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查处公交官股不能只"脱衣走人"
湖北千万富翁被警察杀害调查:家属亲历作案过程
房价成本应否公开 查处公交官股不能只"脱衣走人" 唐光诚
导致死亡30人的重庆"10·1"特大公交车祸近日曝出惊人内幕:包括肇事车在内的711路公交之所以长期疯狂违章仍能正常营运,原因在于背后有交警入"官股"(《第一财经日报》10月24日)。
尽管目前重庆市已开始整顿当地客运交通秩序,其"还要掀起更大的反腐廉政风暴,让所有公务人员都不敢染指公共客运交通"的表态,让人们看到了其中的力度和决心。但是,公交官股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问题首先必须弄清。
据重庆市某一线路的多位公交车司机称,711路此前曾属私营中巴车线路。当时,这些中巴车背后大多有交警"占干股";而没有交警"占干股"的中巴车,以前每月每辆需"定向"向某几位交警之一"进贡"400元,不然被开罚单的量将更大。可以看出,公交官股的实质就是权力股,是交警利用自己管理交通秩序的权力,以公共安全为代价,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也就是权力寻租,即刑法规定的受贿行为。
对于涉嫌受贿犯罪的官股只是采用行政手段惩治就会难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事实上,重庆市交警总队早在1993年和1999年就出台了禁止干警经营车辆的规定和六条禁令,要求对违反禁令者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而且近年来,重庆先后有16名交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工作单位。可尽管是这样,重庆市公交官股的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这说明,如果依然不使用刑法武器,现在的"反腐廉政风暴"对于拒不退出经营的国家公务人员最严重的处罚只是"直至将其开除公职",那么就会依然没有什么震慑力,只不过是老调重弹声势浩大地走老路。
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同时也带来了公权腐败的隐蔽性。靠山吃山的官股现象是依附着公权管理领域经济的繁荣而出现的权力寻租,他一方面对合法经济行为造成阻碍,另一方面又使违法经济行为有了市场,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这在治理煤矿官股的过程中已经得到充分揭露。现在,在治理煤矿官股之后,又出现公交官股,其他公权管理领域是否还存在这样的官股,令人深思。
然而,不管如何,刑法治理官股是不能断裂的法治之路。不然,没有刑事法治风险,只是让官股"脱衣走人"是难以遏制官股腐败的。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湖北千万富翁被警察杀害调查:家属亲历作案过程 一个是公安民警,一个是拥有千万资产的建筑企业老总,两人在同一间房屋内先后死亡。前日下午发生在南漳的这起命案,因两名死者的特殊身份,显得格外扑朔迷离。
公安局家属院内发生血案
前日下午,南漳县公安局家属院内发生血案。当晚,记者闻讯赶到案发现场时,数百居民仍在家属院门口围观。
记者从该县消防大队了解到,当日下午1时30分许,他们接县公安局通报,称县公安局家属院7楼发生命案,案发现场被防盗门锁紧无法打开,请求帮助开门。该队立即出动消防队员,翻窗进入马家。消防队员发现客厅地上全是血,两名男子倒在血泊中,一人已经死亡,另一人还在挣扎,他们便将其抬出。伤者到医院不到1小时,就因抢救无效死亡。
一位民警私下透露,两名死者分别是同兴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同祖和看守所民警张保华,两人均住家属院内。事发地点是马同祖的家中。从现场情况看,应是张保华来到马家,发生争执后将马同祖杀死。该民警认为,张保华可能是随后自杀,但消防人员进入时,张仍未断气,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南漳县警方及县委宣传部证实命案死者确系看守所民警张保华(男,现年52岁)和建筑老板马同祖(男,现年49岁),但拒绝透露案情。
遇害千万富翁白手起家
前晚,马同祖的遗体被运回老家南漳县涌泉镇,亲友昨日都赶回奔丧。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涌泉镇。马同祖的姐姐马正祖介绍,弟弟是个好强又很聪明的人,从白手起家,到现在当地小有名气。
马同祖的堂哥马少祖回忆,马同祖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砌匠,后来开始代班建房。到90年代初,马同祖担任涌泉镇建筑公司(镇属企业)经理,曾连续三年受政府部门表彰。1994年左右,马同祖辞职后,自已组织建筑队,开始只是在镇上接工程做,2002年后才进入县城发展。陆续接到公安局家属院、检察院办公大楼、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在建)等大工程。他目前任同兴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也是南漳县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
血案发生时,受害人妻子还在屋内
马正祖介绍,自从弟弟出事后,弟媳李申丽一直处于极度悲痛之中,案发后多次晕倒休克,被送到医院治疗,直到25日上午才回来涌泉。医生跟着照料,还要靠打镇静剂。
事后他们多方面了解的事情经过是:当日吃过午饭后,马同祖与妻子李申丽在客厅看电视,张敲门进入后,李便前往卫生间洗衣服。期间,李听张说"你的命值钱,我的命就不值钱?"。又过了一会,李听到客厅发出声响,出来一看发现丈夫倒在地上,满身是血。李拿起电话欲报警,张拿着刀扑过去说:"你报警就杀你!"她吓得夺门而逃,连呼"救命"。
张保华曾任看守所所长
该县公安局一位民警介绍,张保华参加工作有30多年,当兵后后转业到地方公安任普通民警。此后曾任该县第二看守所所长,2003年,张在竞聘上岗中落败,成为一名普通警。
一名曾经与张保华和马同祖均有生意来往的私营老板介绍,上世纪80年代,当时南漳公安局办有一家汽车维修厂,张保华兼任该厂负责人。90年代初,张保华就购买了两台大型挖掘机,参与一些工地的基建工程。马同祖到县城发展伊始,还得到过张保华的帮助,两人关系曾经不错。
一位知情民警透露,案发后,张保华的妻子徐某曾向警方表示,案发前一天,张保华就欲出门找马同祖"算帐",徐一直阻拦,张才没有出门。次日下午一时许,张趁妻子不备,溜出家门前往马同祖家中,结果发生命案。
命案原因迷雾重重
昨日,记者先后多次来到该县公安局和县委宣传部采访,对方均以案件正在侦查为由,拒绝透露案情。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曾经的朋友反目成仇?民间流传的说法是,马同祖在进城创业之初曾借张保华的钱,张保华屡次索要无果,两人出现裂痕。一位私营老板透露,去年,两人同时参加该县一家大型水泥厂的基建工程投标,马成祖中标,而张保华落败,事后,马成祖将工程其中一部分发包给张保华,但工程完工以后,双方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生纠纷。
案发现场只有3人在场,目前,李申丽还处于悲痛之中,无法接受警方调查。据了解,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马成祖已经死亡,而张保华还在挣扎,到底张保华行凶后自杀,还是博斗中受伤而死?因案件仍在侦查,警方没有透露。(楚凡)
来源:《楚天都市报》
房价成本应否公开 正 方
能为百姓办实事
房价一涨再涨,许多人都有成为"房奴"之叹。政府出台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政策,公开商品房成本价,以公开求公平,是为民办实事的有力举措。如果为了保护所谓的公平竞争环境,任由房地产商从中操作,牟取暴利,受害最大的是普通老百姓,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是舍本逐末之举。
江苏宜兴武警8690部队 董炎良
有正面连锁效应
房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商业贿赂变相列入房价成本,演变成所谓的商业秘密。据媒体报道,今年前7个月,全国立案侦查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高达25%。因此,应全面推行房价成本公开,列出从审批、规划、招投标、施工、采购、质量监理到验收评估等环节的各项费用。这不仅可让购房者放心消费,而且能产生连锁效应,铲除目前建筑领域的腐败链,保证建筑质量,消除房产暴利,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健康发展。
重庆永川市科委 宋 波
抑制不合理房价
商品房作为特殊的商品,其价格高低直接关系百姓的承受力,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房价虚高,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公开房价成本,能够让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消费,利于抑制房价不合理升高的现象。地方政府应继续扩大各项事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并用宏观政策加以调控,真正让普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安徽天长市 周家华 周 彬
反方
成本构成不属知情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了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知情权及知情权范围,规定"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为消费者知情权范围,其中并未列明包括商品的成本构成。可见,公开商品房的成本构成信息不是商品房经营商的法定义务,不属消费者知情权范围。
福建尤溪县工商局 林长煌
市场经济自主定价
市场经济中,根据供求关系自主定价应该是开发商的权利--只要你的商品房卖得出去,即使价格昂贵也有人购买;如果你的房子卖不出去,就算很便宜也无济于事。至于开发成本,愿意不愿意公开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门没有必要参与其中。况且即使公开了房价成本,数据也是已经被修正了的房价成本,不能从根本上撼动高房价,这也就失去了参考价值。
江西大余县 赖作明
成本公开意义不大
房价虚高,原因不在于以前没有公布房价成本,而在于有关政府部门对房产市场的认识不足,没能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房价的上涨,不正常的市场调节推高了房价。例如,在房贷上条件过宽,把关不严,结果出现"贷款炒房者"抬高房价,自己得利。从现在已公布房价成本的地区来看,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也没能有效遏制房价上涨。要遏制房价的上涨,必须从根本上做起,一是查清在房产开发、交易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办;二是通过税收、行政处罚等手段打击恶意炒房行为。
上海漕河泾派出所 郑承敏
第三方
经济适用房先公开
在城市住房中,经济适用房的兴建源于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价格也是由政府制定的指导价。笔者以为,应首先让经济适用房的成本公开、透明,让公众了解经济适用房究竟有多"经济"。进而对其他房地产业起到"标杆"的作用,制约一些房地产商牟取暴利。
江西奉新县 熊胜利
暗访的成本才真实
笔者觉得房价成本没有必要公开,即使公开也可能成为表面文章。现在一些地方的房价还没能调下来,一个原因,就是有些开发商互相联手,宁可房子卖不出去也不愿降价。而且,我担心要求开发商公开房价成本的做法,有可能被一些开发商利用,虚报一个高的成本,在"公开"的幌子下继续欺骗消费者。所以,只有由政府部门派专业的调查队伍进行暗访,才有可能让真正的房价成本露出水面。
浙江镇海发电公司 茹含懿
公开成本规章先行
商品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公开房价成本是一项系统复杂性的工作,需要多个单位和部门的介入,需要不断完善监控、公开、惩处等相关机制。这样,才能打造"阳光房价",防止"暗箱操作"。此外,如果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也的确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所以,在此之前,必须制定严密、合理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南京市 苏 雨
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针对房价成本公开问题,还须分类裁断。一方面,住宅作为商品,具有商品的基本属性,应该让市场决定其价格;另一方面,住宅作为生活必需品和耗费土地的不动产,纳入政府价格监控体系也属理所当然。由此引申,我认为有必要把商品住宅划分为消费类和投资类:以消费功能为主(不排除投资成分)的中低档住宅,应实行适当的价格管制;以投资功能为主的高档住宅,应放手让市场机制主导其价格。
山东阳信县 张圣迪
《华东新闻》 ( 2006-10-26 第03版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责任编辑:徐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