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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外地人就餐不妥

作者:李红军
据《青岛早报》5月14日报道,细心的青岛市民近来发现,非典时期青岛一些饭店公开打出了“本店只接受青岛常住人口”、“本店拒绝接受外地人”等字样的横幅。据悉,青岛那些打出横幅酒店的解释是,酒店打出这些横幅也是“迫不得已”,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广大食客的安全”,辨别顾客是不是外地人的标准是“只听口音”。饭店的这种做法,无论从
    哪个角度来讲都是一种欠妥当的行为。
    
    眼下正值非典时期,作为酒店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是必要的,但统统拒绝外地人就餐就有些失之偏颇。诚然,外地人当中可能有非典患者,也可能有疑似病例,但这只是一种可能,而仅仅因为有这种可能,就一概拒绝外地人就很不应该。外地人是不是非典患者,是不是疑似病人,这要由防疫部门进行鉴定之后才能得出结论,把所有的外地人统统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就有点扩大化。
    
    应当意识到,只要一个人没有患上非典,那他就有消费的权利。把外地人视为“另类”不仅是不明智的,也是一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到酒店进行消费,是在接受一种饮食服务,作为酒店理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令消费者满意,以所谓非典之名,拒绝接纳外地消费者,搞这种“内外有别”,是对消费者人格权的侵犯。
    
    非典时期,人心有所恐慌也很正常,但国家目前并没有特别做出限制人口流动的规定(重点疫区除外),既然没有这种“刚性规定”,那消费者在哪里就餐,接受什么样的服务就是他的自由,作为酒店就没有权力限制这种自由。一个人外出必然会遇到衣食住行的问题,在这些方面来个“拒绝接受”,不合情理不说,就是于法也是无据的。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记者曾专门咨询了青岛市防非典办公室公开热线,得到的答复是,青岛市根本没有做出这种明确规定。很明显,这些酒店的行为是在“自作主张”。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任何经营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大肆宣扬“拒绝外地人就餐”,侵害了外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说,就是对本地经济的发展也不会有任何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这种“排外情结”不仅表现在饮食业,在其他一些领域也都有这种情况发生,这是一种很不好的苗头。在此提醒所有商家,拒绝外地人是一种违法行为,有悖法律精神,即便在“非典”时期也不要矫枉过正。采取这种非常手段,不仅会严重伤害外地人的感情,就是对自己而言也不会带来任何益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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