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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项预防非典款物管理中职务犯罪

湖北省检察院日前会同该省财政厅、审计厅、民政厅、卫生厅和红十字会等单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管理、使用抗击“非典”专项款物中的职务犯罪预防,有效控制和防范贪污、挪用、侵占抗击“非典”专项款物及在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渎职、失职行为。
    通知指出,接受专项款物的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使用专项款物,并及时将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了解专项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大预防力度,及时查处相关渎职、失职等犯罪行为,以保障抗击“非典”专项款物的有效运用。
    (郭清君 周泽春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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