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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原馆长获刑2年

2007年04月02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阳)偷偷取出3万元公款后,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原馆长林淑华将钱存到了自己母亲的名下。近日,朝阳法院认定林淑华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了解,今年54岁的林淑华是硕士生导师,黑龙江人,197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1998年起,她开始担任中国传媒大学的图书馆馆长,并发表了很多信息检索与利用方面的专著。
    
    法院查明,去年1月20日,林淑华从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的“小金库”中提取了3万元。
    
    此后不久, 林淑华以母亲的名义将此3万元现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定福庄支行,并开立了3年的定期存单。她将这笔公款据为己有后,被检方查获。
    
    记者: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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