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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漠视了公民的责任

作者:冯树盛
近来有三件拒绝被隔离的事引起人们注意:第一件是河北文安县中医院落医生颜文江夫妇拒绝隔离检查(据新华社5月14日);第二件是广州市海珠区有疑似家庭拒绝隔离,引起左邻右舍的担忧(据《南方都市报》5月16日);第三件是长春市一患“非典”病例家庭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不肯被隔离(据《羊城晚报》5月15日)。第一件事的结局是这对夫妻被开除公职;第二件事中,当事人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第三件事的结果令人感伤:一家8人患病,10人疑似是而非,死了三口。
    
    拒绝隔离和调查,或者因为怕被一旦隔离被人歧视,或者感情上不肯接受,不一而足。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非理性不合作的态度。
    
    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与公众一道全力抗非,为的是帮助人们确立信心,重建理性,战胜SARS。在这过程中,迫切需要的就是公民责任意识,否则,政府可能孤军奋战。正是公民责任意识,帮美国度过“9•11”的困难;也正是公民责任意识,帮俄罗斯度过了“休克”疗法时期的痛苦。当前广东人表现出来的抗非精神、职业精神,如果站在公民的角度上说,其根祗都是公民责任意识。但遗憾的是,上文三个例子中的当事人,都缺乏了起码的公民责任意识。
    
    当前,我们在高歌广东人的“抗非”精神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在我们周围,有人在当“逃兵”。不久前,广东省纪委就处理了一批抗非典不力临阵退缩的干部;上述的三宗事情,也是例证。这些,都是公民责任意识缺乏的极端事件。
    
    这些极端事件的发生,是与公民责任意识淡薄的土壤分不开的。你看,长春市流行病调查人员拿着“联络图”进行调查时,每天还要挨很多骂;近来广州市娱乐场所对消费者实行健康登记,遭遇冷淡应对马虎了事弄虚作假;随地吐痰更是不必多说了……如此这般,说明公众的公民责任意识亟待增强。
    
    近日针对抗治非典而出台的最高检、高法的司法解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都对公众的抗治非典的责任进行了规定。配合隔离和调查,作为一项公民责任,升华到法律层面,不由得你任性子拒绝了,否则,只有受法条伺候了。以法律的形式对公民的责任进行规定,对促使公众的配合,对夺取抗非胜利意义重大。就长远而言,对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也是功不可没的。
    
    非典改变了我们什么?我想,其中之一就是以抗非为契机,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中国古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意识,在今天的公民社会,我们需要的是公民责任意识。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合格的公民,在非常时期别漠视了公民责任。
        
    文章来源: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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