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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阻碍设立非典病区 林州六案犯被判刑

河南省林州市法院24日判决一起涉及聚众暴力阻碍设立非典病区的案件。被告人杨喜来等6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4月26日,林州市政府决定将地处市郊的市卫生防疫站设立为林州市第二非典病区。4月27日下午6时许,居住在附近鲁班小区的杨喜来等人得知消息后,与他人一起酝酿,执笔书写了4份带有煽动性的“告知”,交给同住居民张东峰、高铭等人,张贴于住户集中的鲁班小区、龙山小区和市电业局东家属院内。
    晚饭后,杨喜来、张东峰等人又到龙山小区喊话煽动、纠集居民前往防疫站集合,使集结到防疫站的居民达到300人左右。当晚9时许,被煽动聚集起来的人搬运石块、砖头在防疫站门口垒设路障,并强行将两辆运送垃圾的车辆拦截到门口和通道上倾倒垃圾,堵塞通行。继而又将大门门垛和三处院墙推倒,冲进办公大楼,毁坏门窗及室内办公用具、医疗设施、通讯线路。在经市有关领导和公安民警劝解、疏导,人群于晚11时许被疏散后,王永玉、段虽强2人又以防疫站要马上接受非典病人为由,驱车到附近居民区煽动、纠集20多名居民,再次到防疫站门口聚集、哄闹。
    林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喜来、张东峰、王永玉、段虽强、王登云、高铭6人的行为,均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上述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除段虽强外,法院同时判处其他5名被告人共计赔偿防疫站经济损失5266元。
    (高志鸿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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