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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击非典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人民法院报
本报太原5月20日电 (记者 段艾生 陈 伟)“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发以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全院法官认真学习贯彻,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涉非案件时要严格按照“两高”司法解释从严从快进行。
    省高院在认真学习后认为,山西是继北京、广东之后疫情较重的第三大区域,目前全省借防非名义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招摇撞骗、盗窃抢劫等各类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查获不少,审理此类案件势在必行。当前正是全国、全省人民抗击非典攻坚阶段,此时此刻“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全省司法机关准确有力地打击涉非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依法从严惩治这些犯罪行为,保障全省预防、控制非典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肖扬院长的要求,把一手抓防非、一手抓审判落实到行动上,对于涉非案件不但要做到及时受理,且要按照“两高”这一司法解释,依法从严从快准确地审判,争取向全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报石家庄5月20日电 (记者 韩元恒 通讯员 周俊华)今天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6件涉、防非典刑事案件,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和落实“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坚持从严惩处的原则,快审快判。省高院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涉、防非典刑事案件工作中,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意整体政策,确保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既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又防止把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当做犯罪处罚;二是在案件审判上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和审判程序合法,确保案件的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三是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和刑法有关规定,罪该从严的坚决依法从严判处,罪该从宽的也依法从宽判处。真正体现法律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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