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贯彻应急条例不能有丝毫懈怠

作者:胡勇
随着许多地区非典病人与非典疑似病人的不断下降,许多非典传染源隔离区隔离措施的逐步解除,目前,人们的恐慌与不安正在得到舒缓,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正在恢复常态,一些人甚至认为非典疫情正在过去,现在已经到了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
    然而,我们必须向这些盲目的乐观者大喝一声:当前防治非典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举杯相庆胜利目前为时尚早。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奋力拼搏之下,非典疫情虽然已经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非典病人与非典疑似病人新发病例每天仍在出现,对非典疫情的科学认知我们还存在许多空白,在非典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关键环节上我们尚未充分掌握其客观规律,而且,非典疫苗与特效药目前尚未研制成功。在这种形势之下,如果我们麻痹松懈,放松警惕,就极有可能功亏一篑,甚至疫情反弹,前功尽弃。因此,在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方面,当前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与疏忽,头脑中必须时时刻刻绷紧依法防疫这根弦,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强化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最终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夺取抗击非典的彻底胜利。
    不久前国务院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并颁布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针对性,对防治非典工作而言可谓是雪中送炭,旱时降雨。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杜绝防治非典工作前期一度出现的信息渠道不畅、信息统计不准、应急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的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其作用与威力目前已初露端倪,许多地方与部门依据条例的规定,迅速建立起非典疫情的应急机制,对非典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公开与发布,对非典病人与疑似病人依法进行了强制检查、强制隔离与强制治疗,有关职能部门还依据条例的规定,对在防治非典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与滥用职权者进行了严厉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当前非典疫情得到初步遏制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仍然保持旺盛的斗志,在贯彻条例方面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为此,各级政府与部门当前应当根据新的形势与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把条例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巩固已有防线,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各种漏洞,切实切断非典传播途径。此外,对在防治非典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查处。当前,与非典密切相关的各种违法犯罪仍在屡屡发生,有些甚至还有增加的趋势,一些人造谣惑众,制造恐慌;一些人利欲熏心,制假贩假;一些人趁火打劫,敲诈勒索。对上述种种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因为非典疫情趋于缓和而丧失警觉,任其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抗非”尚未成功,大家仍须努力。让我们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力度,切实增强依法防疫的意识,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措施不削弱,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万众一心,扎实工作,在疫情得到初步遏制的基础上乘胜前进,直至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彻底胜利。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