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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11.22)


导读
北京首例机动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宣判
江苏首例汽车降价纠纷案件消费者败诉
“2元改变命运”——公益彩票过度宣传引发争议



北京首例机动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宣判

  朝阳法院对新交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机动车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赔偿车主四万元。

  今年8月,周某驾驶一辆起重车在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附近将骑车人廖某撞死。由于事故发生前双方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交通队无法查清事故的成因,因此没有划分事故责任比例。按照新交法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在交通队调解下,车主周某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此后,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周某向保险公司理赔4万元,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23条规定,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交通支队出具了没有事故责任划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致使公司的理赔工作无法进行。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对该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而不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对于仍在施行的保险法规与新交法76条的冲突,法院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最终依据新交法76条从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认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提出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宣判后,保险公司表示要上诉。

来源:《北京晨报》



江苏首例汽车降价纠纷案件消费者败诉

  高兴地买回了新车,却在一个月内降了一万,车主心里极不平衡,认为商家是在不负责任地销售,于是将店家告上了玄武法院。

  李兵是南京某高校的一位计算机教师,今年7月份,在经过一番考察比较之后,他决定购买海南马自达公司生产的福美来轿车。那时正值国内车市的淡季,很多汽车厂商纷纷使用“降价”来刺激车市。海南马自达公司也不例外,他们率先推出了“用户逾十万,回馈在盛夏”活动,而李先生相中的那款海南马自达轿车又猛降了6600元,正是这次降价让他下了决心。当时他也很害怕爱车会在短期内“贬值”,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当场向他“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在短期内降价,至少也是在这次优惠活动结束之前,是不可能降价的。可在一个月后,李先生却惊闻那款海马轿车由当时的12.7万猛跌至11.56万元。

  愤怒不已的李先生找到南京龙汇4S专卖店要讨个说法,当时龙汇公司的经理承诺给他一定的优惠措施作为补偿:一是6次保养全部免去人工费,二是整车两年保修由4万公里提高到6万公里。但李先生仍觉得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今年9月李兵一纸诉状将龙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龙汇公司赔偿因为二次降价所造成的1.14万元的损失。而对于降价销售商南京龙汇车业有限公司认为,这只是顺市场潮流而动 ,他们也是被动执行“二次降价”的措施。

  争议焦点:降价是否属“要约”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不少感觉上当的购车人到庭旁听了审判。双方争议在于降价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如果属于要约,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者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扩张,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海马公司认为系列促销活动不属于要约,为了促销向不特定的消费者作出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要约邀请,被告方变更自己的要约邀请,是一种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当之处。而李兵的原告方代理人葛勇武律师认为,促销活动就是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行为,在“第一次降价活动”中,厂家和被告对活动期间的多种车型的优惠价是明码标出的,购车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活动中有明确介绍,对活动期间的购车而言,这种活动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且在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中,除去被告设置的格式合同条款外,需要填写的主要条款部分都是活动广告的促销内容,这更进一步证实促销活动就是一种要约。玄武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兵提出的侵权之诉,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李的诉讼。 (晓燕 闻信)

来源:人民网



“2元改变命运”——公益彩票过度宣传引发争议

蔡玉高

  “投入2元撞500万元大运”、“花2元给明天买份希望”、“2元改变自己的命运”……近来,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加大了彩票销售的宣传力度,他们通过在市民广场等城市显著位置树立广告牌、发放印有上述标语的传单、媒体广告等一系列的手段来扩大彩票影响,以求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购买彩票的行列。然而,彩票中心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

  一些社会学家和法律专家认为,彩票不同于一般商品,体彩中心如此宣传有误导倾向,容易助长市民的赌博心理。而心理学家则指出,此类宣传极易误导中低收入群体和未成年人,前者出于尽快改变生活状况的愿望,后者心理不成熟,“一夜暴富”正迎合了他们的心理。专家呼吁彩票中心应设立彩票风险提示牌,让彩民清楚认识购彩风险。

  加大宣传竟为任务所迫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上边”下达的指标,体彩中心只能加大宣传力度

  在人们的印象中,体彩中心和福彩中心在舆论宣传上一向显得比较低调,除了偶尔打出“买彩票支持国家体育(福利)事业”的标语外,再也没有别的宣传方式。彩票中心的这种态度还经常引来社会上“不注重和彩民之间进行信息沟通”之类的批评。可今年,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江苏省体育彩票中心一反常态,突然空前加大宣传力度:一时间,人们已经无法分辨公益彩票和一般商品的区别。

  是什么让体彩中心态度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释:“许多人不知道,彩票机构也有发行压力,彩票销售同样存在着开拓市场的问题。就拿江苏体彩来说,明年十运会在江苏召开,省政府给体彩下达了5年完成11亿元的指标,这就意味着省体彩在这5年内平均每年的销售额都要达到17亿元-18亿元。而目前彩票市场的销售状况总体上呈间断性饱和,通俗点讲,随着彩票销售的普及,目前彩票的消费群已经基本固定,短期内彩票的销售额不会有太大变化,这就给彩票销售中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体彩中心只能加大宣传力度。”

  江苏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人对体彩中心的做法表示理解。他说,如何进行市场宣传一直是彩票中心面临的难题:不宣传,无法和彩民沟通,彩票销售量停滞不前;宣传,尺度很难把握,容易引起社会上“误导彩民”的非议。

  宣传过度易助赌博之风

  表面上看来消费者可能是花2元钱买了个中大奖的希望,但其实实现这种希望的几率基本上为零

  对于彩票中心有过度嫌疑的宣传,社会学家、法律专家以及心理学专家都提出了异议。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一位教授指出:“至少70%的买彩者是低收入阶层。在证券市场上,我们还经常看到这样的警告‘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但是,在彩票销售上,我们却经常看到某某中奖者撞上大运的宣传,而对彩票市场上的大量‘失败’者,有的甚至造成了家庭的分裂,却很少有报道。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宣传,其实是对彩民的一种误导。”

  如这位教授所说,笔者在东南大学和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些彩票投注站了解到:买彩者多数收入不高,他们共同的想法就是以小博大。一位投注站的工作人员说:“或者是学生,或者是一般市民,极少看到有较高收入的人来买彩票。”一位每月收入仅600元的张女士表示:“我每月要花40%的钱用于购买彩票,一旦中了大奖,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改变。”

  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杜文东教授说,完全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大多数彩民应该属于中低收入阶层,只有生活不够富裕,对现状不满的人才会整天想着发财,而彩票中心“一夜暴富”的宣传正迎合了这些人的心理。杜文东特别指出,彩票中心的宣传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杜文东说,彩票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在于,由于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只看重物质利益,舆论宣传也刻意隐去了彩票用于公益、福利的本质,把它包装成一门可以轻易制造百万富翁的“科学”,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往往被假象所诱惑,沉迷于“彩经”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不少家长迷信孩子的手气好而特意让其买彩票,销售员也经常以“试试手气”的话语吸引未成年人购买彩票。这一切都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成为彩民大军中的一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吴宇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彩票中心做这样的宣传并无违法之处,当消费者购买了彩票之后,便是与彩票中心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叫做射幸合同;但是从道德的角度讲,彩票中心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倾向,表面上看来消费者可能是花2元钱买了个中大奖的希望,但其实实现这种希望的几率基本上为零。

  媒体在宣传上也存在问题,翻开报纸,看到的基本上都是某某中了大奖,某某一下子中了2000万元,有的甚至还进行对500万元中奖者的追踪,报道他们生活中的欢喜与忧愁……这样的报道无疑会对消费者产生消极的影响,似乎在倡导这种“一夜暴富”的人生观。这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因此,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我认为彩票销售应该有风险类提示,从而让消费者作出更为理智的选择。”吴宇说。

  期待彩票市场尽快成熟

  购买彩票不是投资,而是精神消费,是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业余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的彩票市场尚未成熟,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和欧美的一些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彩票市场还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彩民买彩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在国外,大部分彩民把购彩当成是一种娱乐的方式,而在中国,彩民基本上是出于“撞大运,发大财”的目的购彩,彩票成了一些人“改变自己命运”的捷径。

  我国的彩票市场上还出现了一些半职业化的彩民,他们把自己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研究彩票的规律,从而希望提高自己的中奖几率。他们甚至还研究出中奖号码奇数与偶数出现的规律等等。

  吴宇律师指出,由于内地彩票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彩票本身具有赌博性,在彩票市场异常火爆的背后,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宣传方式不尽规范,和彩民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了不应有的相关产业,诸如销售彩票讯息资料、博彩技艺书籍、模拟摇奖器以及非法出版《彩票报》等,但最主要的是缺乏法律规范。突出表现在缺少一个根本性的政策法规《彩票法》,从而使彩票市场上产生的许多纠纷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吴宇说,在加强法律规范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让彩民树立一种健康的心态。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彩票,本质上是一种“自愿税”。所谓显示爱心、尝试运气,就是让每一个彩民找到一种心理平衡。因此,正确的博彩意识、健康的博彩心理显得尤为重要。

  购买彩票不是投资,而是精神消费,是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业余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这才是成熟彩票市场的表现。

  来源:《市场报》 (2004年11月19日 第六版)
导读
北京首例机动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宣判
江苏首例汽车降价纠纷案件消费者败诉
“2元改变命运”——公益彩票过度宣传引发争议



北京首例机动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宣判

  朝阳法院对新交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机动车车主无过错赔偿遭保险公司拒赔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赔偿车主四万元。

  今年8月,周某驾驶一辆起重车在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附近将骑车人廖某撞死。由于事故发生前双方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交通队无法查清事故的成因,因此没有划分事故责任比例。按照新交法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在交通队调解下,车主周某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此后,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周某向保险公司理赔4万元,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23条规定,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交通支队出具了没有事故责任划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致使公司的理赔工作无法进行。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对该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而不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对于仍在施行的保险法规与新交法76条的冲突,法院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最终依据新交法76条从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认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提出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宣判后,保险公司表示要上诉。

来源:《北京晨报》



江苏首例汽车降价纠纷案件消费者败诉

  高兴地买回了新车,却在一个月内降了一万,车主心里极不平衡,认为商家是在不负责任地销售,于是将店家告上了玄武法院。

  李兵是南京某高校的一位计算机教师,今年7月份,在经过一番考察比较之后,他决定购买海南马自达公司生产的福美来轿车。那时正值国内车市的淡季,很多汽车厂商纷纷使用“降价”来刺激车市。海南马自达公司也不例外,他们率先推出了“用户逾十万,回馈在盛夏”活动,而李先生相中的那款海南马自达轿车又猛降了6600元,正是这次降价让他下了决心。当时他也很害怕爱车会在短期内“贬值”,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当场向他“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在短期内降价,至少也是在这次优惠活动结束之前,是不可能降价的。可在一个月后,李先生却惊闻那款海马轿车由当时的12.7万猛跌至11.56万元。

  愤怒不已的李先生找到南京龙汇4S专卖店要讨个说法,当时龙汇公司的经理承诺给他一定的优惠措施作为补偿:一是6次保养全部免去人工费,二是整车两年保修由4万公里提高到6万公里。但李先生仍觉得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今年9月李兵一纸诉状将龙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龙汇公司赔偿因为二次降价所造成的1.14万元的损失。而对于降价销售商南京龙汇车业有限公司认为,这只是顺市场潮流而动 ,他们也是被动执行“二次降价”的措施。

  争议焦点:降价是否属“要约”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不少感觉上当的购车人到庭旁听了审判。双方争议在于降价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如果属于要约,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者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扩张,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海马公司认为系列促销活动不属于要约,为了促销向不特定的消费者作出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要约邀请,被告方变更自己的要约邀请,是一种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当之处。而李兵的原告方代理人葛勇武律师认为,促销活动就是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行为,在“第一次降价活动”中,厂家和被告对活动期间的多种车型的优惠价是明码标出的,购车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活动中有明确介绍,对活动期间的购车而言,这种活动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且在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中,除去被告设置的格式合同条款外,需要填写的主要条款部分都是活动广告的促销内容,这更进一步证实促销活动就是一种要约。玄武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兵提出的侵权之诉,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李的诉讼。 (晓燕 闻信)

来源:人民网



“2元改变命运”——公益彩票过度宣传引发争议

蔡玉高

  “投入2元撞500万元大运”、“花2元给明天买份希望”、“2元改变自己的命运”……近来,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加大了彩票销售的宣传力度,他们通过在市民广场等城市显著位置树立广告牌、发放印有上述标语的传单、媒体广告等一系列的手段来扩大彩票影响,以求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购买彩票的行列。然而,彩票中心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

  一些社会学家和法律专家认为,彩票不同于一般商品,体彩中心如此宣传有误导倾向,容易助长市民的赌博心理。而心理学家则指出,此类宣传极易误导中低收入群体和未成年人,前者出于尽快改变生活状况的愿望,后者心理不成熟,“一夜暴富”正迎合了他们的心理。专家呼吁彩票中心应设立彩票风险提示牌,让彩民清楚认识购彩风险。

  加大宣传竟为任务所迫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上边”下达的指标,体彩中心只能加大宣传力度

  在人们的印象中,体彩中心和福彩中心在舆论宣传上一向显得比较低调,除了偶尔打出“买彩票支持国家体育(福利)事业”的标语外,再也没有别的宣传方式。彩票中心的这种态度还经常引来社会上“不注重和彩民之间进行信息沟通”之类的批评。可今年,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江苏省体育彩票中心一反常态,突然空前加大宣传力度:一时间,人们已经无法分辨公益彩票和一般商品的区别。

  是什么让体彩中心态度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释:“许多人不知道,彩票机构也有发行压力,彩票销售同样存在着开拓市场的问题。就拿江苏体彩来说,明年十运会在江苏召开,省政府给体彩下达了5年完成11亿元的指标,这就意味着省体彩在这5年内平均每年的销售额都要达到17亿元-18亿元。而目前彩票市场的销售状况总体上呈间断性饱和,通俗点讲,随着彩票销售的普及,目前彩票的消费群已经基本固定,短期内彩票的销售额不会有太大变化,这就给彩票销售中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体彩中心只能加大宣传力度。”

  江苏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人对体彩中心的做法表示理解。他说,如何进行市场宣传一直是彩票中心面临的难题:不宣传,无法和彩民沟通,彩票销售量停滞不前;宣传,尺度很难把握,容易引起社会上“误导彩民”的非议。

  宣传过度易助赌博之风

  表面上看来消费者可能是花2元钱买了个中大奖的希望,但其实实现这种希望的几率基本上为零

  对于彩票中心有过度嫌疑的宣传,社会学家、法律专家以及心理学专家都提出了异议。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一位教授指出:“至少70%的买彩者是低收入阶层。在证券市场上,我们还经常看到这样的警告‘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但是,在彩票销售上,我们却经常看到某某中奖者撞上大运的宣传,而对彩票市场上的大量‘失败’者,有的甚至造成了家庭的分裂,却很少有报道。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宣传,其实是对彩民的一种误导。”

  如这位教授所说,笔者在东南大学和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些彩票投注站了解到:买彩者多数收入不高,他们共同的想法就是以小博大。一位投注站的工作人员说:“或者是学生,或者是一般市民,极少看到有较高收入的人来买彩票。”一位每月收入仅600元的张女士表示:“我每月要花40%的钱用于购买彩票,一旦中了大奖,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改变。”

  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杜文东教授说,完全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大多数彩民应该属于中低收入阶层,只有生活不够富裕,对现状不满的人才会整天想着发财,而彩票中心“一夜暴富”的宣传正迎合了这些人的心理。杜文东特别指出,彩票中心的宣传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杜文东说,彩票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在于,由于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只看重物质利益,舆论宣传也刻意隐去了彩票用于公益、福利的本质,把它包装成一门可以轻易制造百万富翁的“科学”,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往往被假象所诱惑,沉迷于“彩经”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不少家长迷信孩子的手气好而特意让其买彩票,销售员也经常以“试试手气”的话语吸引未成年人购买彩票。这一切都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成为彩民大军中的一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吴宇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彩票中心做这样的宣传并无违法之处,当消费者购买了彩票之后,便是与彩票中心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叫做射幸合同;但是从道德的角度讲,彩票中心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倾向,表面上看来消费者可能是花2元钱买了个中大奖的希望,但其实实现这种希望的几率基本上为零。

  媒体在宣传上也存在问题,翻开报纸,看到的基本上都是某某中了大奖,某某一下子中了2000万元,有的甚至还进行对500万元中奖者的追踪,报道他们生活中的欢喜与忧愁……这样的报道无疑会对消费者产生消极的影响,似乎在倡导这种“一夜暴富”的人生观。这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因此,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我认为彩票销售应该有风险类提示,从而让消费者作出更为理智的选择。”吴宇说。

  期待彩票市场尽快成熟

  购买彩票不是投资,而是精神消费,是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业余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的彩票市场尚未成熟,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和欧美的一些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彩票市场还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彩民买彩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在国外,大部分彩民把购彩当成是一种娱乐的方式,而在中国,彩民基本上是出于“撞大运,发大财”的目的购彩,彩票成了一些人“改变自己命运”的捷径。

  我国的彩票市场上还出现了一些半职业化的彩民,他们把自己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研究彩票的规律,从而希望提高自己的中奖几率。他们甚至还研究出中奖号码奇数与偶数出现的规律等等。

  吴宇律师指出,由于内地彩票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彩票本身具有赌博性,在彩票市场异常火爆的背后,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宣传方式不尽规范,和彩民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了不应有的相关产业,诸如销售彩票讯息资料、博彩技艺书籍、模拟摇奖器以及非法出版《彩票报》等,但最主要的是缺乏法律规范。突出表现在缺少一个根本性的政策法规《彩票法》,从而使彩票市场上产生的许多纠纷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吴宇说,在加强法律规范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让彩民树立一种健康的心态。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彩票,本质上是一种“自愿税”。所谓显示爱心、尝试运气,就是让每一个彩民找到一种心理平衡。因此,正确的博彩意识、健康的博彩心理显得尤为重要。

  购买彩票不是投资,而是精神消费,是在吃饱穿暖之后,人们业余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这才是成熟彩票市场的表现。

  来源:《市场报》 (2004年11月19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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