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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擅自提供在线下载 九天音乐网为11首歌埋单9万

8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网站提供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而引发的新类型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岳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向获得授权的北京无限好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89712元。这是国内首例涉及境外公司授予境内公司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的判决。

    原告无限好公司诉称,原告经环球音乐公司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环球公司管理的音乐作品词曲版权用于个性化回铃音、点歌、听歌、原声/MP3铃声、铃声及MP3音乐作品下载业务,并有权将上述版权提供给增值电讯服务提供商在上述业务中使用,并代表环球公司收费。2005年6月,他们发现上海音之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岳盛公司经营的网站上未经许可使用了环球公司的11个音乐作品,向用户提供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4万余元。

    被告岳盛公司和音之乐公司辩称,原告无限好公司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无权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网上播放的歌曲属于录音制作者权的客体,并不侵犯著作权项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无限好公司原告不能证明其对系争作品的词曲享有权利等,故请求法院驳回无限好公司的诉讼请求。

    综合双方证据,法院认为, 无限好公司经合法授权,有权以著作权益人身份主张11首歌的词曲著作权(其中"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仅主张词著作权),且无限好公司所获得的授权均来自环球公司一家,并未集中行使多个权利人的著作权,故并非属于集体管理行为。又根据《著作权法》,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现九天音乐网的经营者岳盛公司在未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站上提供了系争音乐作品在线试听和购买的服务,该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据此,法院判决岳盛公司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Amani"、"光辉岁月"、"冷雨夜"、"喜欢你"、"再见理想"、"曾经拥有"、"真的爱你"、"灰色轨迹"、"这个冬天不太冷"、"一千个伤心的理由"、"饿狼传说"等11个音乐作品的行为;赔偿北京无限好公司经济损失5.25万元和合理费用37212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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