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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常立邦"、"立邦王"傍名牌赔偿2万元
《十万个为什么》侵权 《蓝猫》获赔23万元
自考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蒙骗单位被诉

    
"非常立邦"、"立邦王"傍名牌赔偿2万元
作者: 高志海

    享有“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河北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以北京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了名称为“立邦王”的五合一丝面乳胶漆及名称为“非常立邦”的耐擦洗乳胶漆,而将该公司诉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侵权,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

    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诉称,“立邦”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染料、油漆、漆、稀料等,任何人未经合法授权,均不得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被告京旭公司在其生产的乳胶漆包装桶上使用“立邦王”、“非常立邦”作为商品名称,该商品名称与“立邦”注册商标相近似,足以误导公众,因此构成对“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被告北京京旭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害 “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销毁带有“立邦王”、“非常立邦”字样的产品包装物,赔偿原告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十万个为什么》侵权 《蓝猫》获赔23万元
作者:李思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湖南三辰影库卡通节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燕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发行、停止复制、停止销售涉案的《淘气猫三千问 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赔偿湖南三辰影库卡通节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3万元。

    1999年12月,三辰公司制作完成了《蓝猫》第一至三辑,每辑分100集,每集为一个科普故事。2000年1月19日,三辰公司在湖南省版权局进行《蓝猫》的版权登记。2001年6月5日,陕西出版社就引进《十万个为什么》与石语公司签订合约书,并于同年8月31日取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合同登记号为“国权像字16-2001-967号”。同年10月15日,文化部向陕西出版社颁发了《十万个为什么》等节目的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其中《十万个为什么》的批准文号为“文像进字(2001)687号”。上述合同登记和发行许可证先后于2004年12月20日和2005年1月5日被撤销。

    2002年8月9日,三辰公司从燕丰商场购得《淘气猫》VCD。该音像制品外包装标明“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淘气猫求知3000问”等字样,内装11张光盘,其中8张光盘盘面标明“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淘气猫3000问”、“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等字样,盘芯蚀刻的光盘生产源识别码(简称SID码)分别为ifpiV116、V117、V118。上述8张光盘盘面标明的版权认证号和文化部引进批准号与陕西出版社引进《十万个为什么》取得的相应文号相同。经法院核实,该8张光盘的内容与陕西出版社在文化部留存的《十万个为什么》光盘内容相同,共分44集,每集为一个科普故事。该8张光盘中没有出现石语公司的名称。

    上述8张《十万个为什么》光盘是佳和公司依据陕西出版社2001年10月26日出具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复制。佳和公司在接受该委托时,审查了陕西出版社的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和陕西出版社给广东金图影音有限公司的代理销售授权书。

    经对比发现,《十万个为什么》和《蓝猫》存在以下情况:1、二者的故事结构相同,即均是用卡通形象贯穿每个科普故事,形成一个完整的动画故事片,二者中的主要卡通人物相同,但人物的美术形象不同;2、《十万个为什么》中有24个故事的名称与《蓝猫》完全相同,有9个故事的名称与《蓝猫》相似;3、上述33个故事中的解说词内容,二者存在相同之处;4、上述33个故事中有15个故事的情节相同(包括动画画面相同、非主要卡通人物的美术形象相同等),3个故事的情节基本相同,差别在于《十万个为什么》增删了个别动画画面;5、《十万个为什么》和《蓝猫》使用了相同的主题歌。

    《蓝猫》中主题歌的词曲署名并非三辰公司,三辰公司也未就其对该主题歌享有著作权举证。

    另查明,燕丰商场销售的涉案《淘气猫》购自北京音像批发市场。

    法院认为,三辰公司作为《蓝猫》的制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该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中的主题歌是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现三辰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从该主题歌署名的作者处取得了该主题歌的著作权,故其无权就该主题歌主张权利。

    陕西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中的解说词、动画画面、部分卡通人物的美术形象等内容与在先出版的《蓝猫》中的相关表达存在相同或近似之处,并且对《蓝猫》中的个别动画画面进行了增删改动。这种使用已经超出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使用已经取得了三辰公司的许可,并为三辰公司署名的情况下,应视为侵犯了三辰公司对《蓝猫》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行权等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应当对其出版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并应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陕西出版社作为《十万个为什么》的出版者,除应审查该出版物的授权、稿件来源外,还应对其署名和节目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陕西出版社虽提出其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来源于石语公司的授权,并提交了与石语公司的合同,及石语公司的版权登记材料复印件,但该出版物中并没有出现石语公司的名称。仅凭上述证据,并不能反映出陕西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与石语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节目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而也不能据此认定陕西出版社出版《十万个为什么》取得了合法授权。同时,陕西出版社作为专业出版单位,应当有能力审查出《十万个为什么》与在先出版的《蓝猫》之间存在相同或近似内容,而其未就此提出质疑。因此,应当认定陕西出版社在出版《十万个为什么》时未尽到出版者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

    虽然《十万个为什么》曾经取得了合同登记批复和发行许可证,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和许可,仅是一种行政审查。行政批准和许可不能成为出版者实施出版侵权出版物行为的免责事由。陕西出版社作为出版者,在出版物获得行政批复和许可后,仍应当依法实施著作权法赋予出版者的审查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陕西出版社据此提出的抗辩,法院不予支持。因本案的侵权后果系陕西出版社疏于履行出版者的审查义务所致,故陕西出版社应对因其主观过错导致的侵权后果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由于三辰公司没有就其损失和陕西出版社的侵权获利举证,故法院将综合考虑陕西出版社的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程度、侵权出版物的销售价格等因素,酌情判处赔偿数额。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本案中,陕西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虽然增删了《蓝猫》中的个别动画片断,但尚未达到歪曲、篡改作品的程度,故陕西出版社并未侵犯三辰公司对《蓝猫》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佳和公司作为涉案光盘的复制单位,取得了陕西出版社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审查了相关的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和授权书;燕丰商场作为涉案光盘的销售单位,能够证明所售光盘的合法来源。因此,佳和公司和燕丰商场均尽到了各自的审查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未侵犯三辰公司对《蓝猫》享有的著作权,但应承担停止复制、销售的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的《淘气猫三千问 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赔偿湖南三辰影库卡通节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3万元;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复制涉案的《淘气猫三千问 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北京燕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的《淘气猫三千问 动画版 新十万个为什么》;驳回湖南三辰影库卡通节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自考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蒙骗单位被诉

    冒充者称其知识水平已达到北大博士水平

    为谋取一份好工作,一自考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生,制造虚假简历,给自己戴上“中国证监会研究员”、“信息产业部电信规划咨询师”的头衔,蒙蔽求职单位。4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悉,因虚假简历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在全国尚属首例。

    刘志刚,别名刘育豪,河南省许昌县人,他在1999年自考本科时,曾在北大旁听过计算机课程和经济学课程。2004年11月底,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级人才招聘会上,刘志刚看到郑州航院的展位,就自称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生,招聘人员就向其索要了简历,并邀请其去该校任教。在简历中,刘志刚称,其于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任助理研究员、信息产业部电信规划院任电信规划咨询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员、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等职,主持过东风汽车与日产合资的改制和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定价说明、中国电信企业的管理方案与投融资策略研究等13项活动及科研、论文情况等21项。

    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刘志刚同意到郑州航院工作,于是该校就将其当成高级人才招聘至该校工作,并按照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及被告要求,给予被告人4万元安家费,工资、津贴等约6000元,共计4.6万元,并分给其一套120平米的住房。后郑州航院在调查中发现被告人简历中提供的科研、论文情况并不属实,就产生了怀疑。

    2005年2月,郑州航院人事处派人去北京大学调查落实,查证被告人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情况全部为虚假情况。于是郑州航院立即报案,刘志刚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称北京大学博士一事,他表示自己虽然没有北大学籍,但自己的知识和水平已达到了北大博士水平。

    据记者了解到,简历兑水现象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今年开始,北京所有登到网上的电子简历都由学校就业中心或院系审核后发至网上。上海也正式启用毕业生就业信用卡,通过网络平台,用人单位就可验证毕业生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但是,目前纸制简历仍无法控制,完全靠求职者自律。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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