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时期灵活办案 寿宁法院“电话调解”案件
为预防非典异地传播,福建省寿宁县法院日前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审理原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诉被告福建省寿宁县托溪乡政府拖欠地质勘查工程款纠纷一案获得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通过电汇向原告支付欠款7000元。
我国出现非典疫情以来,外地或疫区一些群众无法外出或不便外出,给诉讼活动带来了困难。针对此种情况,寿宁县法院积极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可以采取调解结案的异地案件,采取由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围绕当事人争执的焦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摆事实、举证据、说道理、明法律,使当事人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法官的调解,息诉止争,化解矛盾,达成调解协议,使外地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结案,避免感染非典病毒,保护了他们的生命安全,确实做到了审判工作和预防非典两不误。
截至目前,该院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已调解两起异地案件。
(郑少华 龚启录 肖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