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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律师首获法律援助基金支持

    北京民警太原被打死案开庭 两百公检法人员旁听

    月饼何以开"天价"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律师首获法律援助基金支持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王欣报道:今天上午,全国律协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副主任康健律师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手中接到了30万元人民币,这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民间对日索赔专项基金"注入的第一批资金。其中6万元将首次支付给中国律师作为赴日索诉讼费用,这是多年来参加民间对日索赔诉讼的中国律师第一次用国内捐助的费用到日本参与诉讼。

    民间对日索赔 败中有胜

    60年前,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华民族特别是中国百姓造成的深重的战争伤害。抓捕劳工和慰安妇等案件对中国人民造成的身心伤害至今没有消除,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还在继续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但是,日本政府从未对战争中的中国受害者做出真诚的道歉和经济赔偿。

    康健律师介绍,我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主要围绕大屠杀、细菌战、抓捕劳工和慰安妇等历史问题展开。目前这些诉讼结果以败诉的居多,但是"败中有胜"。

    近年来,一些日本地方法院已经逐渐从法律文书上承认了强掳、虐待中国劳工以及南京屠杀的历史事实,这在日本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002年4月26日,福冈地方法院在劳工索赔案中判三井矿山做出赔偿。消息一出,日本媒体争相报道,电视台也通过画面和字幕滚动报道该案。2004年3月26日,新泻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中,认为日本政府和企业在战争结束后销毁资料、隐瞒事实、做虚假陈述,是"极不诚实的表现",做出了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作出赔偿的判决,但仍没有要求他们为此作出道歉。

    由于多年来,日本政府在教育和宣传方面对战争历史真相的刻意掩盖,日本国民对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罪行没有清楚的认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不仅使日本法院对历史罪行作出法律认定,更从一定程度上使日本国民和政界了解和正视历史。对日索赔诉讼之外的意义,已超过了案件结果本身,这就是"败中有胜"的意义所在。

    屡败仍需屡战

    虽然日本法院对中国受害者提出的一些事实主张作出了认定,但仍以诉讼时效、"国家无答责"等理由对中国民间战争索赔做出败诉判决。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任重而道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说,诉讼中的受害者现在已是高龄老人,战争对他们的伤害一直持续到今天,民间对日索赔要为这些老人讨回公道。而且,战争的伤害(如化学武器)至今还在发生并继续危害着中国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日本政府必须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只是中国千万战争受害者中的一小部分,但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也将促使日本政府和政界正视历史问题、承担历史责任。

    在日本,有一个200多人的的律师团从事民间对日索赔工作。在中国,更是有成百上千的律师不同程度地参与此项事业,他们几乎全都是出于道义付出无偿劳动。由于在日本的诉讼不能由中国律师担任辩护人,中国律师多是担任日本律师的辅佐人,还有其他一些中国律师帮助调查取证、论证诉讼理论、推动日本政府立法设立劳工问题赔偿基金。于宁说,对日索赔诉讼意义重大,还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进来。

    "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说,据他所知,很多律师为了对日诉讼放弃丰厚的经济收入,甚至自己贴钱帮助受害人打官司,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大力支持他们的正义行动。为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通过民间对日索赔诉讼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历史赋予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也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受援对象和救济范围的规定。为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专用于推进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受害同胞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秀夫还呼吁,社会各界能对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大的支持,通过法律手段,迫使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向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道歉并作出赔偿,认清日本政府对中国人民应当承担的历史罪责,进而为中日两过的友好、和平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民间基础。

    来源:人民网

    
北京民警太原被打死案开庭 两百公检法人员旁听


    近两百名山西省和太原市的公检法人员旁听

    李忠义父从北京出发时,坐的是急救中心的救护车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为嫌犯做有罪辩护,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报特派记者杨昌平山西太原报道 今天上午8时,轰动全国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刘利民,纠集5名刑满释放人员和其他3人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捕前职业?"当审判长询问刘利民时,他响亮地回答:"人民警察。"和这个昔日的人民警察站成一排的,是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旁听席上坐了近两百名山西省和太原市的公检法人员。李忠义的父亲、妻子坐在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原告席上,向9名嫌犯提出包括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50余万元。李父与亲戚共11人从北京出发时,坐的是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今天早上李父进法庭后,两名救护人员拿着输液工具和急救箱站在李父身边。

    刘利民和李忠义的纠纷缘于行车时刘按喇叭催促李,两人发生争吵。"李忠义和他一个朋友下车后就破口大骂,还威胁要打死我,我当时很生气,但我没下车。我们走的都是自行车道,按太原市的规定,机动车可以经过自行车道右转,这叫借道行驶,而他堵在了自行车道上,我觉得我按喇叭催他没有什么错。"刘利民在法庭上说,李忠义对案件的发生也有过错,自己是觉得受了委屈才找了张吉等人,想去教训教训李忠义,看到同伴开始殴打李忠义后,自己转身走了。对检方指控其犯有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事实,刘利民表示没有异议。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继军是嫌犯刘利民的委托代理人,他为刘利民做了有罪辩护,但以刘利民系投案自首为由,请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检方和辩护人均认为刘利民是投案自首,李忠义的家人当庭提出异议。据悉,由于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众多,太原市中级法院将开庭审理两天。

    来源:《北京晚报》

    
月饼何以开"天价"


    邓建胜

    ●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严格规范月饼的生产和销售,使往年热闹非凡的"天价"月饼现象收敛不少

    ●"天价"月饼这一畸形经济现象尽管市场比重较小,但影响十分恶劣。最近出现5000多元一块的"黄金月饼"说明,畸形消费在顶着有关规定兴风作浪

    尽管离中秋节还有将近一个月,但市场上月饼促销已经进入白热化。因为此前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严格规范月饼的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行为,往年热闹非凡的"天价"月饼现象,今年据说收敛不少。比如在往年闹腾厉害的一些城市,目前市面上大都是一盒百元左右的月饼。这是值得肯定的好现象。

    月饼是季节性非常强的节日食品。一些厂商为了抓住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商机赢利,几乎到了无所不用其极进行包装、搭售的地步,传统上象征家人团圆、美满的月饼,竟然成为动辄数千上万的"天价"礼品---据说某城市就出现过标价31万元的"月饼礼盒"。

    五谷食品价比黄金,不是因为这些月饼的原料有多珍贵、工艺多复杂,而是因为厂商把促销赚钱的心思主要放在"礼盒"的包装和搭售物品方面,10来只普通月饼搭上两瓶酒、一包茶,身价就上千,要是再附上金银首饰,标价就上万元---一盒月饼怎么能开出31万元的"天价",商家玩的是"中秋月饼加住房"的销售伎俩。

    从上月初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的《公告》看,国家反对"天价"月饼,不是看不得企业赚钱,更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年代给月饼定价,而是"天价"月饼的过度包装和搭售行为,本身就存在与现行的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相违背处。发布《公告》,就是提醒月饼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有关条款,明码标价,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等。而从各地最近月饼市场看,这样的提醒与警告,确实起到了威慑作用。所谓物极必反。大部分食品企业其实自己也看到了愈演愈烈的"天价"月饼对传统节日消费市场的消极影响。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真正消费月饼的中秋节尚未到来,一些不甘寂寞的商家在节前就可能花样翻新再上演"天价"月饼闹剧。最近就有消息说,济南某商店为了"抢占节日商机","隆重推出"了5000多元一块的"黄金月饼"。看来,"天价"月饼的商业土壤,其实并没有因为《公告》而消失。

    是生产决定了消费,还是消费决定了生产?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就如"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样的哲学命题一样困扰着经济学界。但从近年来"天价"月饼不俗的销售业绩看,畸形消费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之所以称为"畸形",原因是需求的动力不是来自真正需要食用的消费者,而是来自公款和团体消费。月饼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节日食品,而蜕化成甚至可以完全忽略食用价值的礼品。这种"天价"月饼往年"产销两旺"的"秘诀",就在于其走出了一条"高定价、高回扣"的营销模式,以至于出现公众和有关部门对"天价"月饼年年"喊打"而年年销售依然红火的尴尬局面。

    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天价"月饼这一畸形经济现象尽管市场比重较小,但影响十分恶劣。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公告》来引导生产和消费,既为了规范月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样的大局。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2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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