但是,认识法警或其他法庭工作人员,则不能成为法官不当陪审员的理由。
    
    
    来源: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