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引进博士后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联谊会:
黑龙江省委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改善和优化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实现省委确定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目标任务提供人才保证,继2004年7月引进一批博士后高层次人才后,黑龙江省委再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11名博士后到省直厅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作
一、引进条件
博士后年龄要在45岁以下,并在2005年6月底前出站,综合素质较好,适合行政管理或业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有关待遇
1、引进的博士后均担任正处级干部,职务工资定在正处级6档,并给予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2、引进的博士后在任职期间可兼职从事科研工作,具备资格的可担任研究生导师,允许兼职兼薪。一年后若不愿意从事行政工作,可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也可调离黑龙江省。
3、省外博士后到黑工作,户籍问题可根据国家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规定商讨解决。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博士后配偶相应的工作,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解决住房问题,帮助协调其子女就学。
三、引进办法
采用面试为主、双向选择的办法,报名者与各用人单位直接洽谈,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后报省委审批。
四、报名时间
1月20日—2月28日
五、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及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月28日前发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基金处。如设站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也请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月28日前发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基金处。
E-mail: jijinchu2003@yahoo.com.cn
六、联系电话
010-62335023 010-82387704
博士后也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阅并下载报名登记表。
附件:1、《黑龙江省引进博士后报名登记表》
2、《黑龙江省拟引进单位职位及专业需求一览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