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河南地方财政挪用救灾款429万元被审计署查处 河北一公民因讨欠款惹来莫须有罪名和554天冤狱 想办执业证先交钱 河北正定县卫生局罚款"有方" 公安部重视“撕钱事件” 民警怎会有那么多钱
河南地方财政挪用救灾款429万元被审计署查处
国家审计署昨天公布,因挪用、滞留救灾款429万元,河南省27名乡官、村官受到严肃处分。
2003年,河南省123个县(区、市)遭受严重洪涝和风雹灾害,灾害造成粮食、经济作物大幅减产。为确保灾民生产自救,国务院分配河南省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4亿余元。今年河南审计厅审计发现,一些地方财政配套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不到位,存在挪用、滞留、抵顶农业税现象,还有一些地区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发放环节存在核灾不实、未张榜公布、委托村干部代领代发等问题。河南审计厅最后审计出共有129万元救灾款被挪用,还有300万元救灾款一直滞留未发。
审计结果公布后,河南省追回了38万元挪用资金,并将300万元滞留资金全部发放。此外,侵害灾民利益的27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2人,财政所所长7人,财政所工作人员7人,村干部11人。
来源:《京华时报》
河北一公民因讨欠款惹来莫须有罪名和554天冤狱
2003年1月,河北涞水县公安局从县建筑公司野三坡分公司财务室里搜出2支气枪和1支猎枪。随后,该公司总经理孙孝文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3年。今年10月,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异地重审后,孙被无罪释放。
被搜出枪支前,孙孝文刚通过市法院从涞水县公安局追回了一部分欠款;另外,孙孝文曾为被法警殴成重伤之事不停上访,从而和该县政法委结怨;另一个事实是,孙孝文公司的库房曾被涞水县公安局借用以堆放收缴的几百支枪支。
昨天孙孝文来到北京,向法学专家咨询国家赔偿等法律问题。
“非法持枪”与554天冤狱
从2003年4月10日被刑事拘留到今年10月15日被无罪释放,孙孝文经历了554天的冤狱。
53岁的孙孝文是保定市涞水县建筑公司副总经理,获罪前他还承包了涞水县建筑公司野三坡分公司(以下简称野三坡公司)。冤狱让孙孝文付出了代价:野三坡公司两年未年检,无法进行业务活动。
让孙孝文获罪的,是被他称为“从未触摸过”的3支枪。2003年1月6日傍晚,10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到孙孝文公司,在办公楼一层两间财务室内分别搜出2支气枪和1支单管猎枪。公司的招待所和孙孝文个人住宅也同时被搜查。县公安局对该行动的解释是,接到群众举报孙孝文私藏枪支。
搜查行动结束几天后,孙孝文被关押进涞水县看守所。2003年5月8日被正式批捕。
公安机关对搜出的3支枪的鉴定结果是,其中1支气枪和单管猎枪能够击发。9月18日,涞水县法院认为孙“在住宅内非法存放枪支”,同时认为其“不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差”,依法从重处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审判长纪连春后来称,3年是该情形可判刑的最高年限。
孙孝文上诉后,保定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同时,河北省高院指定邯郸市丛台区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今年10月13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对孙孝文一案做了无罪判决。该法院认为,查获枪支地点并非孙孝文住宅,同时,无法证明当庭出示的枪支是当时查获的枪支。
曾起诉公安局讨欠款
就在被搜查的前两天,野三坡公司刚通过保定市中院强制执行追回了县公安局白涧分局拖欠的一部分工程款。这被孙孝文认为是遭遇冤狱的导火索之一。
据孙孝文介绍,1999年野三坡公司给县公安局白涧分局盖起办公楼后,分局拒绝支付部分工程款并以办公楼质量差为由向法院起诉。野三坡公司提起反诉,保定市中院判定分局给付工程款70万元。法院判决后,涞水县公安局长期未履行判决,之后孙孝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1月3日,公司通过法院拿到了公安局的12万元。
2004年12月15日,涞水县公安局政委王亚和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有拖欠工程款之事。他表示因财政紧张,公安局下属的很多派出所都有拖欠工程款情况。王亚和表示虽然他今年刚上任,但相信当年搜查孙孝文公司时公安局是依法办案。
县委曾请示“从严”判
孙孝文被羁押期间,今年2月13日,涞水县委给河北省政法委、保定市政法委发了一份《关于从速判决孙孝文非法持有枪支案的请示》,其中称“孙孝文本人平时横行乡里,民愤极大”,“如将其免于刑事处分或无罪释放,势必引起群众不满”,“特请示省、市政法委领导批示从速从严依法进行孙孝文非法持有枪支罪案的二审判决。”
此前,2003年5月19日和9月27日,孙孝文分别被戴上“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罪犯孙孝文”的牌子,先后两次被押游街。
2004年12月14日,记者在涞水县采访时,没有群众对孙有“横行乡里,民愤极大”的评价。
孙孝文说自己和县政法委乃至县委存有积怨。
孙孝文曾与同村人孙孝春有经济纠纷,1992年2月26日,涞水县法院穆志山等3名法警对该纠纷进行调解时,与孙孝文发生争执,孙被法警打成重伤。后来,涞水县政法委调解此事,县政法委1998年9月24日下发的《关于孙孝文指控穆志山、王同光、李志强等人将其致伤的处理决定》中称,穆志山等在办案中对孙有推打踢行为致孙重伤,由于已赔礼道歉得到孙谅解,孙表示不追究穆志山等人法律责任;同时决定一次性给付孙30万元作为补偿,建议将孙纳入科级别待遇。文件下发后不久,穆志山等法警分别被提拔为法院副院长、执行庭副庭长等。而另外一名给孙孝文作证的法警被指控有经济问题而离岗。
这让孙孝文非常不满,他不停上访反映情况。2002年11月19日,《河北日报》以内参形式报道孙的遭遇,今年3月27日,法制日报社编发的《情况汇报》也披露了此事。孙孝文的上访被涞水县个别领导认为是给涞水县抹黑。
枪支疑为公安局遗留
12月14日,孙孝文接受采访时说他认为枪支系公安局遗留。
孙孝文介绍,1998年4月,野三坡公司承揽了县公安局白涧分局办公楼工程。因拆旧楼分局无办公室,一墙之隔的野三坡公司借给其18间办公室。其中,离公司财务室几米远的库房腾出给公安局堆放查获的枪支。
孙孝文回忆说,当时一名姓许的民警请了公司几名工人,用推车将大约500支废旧枪支送进了库房,堆积在本来放有杂物的库房。1999年春,分局的楼建好后,一名民警将这批枪运走。孙孝文说,运走枪支后民警并没有对库房进行清理。他说当天他去库房时从沙发底下踢出了一支破旧枪管,后来还听说有工人整理出几支不完整枪支。
至今,不管是公安局、还是法院,对当时搜出的枪支的来源并没有明确说法。12月15日,涞水县公安局政委王亚和接受采访时并不愿对该案枪支的来源发表看法。他称,没有上级通知他们不会再去追查这3支枪的来源。
法律专家认为该深究
12月15日,涞水县法院孙孝文一案审判长纪连春接受采访时说,出现前后两种判决结果是法官认识不同而已。纪连春说,孙之所以会被重判,是因他“认罪态度较差”,其表现是拒绝承认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公安局送去鉴定枪支是否存在“掉包”疑问,纪连春称,一般情况他们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给予采信,法院一般不负责公诉案件的侦查工作。
昨天,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康树华、国家检察官学院原副院长江礼华、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甘秀明等专家接受了孙孝文有关国家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
对于案情本身,甘秀明认为该案会被错判,其中疑点重重,比如枪支来源、鉴定的枪是否被“掉包”,公安局是否在栽赃,值得有关部门深查,问题大的责任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
想办执业证先交钱 河北正定县卫生局罚款"有方"
个体诊所办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来只需要不足百元的工本费,而正定县卫生局在办证过程中,却要办证者缴纳7000元—10000元不等的罚款,否则不予办证。据介绍,正定有近百家个体诊所需要办证,接受卫生部门的“罚款”。
行医大半辈子的老徐一直想自己开一个诊所。当他到正定县卫生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却被告知必须先交7000元的罚款,罚款的名目居然是非法行医。
老徐说,“听说罚款的名目是非法行医,我就问卫生局的人,自己没有非法行医,可不可以不交?卫生局的人说,这只是走个程序,并不代表真的就非法行医了,只要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签个字,交7000元钱,就给办证。要不交,不给办证。”
可是只要签字就代表自己承认非法行医了,倔强的老徐宁可不办证,也没在行政处罚单上签字。其实遭遇类似情况的还不止老徐一人,记者找到了另一位已经签了字交了7000元罚款的个体诊所医生老付。
在老付那里,记者见到了一份正定县卫生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付某,你于2004年某月某日从事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本机关拟对你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罚款七千元整的行政处罚……落款处盖着正定县卫生局的大红章。虽然告知书上面写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几个字,但实际上,老付的诊所却一直都在营业。老付说,卫生局的人当时就跟他明说这只是走个形式,签字、交钱就给办证。
据悉,目前正定县卫生局正在集中给符合条件的无证个体诊所统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就是必须交一大笔罚款,农村的7000元,城区的10000元。
在走访正定县城一些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时,记者多次听到了“以罚代管”这几个字。
在正定“非法行医”已有5年之久的个体诊所张医生说,其实他也不想非法行医,但事情由不得自己。“卫生局只管每年向我们收取罚款,符合条件也不给办证。只要交了罚款没证也可营业,且从不给国家正规发票,只给一张收据。卫生局的做法绝对是以罚代管。”
另一位赵医生告诉记者,卫生局对他们的罚款金额一年一涨:2002年1000元,2003年2000元,2004年3000元。赵医生说,正定县卫生局本身肯定也知道以罚代管是不对的。因为每每遇到上级卫生部门检查,卫生局就会事先通知他们关门停业,少则两三天,多则一周,以躲避检查。
在采访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个体诊所都认为,正定卫生局在办证过程中,以无证行医为由收取近万元罚款没有任何道理,因为2004年的罚款早已收过了。也有人尖锐指出,卫生局是想最后大捞一笔,因为大家都办证之后,他们就没法再罚款了。
昨日下午,记者以自己从医院退休的叔叔想在县城开一个诊所为名,电话暗访了正定县卫生局医政科。记者问办证需要多少钱?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城区大概要1万多块钱,让记者的“叔叔”最好亲自去一趟。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个体诊所办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究竟要花多少钱?石家庄市卫生局的规定是,除了不足百元的工本费之外,不需要交纳其他任何费用。记者电话暗访了新乐市等其他几个县市的卫生局,答复都是除了工本费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燕赵都市报》
公安部重视“撕钱事件” 民警怎会有那么多钱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陕西当地媒体报道了13日5名男子在陕西三原县一浴足中心撕毁万元钞票,其中一名叫王平的男子还佩有手枪一事。消息见报后,立即引起了公安部及陕西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相关部门调查证实,5名男子中确有一人是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目前,该民警已被三原县公安局实行了关禁闭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落实中。
■成立3个小组调查此事
14日上午,国家公安部驻陕西督导组、陕西省公安厅和咸阳市公安局纪委的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三原县公安局,就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同时,三原县县委、县政府也对此事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三原县公安局也立即召开了局党委会,针对此事的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抽调刑侦、纪检、经侦等部门民警分三组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滋事人中有公安局民警
据三原县公安局政委张存堂介绍,为了尽快落实此事件中的一些问题,3个调查组分别对三原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王平、与王平在一起的4名男子及浴足中心进行了调查。经查证,当晚在“喜洋洋理容”浴足中心滋事的5名男子中,那名叫“王平”的男子正是三原县公安局刑警队的民警王平,另4人并非公安系统民警。据了解,今年26岁的王平,1998年毕业于一所正规警校,2001年7月到三原县公安局工作,是三原县公安局刑警队一名正式民警。和王平一起到浴足中心的另4人中,那名叫任海军的与王平是老同学。根据王平提供的情况,任海军在跑货车运输。其他几人都是任海军的朋友,他并不熟悉。目前,警方还未能与任海军等4人进行核实。
■普通民警怎会有那么多钱
15日,记者就三原县一男子在浴足中心撕钱一事采访了三原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据警方介绍,对于民警王平当晚是否酗酒、佩枪和撕钱等问题,目前仍在进一步落实中。一件本来看似简单的事情,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在采访中,浴足中心的老板、领班及当时的服务员都确认,当时5人进来后都是浑身酒气,从每个人发红的脸上也能判断出确实喝了很多酒。其中,王平浴足时只做了一半便躺在沙发床上休息,就是他因付费时发生了不愉快,最后导致撕钱和砸坏店内玻璃等。
对于一般民警来说,一次拿出两万多元钱并非易事,让一个普通民警把辛苦一两年才能挣到的工资轻易撕毁更不合常理。浴足中心的领班和服务员都明白地告诉记者,因为付钱发生冲突,随后付钱男子才从身上掏出钱开始撕钱。经警方初步调查,当晚付浴足费的正是王平。在现场的目击者中,并不只一人看到王平撕钱。
■王平腋下究竟是枪还是枪套?
据悉,在初步对王平本人调查时,王平并未承认当晚佩带着枪支。据三原县公安局一负责人讲,按照局里对枪支的管理规定,如果有民警要用枪,必须在提出申请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经过局里主管的副局长审批才能领到枪。目前初步了解,截至13日凌晨,全局只有一名副大队长领了一把枪,所以王平当晚是否有枪还在落实。据浴足中心老板等人讲,他们是看到王平左腋下位置带有枪,才辨认出了王平的身份。但据警方调查推测,王平有可能身上只是带了个空枪套。(白璐)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