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黄金荣诉保监会不作为输一审
全球通达手机店员工巧舌如簧 2千的手机卖出8千
揭开炫目的"房车投资"骗局
权力参与下的"以地生财"逻辑 黄金荣诉保监会不作为输一审 法院以保监会只对商业性质险种负责为由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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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火车票里包含基本票价2%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而且已经悄悄收取了半个世纪这个秘密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金荣认为北京铁路局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将其告上法庭。2006年3月23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知情权被侵害诉由因不具备侵权的构成要件而不成立,驳回黄金荣上诉。由于认为对违法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的保险机构、保险业务进行查处取缔是保监会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今年3月底,黄金荣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保监会告上北京市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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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6月8日讯 记者王晓雁 "结果在我意料之中!"今日,黄金荣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在这份判决书里,法院认为,黄金荣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不作为"的诉由"证据不足",驳回其诉求。
在这场因为涉及了历史遗留问题而显得曲折复杂的诉讼中,保监会是否具有审批、监管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法定职责是案件的关键所在,也是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由于火车票强制险的保险费收入已包括在票价内,被当作运输收入而不再单独提出,因此保监会认为,它已经不属于商业保险,而自己只对国内商业保险有负责审批、监管职能;而原告则认为,保监会的职能已得以明确和扩展,"它不仅仅限于对商业保险的管理,而是延伸到了对非商业保险组织、政策性保险和强制性保险及对非保险性经营机构的管理。"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7月7日印发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中对保监会定义、职能的表述,可以认定:被告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其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被告只对全国保险市场的商业保险行为负有统一的监管职责,原告诉称的北京铁路局收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的行为并非商业保险行为。
"原告认为被告对北京铁路局的上述行为负有调查、确认违法及制止的职责,应当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其在本案中提供的法律、法规均不能支持其主张。被告被诉行政决定以原告提出的复议申请不属于其管辖的行政复议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原告的诉讼理由,依据不足。"
因此,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不予支持黄金荣关于判决被告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全球通达手机店员工巧舌如簧 2千的手机卖出8千 花8000元钱买的NEC930手机,市场实际价格为2000多元。全球通达王府井手机超市店员称,这部手机如此高价因为它是"珍藏版"。而NEC公司表示此款手机根本没有"珍藏版"一说。
"2000多的手机卖8000,也太离谱了。"杭女士说,5月17日她在全球通达王府井手机超市买了一部价值8600元的三星手机,因此款手机只能发繁体字,杭女士于6月2日再次来到该店,想换一部同等价位的手机。店员向她推荐了一款NEC930,并告诉她这款手机原价8860元,打完折8000元,只需付三星手机这段时间的使用折损费即可更换。于是,杭女士交了1000元折损费后换了一部NEC930。
之后,杭女士发现这款手机在别的商店仅卖2000多元。随后,觉得受骗的杭女士找到该店要求退还余额,但被拒绝。
昨天,记者查询了该款手机在多家销售商的价格,为2000多元到3000多元不等。对此,全球通达王府井手机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说,NEC930在该店有两种价格,普通型号的是4000多元,而杭女士购买的是"珍藏版",价格是8000多元。
记者咨询了迪信通、中复电讯等手机销售商家,得到的回答均是"没有珍藏版",而NEC公司客服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任何关于NEC930"珍藏版"的资料。全球通达王府井手机超市工作人员对此解释,他不知道其他的店为什么没有,但是该店"就有这款珍藏版"。
《京华时报》 ( 2006-06-08 第015版 )
来源:人民网IT频道
揭开炫目的"房车投资"骗局 6月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对外正式披露查处6起非法集资案。其中,长沙市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以非法骗取7598名会员1.67亿元"集资款"名列榜首。
这个当初连500万元注册资本金都靠作假的皮包公司,是如何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骗取如此众多人的信任,聚敛了数额巨大的不义之财的呢?记者追踪调查采访此案已达7个月之久,深感其快速敛财之手段,伪装公关之技巧,迷惑众生之能耐,值得所有善良的人们警惕思量。
许诺高额回报,投下诱饵
买一张5万元"至尊卡",10年内每年可获得9000元收益,还可每年使用房车30天
提起长沙中天行房车俱乐部,70多岁的李东亮脸上绽出一丝苦笑--他把18万元的养老金全部买了会员卡,还动员从美国回来的侄媳妇买了10万元,而今他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3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赵柏松交付10万元保证金,与北京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授权经营合同》,取得在长沙、株洲、湘潭地区使用"中天行"品牌经营的特许经营权。随后,赵柏松等3人虚报注资登记了长沙市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6日,长沙市中天行利用向北京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赊购的4台房车,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庆典。
为骗取人们交钱入会,长沙市中天行以"委托租赁会员制"名义,向公众承诺,只需交纳入会费,即可与公司签订一份《会员入会合约书》,成为公司会员,为期10年,由《会员入会合约书》约定会员使用房车的权利。同时,所有投资型会员又与公司签订一份《会员委托租赁协议书》,约定会员放弃对房车的使用权和其他有效权益,全权委托公司租赁,由公司保证在10年内按月返给会员固定租金所得作为投资回报。
会员王文治于2004年8月14日从长沙市中天行购买了一张5万元的"至尊卡",根据王文治与该公司所签合同显示:"至尊卡"含10年权益,其中每年可使用旅行房车30天;同时,他与长沙市中天行签下租赁合同,将其旅行房车使用权以300元/天全权委托公司经营,每年可获取9000元的收益;另外,中天行还承诺在前3年内每月给予他750元的礼品或同等价值的现金,每年也可获得9000元的收益。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长沙市中天行面向社会公众发行鸿福卡、博颐卡、贵宾卡、至尊卡、体验卡、商务卡、万佛卡等,"入会金"数额5000元至5万元不等。
虚列新型产业,迷惑公众
在郴州购地建房车旅游营地;在长沙购地建房车示范营地和老年公寓;投资"高科技"项目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所有会员都知道公司的发展方向是"旅游房车+高科技产业",并且对其子项目都了然于胸:长沙市中天行在郴州东江湖松林脚岛购买298亩地,命名为"房车岛",拟建房车旅游营地、万佛广场和一个与东江漂流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设施,部分工程已经完工。
公司在长沙县暮云镇购买147.1亩地,拟建房车示范营地和老年公寓。
公司还购买了"58辆房车",但会员们只看到了其中的少量。据中天行总裁助理刘勇祥解释,"58台房车是分三批购买的。前两批分别是4台,已经到位;后一批是50台,订金都付了,但货还没有发过来。"
长沙市中天行还拟与有清华大学背景的北京华清博大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股份制形式组建华清博大集团,开发烟花爆竹安全氧化剂、新型贝氏耐磨高科技材料、工业铬渣废料处理、医疗垃圾处理4项高科技项目。
根据长沙县发展计划和物价局关于长沙市中天行暮云房车示范营地的批复中所示,该营地建设周期14个月,总投资20150万元。刘勇祥称,郴州"房车岛"项目三期工程全部完工需5000万元左右资金,组建华清博大集团同时使其进入产业化阶段需2亿元左右资金。
这些耗资巨大的投资项目,全部依赖会员融资。长沙市中天行能背负起如此庞大资金的高额回报吗?但它的"美好前景"却让许多会员深信不疑。
骗取多种荣誉,编织光环
公司曾获得"2003-2004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4-2005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
长沙市中天行通过各种手段,给自己披上了"遵纪、守法、重信用"的外衣。公司先后获得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03-2004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颁发的"2004-2005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湖南省发展研究中心颁发的"2005湖南最受尊敬的非公有制企业"等荣誉。
2005年9月13日,长沙市中天行法人代表高大庆等4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捕,而这一天,距长沙中天行获得"湖南最受尊敬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荣誉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会员瞿国均老人购买了一张5万元的"至尊卡"及两张3万元的"贵宾卡",他说,"我是在分析了旅行房车的发展前景、参观了中天行北京总部、长沙市政府给予中天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等前提下入会的,没有想到还是中了圈套!"
运转全靠集资,几无盈利
长沙市人民政府号召一切知情人士积极行动起来,举报长沙市中天行违法行为
据了解,从公司成立至案发止,长沙市中天行仅实现盈利12万余元。其高额消耗,始终依靠非法集资款维持运转。
刘勇祥对1.67亿元集资款去向算了一笔账,郴州"房车岛"项目投了1000万元左右,暮云房车示范营地打了800万元进去,4项高科技项目投入了近2000万元,但上述项目均处在投资期,还没有任何实际收益。
2006年1月20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3月14日至1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沙市中天行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将于近期择日宣判。
据长沙市政法部门披露,目前,长沙市中天行案已被扣押或冻结的赃款资金共32笔,总计3879万多元,查封小汽车7台,并对该公司以各种名义购买的房屋进行了暂停交易保全,对其郴州松林脚岛项目资产请专人现场看管。同时,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依法聘请了权威的中介机构,正在对长沙市中天行账务和会员返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对有关资产进行依法评估,对有关项目运作的可行性进行专业咨询。
但由于长沙市中天行公司财务状况极其混乱,账物不符、账证不符、记录残缺,错票、漏票、重票现象严重,评估和清理工作极其艰难。对此,长沙市人民政府号召一切知情人士积极行动起来,举报长沙市中天行违法行为,为妥善处理其善后事宜,减少会员损失提供线索。
《人民日报》 ( 2006-06-09 第05版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权力参与下的"以地生财"逻辑 朱四倍
国土资源部消息,在近年来的土地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以上,多的甚至在90%以上,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中央政令在一些地方难以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土地问题上比较明显。(见《新京报》6月7日)
"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以上,多的甚至在90%以上,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之类的话语,公众并不陌生。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有关领导就透露,据调查,目前我国80%的违法用地是地方政府行为,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变化的仅仅是数字:从80%上升到了90%。
数字的变化表明地方政府在"以地生财"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背后是权力与市场的共谋。我们有必要弄明白地方政府何以有违法用地的冲动,要知道,违法用地是对公平的舍弃,笔者以为,违法用地背后的"政治创租"、"政治收益"是重要诱因。目前,我国土地不能交易,最终导致土地产权的拥有者--农民或被拆迁人--在法律上没有资格作为土地交易的一方,无权参与谈判。土地出让金与征地成本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有关资料显示,土地增值收益占51%-93%,政府通过"征用-转让"这一过程,获得了大量的权利租金。利益的驱动,为政府"政治创租"创造了环境。而经济利益的实现,又伴随着项目引进、开发区的设立、政绩积累的政治利益。
违法用地何以成为政府的极大偏好?违法用地何以成为政府行为的常态?这既是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中成为违法主体积重难返的显现,又与现行对官员的政绩考核有关,更与"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有关。众所周知,对违法用地的处分没有威慑力,违法者的收益高出付出的成本。资料显示,2004年,平均90起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才有1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平均1300多起的违法案件中,才有1个人受到刑事追究。这显然与真实情况不符,更不能满足公众的期待,也给违法用地提供了机会。
有关专家预测,随着中西部的开发和产业的渐次转移,中国将上演违法圈占土地的"最后疯狂"。但是政府违法用地数字的变化,告诉我们,在面对下一轮建设高潮所带来的相似风险时,我们仍然缺乏有力手段来应对,而只能听凭此种情况被复制。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形势更加严峻,因为离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所必需的18亿亩耕地的底线更近了。正因为此,笔者以为,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有理由认为,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对政府讨价还价,追求无限度的经济补偿,甚至出于情感上的考虑,那么协调成本、交易成本过高,效率问题无法解决,如一些发达国家,日本为了动迁几户人家,花费了数十年,最后还是只能道路改线。但是在我们这里,政府违法用地的日益增加,却以舍弃公平为前提,让谁汗颜?
不管是城镇周围还是偏远乡村,以发展为名,肆意侵犯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例子比比皆是。告诉我们,失地农民总是处于弱势的位置,在谈判能力不对称和政府公权力缺乏充分制约的前提下,政治创租及倾斜的制度设计更容易产生不公正的现象。违法用地数字的变化正说明了这一点。为此,我们有必要警惕权力与市场共谋下的"以地生财"逻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