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保护动物以法“治嘴”

深圳市人大正在制定禁食野味决定
     用立法来规范人们的饮食,在中国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不过这一传统被深圳的立法者打破。中国第一部禁食野味的地方法规,有望在2003年8月通过,10月1日后在深圳实施。根据这部法规的初稿,不仅规定国家和省已列入保护名录的一二类保护动物不得食用,就连乌龟和老鳖等非珍稀动物,也在禁食之列。即使是人工驯养的,也概莫能外。
    广东人素有“天上能飞的,除了飞机不吃;地上长腿的,除了板凳不吃”之说。广东这种“大小通吃”的饮食文化,使得果子狸一类的动物,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从而也许是成为“非典”疫情的病原体之一。这也是这一法规出台的主要原因。
    “非典”引出立法动议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项禁食野味的法规,最早的动议,是在今年5月上旬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提出的。张德江赶赴深圳视察“非典”疫情时,提出:深圳能不能用立法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5月13日,深圳市人大决定起草禁食野味的《决定》。并向农林渔业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旅游局和法制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
    就在深圳市人大紧锣密鼓制定禁食决定的同时,深圳市工商部门已经收回了颁发给一些个体经营者以及酒楼餐厅经营者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分布在全市的数百座野味店、蛇庄,几乎在一夜之间,由门前车水马龙到门可罗雀。
    讨论稿引发争议
    该《决定》草案出台后,引发很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第一,人工驯养、培育的野生动物,是否列入禁食之列?第二,禁食范围,是否包括所有的“三有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
    主张全部禁食者认为,保护野生动物,其实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要禁食野生动物,就要一刀切,不能留后患。但在执法实践中,野生和驯养的动物,往往很难区分。一只乌龟,何以判别出是野物,还是人工驯养?
    主张有限禁食者则认为,从保护中华饮食文化出发,对人工驯养、培育的野生动物,可以网开一面。列入“三有动物”保护名录的动物达千种以上,保护范围太宽,难以被社会普遍接受。“三有动物”中有重要经济价值一说,食用,即是其重要经济价值的体现。不许食用,其重要经济价值如何体现?
    翻看中国数千年以来的饮食文化,食龟,是其中滋味淳厚的一页。土茯苓煲龟,至今仍然是粤菜中的一道名菜。然而,如果这个禁食野味的决定得以通过的话,在深圳中国的饮食传统将可能中断。
    争论不影响决定的颁布
    作为全国立法试验田的深圳,拥有两项立法权。一是较大市的立法权。它的覆盖范围,包括整个深圳市。二是经济特区立法权。此项法律覆盖范围,不包括宝安和龙岗两个区。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次禁食野味的决定,将以深圳经济特区的名义颁布。也就是说宝安区、龙岗区尚未列入禁食之列。
    决定初稿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奖励额,为罚款额的10%至30%。凡是出售、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者,皆在被举报之列。违反禁令的集市上的经营者,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酒楼、餐厅、个体饮食摊点,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违反禁令的食客,如果食用一二类国家和省内野生保护动物,罚款2000元;如果食用“三有保护动物”,则罚款1000元。
    据悉,该决定的相关意见已经渐趋统一。禁食野味,保护野生动物,倡导文明饮食文化,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立法试验田的深圳,有责任在禁食野味方面,先行一步。
    该项禁食野味的决定,按立法程序,在正式实施前,需经市人大常委会最后审议通过。而在常委会审议前,还将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作者: 徐选礼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