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于1992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07年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已经开始受理博士后申请。受理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博士(包括应届博士),均可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
具体情况,请与博士后流动站联系。
联系人:孙秀升 女士
联系电话:6406-5527
Email:sunxsh@cass.org.cn
附:
2007年法学所博士后申请指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