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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温州亿万富翁雇凶杀亿万富翁案”发回重审
    北京二外原院长挪用公款300万 被判11年徒刑

    
“温州亿万富翁雇凶杀亿万富翁案”发回重审

    广受关注的“温州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再起波澜。记者23日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温州中院对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本案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系浙江温州乐清市富豪,因与老乡周祖豹在共同筹办毛皮市场过程中发生矛盾。1999年11月,他们雇佣杨金富等人杀死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2003年2月12日,又雇佣杨金富等人将正在老家参加儿子婚礼的周祖豹连捅14刀致其死亡,酿成震惊全国的温州亿万富豪家门口遇害案。

    2004年7月2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杀手杨金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雇凶杀人的被告人王伟坚和屠金安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三年不等。法院还判决杨金富等7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祖豹的四个儿子经济损失共计274526.50元。

    此判决作出后,周祖豹的四个儿子以判决畸轻、赔偿太少等理由提起上诉。杨金富等6名被告人也以定性不当、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温州市中级法院重审。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二外原院长挪用公款300万 被判11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邹桂)本报5月28日曾报道北二外原院长常殿元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昨天市二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常殿元有期徒刑11年,同时判处常殿元的同学龚德明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6岁的常殿元原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后认定,1996年五六月间,为购买北京浩宇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及进行经营活动,龚德明找到常殿元借款,两人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协议。随后,常殿元以北二外的名义分3次将300万元汇入龚德明指定的账户。

    1998年5月,在龚德明逾期不能归还欠款的情况下,为应付审计检查,常殿元和龚德明又补充签订了两份“借款协议”和两份“借款延期协议”,将借款还款时间延长,300万元的款项至今都未退还。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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