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准确及时打击各类涉非典犯罪行为 全国法院贯彻执行“两高”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全国各地法院充分认识《解释》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依法准确及时打击各类涉非典犯罪行为。
各地法院认为,目前,利用非典疫情犯罪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别有用心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编造、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蛊惑人心,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社会稳定;一些生产企业和商家趁机哄抬物价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非法经营牟取暴利,不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必须认真学习、准确掌握《解释》精神,依法从严惩治这些犯罪行为,确保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统一。
据悉,湖南、河南、内蒙古、山西、湖北等高级法院均已下发通知或指导意见,对办理突发传染病刑事案件提出要求。广大法官表示,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恪尽职守,充分运用审判权维护和规范抗御疾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 王连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