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山西制定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作者:李立
非典疫情较为严重的山西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4天之后,于5月17日即向社会公布了操作性较强的《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据山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廷勇介绍,山西省的这个实施办法,本着依据条例、立足本省、着眼长远、不照搬照抄、不求在体例上形式上保持一致的指导思想,总结规范了山西省前一段抗击非典工作中的一些成熟做法,突出细化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根据分级责任的原则和山西疫情点多分散的特点,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处置;二是规定省、市(地)、县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卫生厅对条例中的4种应急事件分别制定专项预案;三是专门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预防措施和农村疫情的控制问题。该实施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据悉,山西省各级政府法制办现已广泛向社会展开条例的答疑解惑工作,同时积极研究掌握防治非典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依法加强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执法监督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