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网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王宇 见习记者邓克珠 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第十九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今天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今年我国的禁毒主题是"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国家禁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不断提高,已初步形成了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据统计,目前仅云南、山西等13个省市就成立了禁毒志愿者队伍558支、25万余人。海南省妇联通过开展"千村创建妇女禁毒会"活动,在全省1050个村(居)委会成立了妇女禁毒会,培训妇女禁毒宣传教育和帮教骨干21万人。云南等8省市向社会公布禁毒举报奖励办法以来,通过群众举报破案比例不断上升。福建省查处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案件150余起,其中70%是根据场所或群众举报而查获的。
各地普遍建立了帮教小组,加大对吸毒人员帮教力度。甘肃省建立帮教小组2.94万个,落实帮教对象30659名。湖北省建立帮教小组1.38万个,落实帮教对象13858名。上海市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从2003年起组建了禁毒社工组织,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指导等服务。目前,禁毒社工已发展到400人。
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履行各自职责,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中宣部等18个成员单位制定了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妇联、铁道部等单位对重点地区禁毒人民战争进行了督导。司法部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劳教戒毒工作,并把在云南省服刑的3000名涉毒罪犯调往湖南、河北、辽宁服刑。外交部牵头成立的"五人小组"开展了对解决缅北毒源地问题基本政策的研究工作。商务部牵头成立的122工作小组推进了易制毒化学品内外销管理、替代发展和鼓励企业到缅北、老北投资等工作。
背景资料
国际禁毒日
每年的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禁毒日")。
1990年2月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第17届禁毒特别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并郑重宣布将20世纪最后10年(1991年-2000年)定为"国际禁毒十年"。1998年6月,联合国第二次禁毒特别联大通过的《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等文件,就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控制兴奋剂、减少毒品需求、打击洗钱、铲除非法毒品作物,为全世界建立一个"无毒品世界"制定了跨世纪战略。
历年国际禁毒日主题
从1992年起,国际禁毒日都确定有一个主题口号,以达到国际社会关注和共同参与的效果。
◇1992年:毒品,全球问题,需要全球解决;
◇1998年: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
◇1999年:亲近音乐,远离毒品;
◇2001年:体育拒绝毒品;
◇2002年:吸毒与艾滋病;
◇2003年: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
◇2004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5年:珍惜自我,健康选择;
◇2006年: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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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有望年底出台
吸毒是否犯罪尚无定论 去年全国破获毒品犯罪案4.5万起
法制网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王斗斗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时说,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已经把禁毒法的草案提请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武器---禁毒法有望今年年底出台。
陈存仪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要求,其中一条就是要加强禁毒立法。公安部在总结国家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禁毒法送审稿,于2005年年底将其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已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
对于有专家建议在禁毒法中设立吸毒罪,以遏制滥用毒品的蔓延趋势,陈存仪表示,是否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涉及到对吸毒人员如何定位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禁毒实践和相关的医学研究证明,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身份,应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他说,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的,并且在客观上还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存在着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吸毒成瘾者又是脑疾病的患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上、心理上都造成严重损害。
"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会很宽。"陈存仪表示,是否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涉及到立法的问题,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国家安全、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开展了打击跨境跨区域贩毒、打击制贩新型毒品、禁毒反洗钱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陈存仪用一组数据分析说,2005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8万名,打掉贩毒团伙1550个,摧毁制毒厂点34个,缴获海洛因6.9吨、冰毒5.5吨、鸦片2.3吨、摇头丸234万粒、氯胺酮2.6吨。
去年,全国共强制戒毒29.8万人次,劳教戒毒7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3%、8.6%;自愿戒毒13.5万人次,戒断巩固三年以上的11.6万名。"各级公安、卫生、司法、民政等部门全面加强禁吸戒毒工作,进一步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陈存仪说。
戒毒者讲述回归社会艰难过程歧视像无情冷水爱是救命稻草
禁毒新理念何时渗透全社会
法制网记者 王宇
怎么回家了,倒歧视我了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来到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听两名通过劳教戒毒后出所的人员讲述他们成功戒毒的经历和心路历程。
陈飞,北京人,个性洒脱不羁,先后两次在北京市新安劳教所戒毒两年。2005年出所时,他比戒毒前体重增加了整整40斤,现在看起来也是红光满面。他漫不经心地和劳教所的几名干警打着招呼……
我是1997年、19岁时吸上的,我爸我妈都是服装厂工人,没什么文化,我初中毕业就不上了,跟着胡同里的大哥玩儿服装,去歌舞厅。第一次抽了打粉烟,又吐又折腾,后来上道了,最多一天得两克,六七百块钱。家里让我祸害的够呛,在我第一次被劳教期间,我爸过世了。
2000年,我劳教戒毒成功,可回去不到一个月,因为又和那些人接触,又回到劳教所了。这回我下了决心,谁在招我,我就打110报警,结果有一次,我真的打了110,圈里传开了,就没人再来找我了,这不我坚持一年多了。
回家以后,街道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在环卫局扫大街,结果人家一看档案就给退回来了,就我们这号的,哪个单位都不要。
我现在每天晚上6点到12点,在东四卖麻辣烫,收入还可以,养家糊口呗,什么钱不钱的,图个乐呵。
你说营业执照?我没那个,在东四租个最小的摊位你知道得多少钱?我租不起,听说北京市对下岗职工创业的给5000块钱补贴,我跑过去问了好几次,没有我们的份儿。
到了冬天怎么办?麻辣烫卖不成,再倒腾别的呗。我跟城管的也说了,你不是要抄我吗?行,我帮你把炉子抬到车上去,可有一样,我知道你家住哪儿,我这怀里还揣着板儿砖呢。当然,这是气话,我还真不敢把人家怎么着,不过我就是纳闷儿,我在这儿(劳教所)还没人歧视我呢,管我的队长还经常问我:有没有什么困难?怎么回家了,倒歧视我了!
以人为本转变禁毒立法理念
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一位官员透露,目前禁毒法正在制定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这项法律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对戒毒人员安置帮教。
这种立法理念的转变令人欣喜。
回顾二十余年来我国禁毒立法工作,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点,即立法工作总是落后于禁毒工作实践,禁毒立法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有专家指出,现有立法对戒毒机构的设置、强制戒毒期限的设定、强制戒毒费用的支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控帮教等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并规范禁毒工作实际。例如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置仍以处罚为主,而不是矫治;戒毒费用还主要是由吸毒人员承担;回避毒瘾戒断必然具有的高复吸率这一客观现实,片面追求毒瘾戒断率。
专家建议,立法部门在禁毒法立法上,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要整合现有禁毒法律法规、禁毒资源,以健全禁毒法律体系和禁毒工作体系;二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禁毒斗争所面临的新问题和目前禁毒工作实践所面临的困难。
禁毒工作理念也应该转变:应当树立以预防为主、将禁毒工作重心定位于毒品消费环节、正视戒毒客观存在的高复吸率与禁毒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等现代禁毒工作理念。
---编者
我现在就是为爱活着
三十多岁、中等个头的建伟,性格阴郁,气色不好、言辞激烈。
我已经坚持两年不吸了,但我不敢肯定今后我能不能坚持下去。我们都至少有一次被强戒、两次以上被劳教的经历,两年是我们这些人保持"操守"最长的时间。
我自杀过两回,都是割腕,没别的,活着没意思,自己特烦自己。
我父母都没了,现在北京有一个哥、一个姐,都有各自的小家,我这么大人了,不能靠兄弟姐妹养活吧?解教出去,家回不去了,朋友没有,亲戚更甭提了,谁见都躲,眼神都不对,"你还抽不抽啊,是不是要骗我钱啊?"
所幸的是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是承德来的,现在在北京一个商场卖货。人家对我是真好。谁都知道戒毒必须先戒毒友,对这个她管得特别严,有一次有个过去道上的朋友到家里找我,她知道了特别生气,拼命打我,把一只铁筷子都打弯了。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我一个大男人,每天早上睁开眼,不知道这一天该干什么,整天除了去早市买菜,就是在家归置屋子,闷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废物、一堆垃圾。
我现在拿低保,一个月310块钱,就这点儿钱,在北京能活个什么样?不敢上街,得个感冒,都得跟女朋友伸手要钱看病。我得了抑郁症,老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我现在也就是为了她活着。
(本文涉及的戒毒者均为化名)
给他们一个重新生活的支点
采访手记
"我坚持了,但是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采访结束了,但是这句话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突然想起舒婷的一首诗,"生命其实很脆弱,但是爱很顽强。它就像细密的针脚,总是能够缝补那些破碎的忧伤。"
吸毒是违法行为、是可憎的,但是吸毒人员同时也是病人、是受害者。他们没有一个人不从心底里憎恨毒品,他们渴望融入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偏见、歧视和人们紧闭的心门让他们难以找到自信,恢复完整的人格。如果全社会能多给戒毒成功的人一些理解和关爱,他们今后的生活就会多一点信心和阳光。无论是一次政府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还是家人不离不弃的关爱,甚至社会上一双能够平视他们的眼睛,都可能成为他们重新生活的支点。
采访结束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了北京市新安劳教所一名干警的来信。信的内容给了我一种新的启发,我想把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摘录在此,作为对建伟、陈飞们的忠告:
我想应该善意的提醒一点,戒毒型劳教人员有一种共性的心理,他们认为,自己的不幸和痛苦除了有自己的原因,更主要的是社会、家庭等外界的因素造成的。乍一看似乎如此,其实如果深入了解他们生活的一点一滴,您会发现他们不自觉地把所有的问题归咎于别人,从来不敢正面自己的无能、自私、错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心理已经扭曲,经常接触社会的丑恶面,才有机会接触毒品。
戒毒难就难在心瘾,那是受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生活环境、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心理健康等综合影响造成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外界条件再好也不是他们成功戒毒的必要条件。所以说外在的这些帮教也好,社区也好,都必须通过他本人的主观意愿才能起作用。
人是不应该天天祈求别人的施与的,应该去面对,去接受挑战。树立戒毒的信心,增强勇于面对挫折的勇气,才能保证自己在独立面对社会的时候站得住。王宇
假如世界上没有毒品
赵阳
中国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记者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前到某市戒毒所采访,在向戒毒人员发放的问卷调查中有这样一个题目: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答案自然各种各样,有的想回家,有的想要自由,但有一位戒毒人员的答案却这样写到:我最大的愿望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毒品。
这个世界上没有毒品,这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天下无贼》,当一位可爱的农民兄弟不顾朋友们的劝阻,坚持把辛苦赚来的钱随身携带上了火车时,便发生了许多故事,留下了许多黎叔的"经典"话语。在看过、笑过之后,我们也会想,如果真的天下无贼,世界又会怎样?
如果天下无贼,我们就不用担心自己的两只眼睛不够用;如果世界上没有毒品,我们就再也不会听到一个个伤心的故事,看到一个个令人心碎的场景。
然而,这一切都是在假设,正如天下有贼一样,毒品并没有从我们生活中消失。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摆脱毒品之害。联合国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而高于石油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目前全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人数高达2亿多。20世纪90年代,仅美国每年就有近50万人因吸毒丧生。为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召开的联合国维也纳大会上,138个与会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一致同意将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由贩毒、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卖淫和各种恶性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贩毒、恐怖、黑社会三位一体,已构成破坏国家稳定的因素。大量的毒品交易,巨额的毒资流动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际经济的正常运转。
笔者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期间,有一次出差到吉尔吉斯斯坦,当我驱车途经哈吉两国边境时,一片漫山遍野的红花吸引了我,同车的朋友告诉我,这就是罂粟花。我听说过罂粟花是如何的美丽,但当它就在我的面前时,我还是被它吸引:它是那样的美丽,红的妖艳,红的让人心醉。然而就是这看上去美丽之极的花,在谢去之后留下的果实却是毒品最主要的原料。"金三角"、"金新月"、"银三角"……这里是它们滋生的温床,也是全球毒品贸易的发源地。
毒品是人类公害,这已经成为了世界共识,毒品问题更与恐怖主义、洗钱和贩卖人口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相互交织。遏制毒品生产、打击毒品走私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
我们欣慰地看到,各国政府打击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力度不断加大,禁毒国际合作也收效显著。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金三角"毒源地的罂粟种植面积已由1998年的195万亩减至2003年的110万亩。然而严峻的现实并不允许我们有丝毫乐观的心理,依然有无数的罂粟花灼灼盛开,依然有无数的人在毒品里堕落沉沦。
其实罂粟花本身并没有罪过,有罪的是利用它制造了毒品的人。人们对金钱的贪婪、对诱惑的妥协和对自身的放纵远比罂粟花可怕得多。禁毒不仅仅是砍掉一片罂粟,烧掉一堆鸦片,而是要让所有人都能认识到毒品的危害,都能自觉与毒品作斗争。正如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一样: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毒品宣战。
《天下无贼》中的傻根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没有见到贼,而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却看到了毒品的狰狞面目,它毁掉了无数的幸福家庭。但愿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再也看不到毒品。
司法行政系统多管齐下参与禁毒战争 劳教戒毒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法制网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王宇 记者今天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了解到,随着我国禁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国监狱劳教系统收押、收容涉毒罪犯、戒毒劳教人员呈增长态势,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监狱劳教、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在禁毒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统计,目前全国监狱共关押涉毒罪犯12万余人,劳教系统收容戒毒劳教人员13万余人,各地监狱劳教场所坚持做到依法收押、收容,并做好监狱、劳教所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了禁毒人民战争的顺利进行和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司法部还在全国劳教场所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劳教戒毒模式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表示,在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继续大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全力做好集中收押、收容工作,加强对涉毒罪犯、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深挖余罪,全力支持禁毒破案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他强调,要深入开展劳教戒毒模式研究,努力提高戒毒效果,组织开展对监狱、劳教警察、医务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禁毒、戒毒人才队伍。同时要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巩固戒毒成果。
为降复吸率河北戒毒劳教所试点"五位一体促两教"模式
更多精力投在解教人员帮教上
法制网石家庄6月25日电 记者马竞 河北省戒毒劳教所和石家庄市长安区综治、公安等部门联合试行的"五位一体促两教"工作模式,不再局限于对在教吸毒人员进行教育挽救,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解教吸毒人员的跟踪帮教上,努力降低复吸率。6月23日。试点实施方案通过。
所谓"五位一体"就是河北省戒毒劳教所和石家庄市长安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解教吸毒人员家庭五个方面的社会力量集中在一起;"两教"就是上述五个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对解教吸毒人员的再教育,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禁毒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禁毒意识,努力降低复吸率和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6月23日,他们通过了《开展"五位一体促两教"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戒毒劳教所。方案规定各成员单位不仅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而且每年单月份的28日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河北省禁毒形势不容乐观。省戒毒劳教所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解教吸毒人员因社会歧视、婚姻家庭破裂、缺乏关爱等原因导致复吸的占97%以上。与此同时,由于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和防范能力不强等多种原因,新吸毒人员不断滋生。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