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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区女住户家中险遭强暴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约须担责
    司机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应否埋单
    新疆偷盗窨井盖获重刑案终审 被告人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小区女住户家中险遭强暴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约须担责
    本网讯 王雄 记者郭宏鹏 小区女住户在住所内险遭歹徒强暴,物业公司是否担责?近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物业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对小区住户未尽安全保卫义务,属违约行为,判令其赔偿住户经济损失1950元。
    原告刁某是租住在泉州市华洲商贸城的住户。2003年7月14日凌晨3时许,刁某下班返回小区住处时被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尾随。尔后,该男子进入她租住的房内,意图对她施暴。刁某在挣扎中趁该男子不备,从9楼跳至8楼阳台逃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刁某认为,此事发生后她的精神受到极度惊吓,名誉上、精神上受到严重损害,并不得不单方退租,造成财产及名誉受到损害,遂一纸诉状将华洲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其租金损失2000元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刁某在华洲商贸城租住处遭受他人侵害的事实可以确认,被告华洲物业公司已向原告收取了物业管理费用并进行了管理,双方已经建立了事实合同关系,华洲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尤其是事发当天未尽到合理、谨慎的安全保卫义务,客观上导致了原告作为小区居民受到他人非法侵害,应认定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未尽安全保卫义务的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司机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应否埋单

    苏州一法院判决: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事实看点
    11月16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酒后驾车人的责任。
    4月9日晚蔡某酒后驾车与金先生驾驶的出租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蔡某酒后驾车,负全部责任。平安保险公司定损后对受损汽车进行修理,总计修理费为11800元。蔡某先行垫付了该笔维修费。
    金先生的出租车是和别人合开的,每月需向公司缴纳承包费7600元。事故发生后,为处理交通事故及维修车辆,出租车停运13天,金先生按照每天350元的标准,赔给了另外一名驾驶员4550元损失费。他自己的这些天损失还不包括在内。为此,金先生将保险公司和蔡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司机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任。蔡某酒后驾车出了事故,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蔡某个人承担。
    11月16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20万元的保额范围内赔偿原告金先生车辆停运损失计8181.29元。返还被告蔡某垫付的汽车修理费、拖车费、停车费、估价费等12323元。
    保险公司对于这个判决感觉很无奈,并表示会上诉。
    看点一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中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是指无论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应予以赔偿。第六段则规定,在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专门性规定实施前,对于机动车方已根据机动车登记地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保险公司直接承担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按照保险法,司机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任的,但现在一律按照强制责任险来处理,保险公司只能承担全部责任。
    看点二
    苏州高校的一位讲师认为,酒后驾车责任都由保险公司承担,免除了酒后驾车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等于变相纵容了酒后驾车行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此处理酒后驾车行为有待商榷。
    看点三
    苏州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敏认为,第三者责任险对酒后驾车做出赔偿,并没有纵容交通肇事行为,也没有造成交通肇事的增加。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会因为有了第三者责任险就能逃避法律制裁,两者并不矛盾。
    
    
    
新疆偷盗窨井盖获重刑案终审

    被告人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本网乌鲁木齐11月16日电 潘从武 崔玉永 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1月15日驳回了被告人吐尔逊·买买提、艾买尔·斯地克的上诉,维持拜城县人民法院对两人因偷
    
    盗17个窨井盖所作出的有期徒刑4年和3年的判决。据悉,这是新疆首例因偷盗窨井盖被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刑的案件。
    吐尔逊·买买提和艾买尔·斯地克同为无业人员。2004年8月至12月期间,两人多次以夜幕为掩护,在拜城县城区马路上盗窃窨井盖17个,价值共计2400余元。随后,两人将盗得的窨井盖砸碎冒充废品变卖。由于废品收购站老板拒绝收购,仅获赃款30多元,直到被警方抓获,还有14个窨井盖没来得及出手。
    今年4月,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两人起诉,4月20日,拜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吐尔逊·买买提、艾买尔·斯地克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生效后,拜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该案的案由与罪名,以及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和法院自身的判决都有不当之处。审判委员会认为,窨井盖是城市道路中用于电力、电信、排水等地下公共设施的地面安全保护设置物,尽管偷盗者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客观上不仅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隐患等严重后果,可能危及不特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其社会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了财产损失的概念,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而两被告盗窃地点都发生在拜城县城主要闹市区马路上,车流和人流量大,不应单纯按照盗窃罪追究,而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拜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2005年5月25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吐尔逊·买买提、艾买尔·斯地克有期徒刑4年和3年。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仅仅偷了17个窨井盖,赃款才30多元就被判如此重刑不服,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拜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适用法律准确,量刑合理,最终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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