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北京易初莲花诈弹案从轻宣判广西:屡次违反程序办案 刑侦大队长被判刑 北京易初莲花诈弹案从轻宣判
本报讯 因偷了超市东西被保安发现受了气,19岁的四川青年杨陈华就编造了“超市有炸弹”的谎言,造成一片混乱。昨天上午,通州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杨陈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已是对他从轻判处。
在11月24日的庭审质证阶段,当公诉人宣读超市提供的损失达20万元的证据时,杨陈华被这个“天文数字”吓得瘫倒在地,庭审被迫中断20分钟。
昨天,再次走上法庭的杨陈华看上去还是挺紧张,呼吸明显加重,但他能够比较清楚地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话。据看守所工作人员介绍,看守所民警对他一直特别关照,经常陪他聊天,还不时给他买来酸奶和糖果。开庭前法官又专门到暂押室安慰了他几句。
法庭辩论阶段,他反复强调,自己当时不知道怎么了,打那个电话是无意识的行为,现在很后悔,希望法庭给予宽大。最后,杨陈华说:“现在父母身体有病,已到癌症晚期,听到这个消息对他们是极大的打击,我没有上过多少学,不懂法,现在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法官再给我一次机会,出去后绝不再犯,哪怕是要饭,也要孝顺父母几天。”
庭审进行了半个多小时,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宣判:杨陈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审判长问他是否听清,他要求审判长重复一遍,当确认自己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后,他不断摇头,审判长问他是否上诉,他一言不发,只有两行眼泪从脸上淌了下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广西:屡次违反程序办案 刑侦大队长被判刑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藤北中队队长谢朝阳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谢朝阳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8月19日中午,广西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祝某等二人报案,称其在远房亲戚祝某连家中丢失了内装2万元的提包。次日,时任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藤北中队队长谢朝阳带领藤北中队的干警前往祝某连家中。在没有搜查到相关物证,也没有按规定办理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当晚,谢朝阳将祝某连及其家人陈某、覃某三人带回藤北中队留置盘问。
陈某等一致否认拿过祝某等二人的提包,谢朝阳在没有按规定办理《拘留证》的情况下,于同年8月22日口头对祝某连、陈某等三人宣布刑事拘留,且在刑拘后没有按规定将陈某等三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而是一直羁押在藤北中队留置室里,直到8月24日和29日才分别以证据不足、刑拘期满而将三人释放,致使陈某、覃某被非法关押8天,祝某连被非法关押3天。
释放当日,谢朝阳也没有按规定开具《释放通知书》,而是要求陈某等三人的家属填写取保候审的《保证书》后才将他们释放。
案发后,为了掩盖案件事实真相,谢朝阳于2000年10月到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补办了陈某等三人的立案、刑事拘留和释放的法律手续。
万秀区法院认为,谢朝阳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依法定程序和手续拘留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