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款保险涉嫌洗钱黑洞 财政部与监察部铁腕清查监管消毒纸巾存在执法尴尬:没有具体检测方法联想一总监被诉挪用200万 一年掌握上亿宣传费女贪官狱中状告媒体 不满自己被称为刘涌姘头
公款保险涉嫌洗钱黑洞 财政部与监察部铁腕清查
蒋原本希望借助法律手段,获取该设计院为其购买的一份保单的收益,但现在看来,他们遇到了一堵绕不过的墙:法院不承认保单的合法性。
事情要追溯到1998年。当年11月23日和12月30日,南京市某设计院用公款分两次向南京一家寿险公司投保了“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的团体商业保险,被保险人为设计院的蒋某等15位职工,保费分别为20万元(10人,每人保费2万元)和40万元(5人,每人保费8万元),保险期限是3年。
三年期满后,今年5月,该寿险公司向设计院分别支付了418267.08元和209014.18元保险金。
但是,蒋某等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们作为被保险人的利益,遂提起诉讼。
10月29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不过,法院的判决却出人意料。法院认定该保险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请求。
玄武区法院一人士认为:“(本案中)购买养老保险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并未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禁止”,但是“该研究院以购买养老保险为名,通过保险将单位财产转移归部分被保险人个人所有,其真实意思是达到以合法的保险合同的形式向部分人员违规分发事业单位财产的目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法院判定,该合同“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
而这并非个别现象。保险业内人士称,利用公款为职工买保险的情况其实普遍存在,仅仅在江苏,监察部门就曾经查处过多起。
根据江苏省纪委的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101家省级单位和13个省辖市中,共有1582个单位非正当投保了商业保险,涉及被保险人496693名,保险金额达37.41亿元,已缴保费总额1.08亿元。保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资金、自筹资金、预算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多项内容。
倘使依照本案的结果推测,近40亿保险金额中,是否也普遍存在合法性疑问?
财政部的两道金牌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的水有多深,这是一个需要想象且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
今年4月和9月,财政部就此连发两道金牌。
4月1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掀起了彻查风暴的第一波。
通知规定,“这次清理登记的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其他由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清理登记的人员范围包括“上述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
而清理登记的购保范围为“凡用公款为上述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及家属购买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含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这是一场涉及千万人切身利益的博弈。
在中国,事业单位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数量超过130万,从业者2900多万,拥有近3000亿元国有资产,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都集中在各类事业单位,其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
摸清底数后,财政部联手监察部颁布了第二道金牌:9月16日,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划定了购买保险的险种、收报人员范围、财务列支渠道,及有关清退细则等。
财政部严令,11月30日之前,各中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必须完成清退总结报告,并上报财政部。
根据公开的报道,北京、天津等地先后进入了清退阶段。
北京在上半年的清理中发现,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的个人商业保险有安抚保障险、家庭财产险、妇女安康险、福寿安康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几十种;公款投保的方式也花样繁多,例如,用公款为集体、特殊行业的人员及个人投保;甚至某些领导干部还用公款给子女购买保险。
江苏省纪委的一位知情人介绍,目前,江苏省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清理登记工作也基本完成,正式进入清退阶段。
贵州省赫章县也是“战绩”非凡。11月初,该县的专项清理小组调查了全县27个乡镇和县直56个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结果令人吃惊,共有13个单位查实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涉及职工548名,保险总金额108万余元,收缴违纪违规资金31.5万余元。
“洗钱”嫌疑
然而,财政部引爆的彻查风暴能否毕其功于一役呢?
一位深知其中利害的人士表示,并不全然乐观。
首先,购买保险这种形式本身是合法的。其次,事业单位是独立法人,国家赋予了他们支配国有资源的权力,但是规范这种支配权限的法律法规不可能十全十美,留下了可乘之机。最重要的是,某些监管机关内部也存在这样的行为。
他坦言,实际工作中,“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也是难于查证的”。
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保险学专家叶照辉说,“国家规定各企事业单位有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义务,且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国家允许购买部分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养老计划,并已经在一些试点省市施行了一段时间。”
叶照辉同时指出,“超出这个范围再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无论是以个人的名义,还是团体的名义都是违规的。另外,在操作过程中,长险短做,在投保后不久就退保,转账到个人的账户上,把国有资产变为个人的退保金,就有‘洗钱’的嫌疑。”
金茂律师事务所何永哲律师认为,如果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洗钱的定义,很难将公款买保险行为定性为“洗钱”行为。但是,公款购买超标的保险仍然是构成贪污行为的一种具体手段。另外,如果有公款在买保险之前已为某员工实际占有,然后再将其与其他公款混合统一购买保险并最终获得退保金,则就有洗钱犯罪嫌疑。
一中型寿险公司团险部经理透露了公款买保险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用单位“小金库”为个人购买个人保险;另一种是先购买团体保险,然后批改团单,转化为个单。
记者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不少业务员表示,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好几年前就有了,在最红火的时候一家单位一次性购买上千万的保险是很正常的。很多保险公司看准了这个市场,甚至还专门针对这块市场开发了很多险种。
谈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保险的内情时,太平人寿南京分公司的一位资深业务员说,“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些企业的负责人可能受到一些业务员的误导,认为通过买保险的形式可以规避某些不合法的行为,达到贪污的目的,这也只是业务员自身的行为,和保险公司无关。”
他介绍了自己曾碰到过的一个案例:南京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为员工买了几万元的保险作为福利,可是第二年上门收取保费的时候,员工纷纷表示不愿缴钱。因为企业的上级部门说不能这样发福利,企业不再付钱,而员工又不愿意自己续保,最后只能退保解决了。
上述团险部经理称,除非有很好的收益,多数情况下,这些个人保单都会选择立即退保套现。有的保险公司规定团单转个单需要三年后才能退保,但是,有的公司则允许马上退保。产品选择上,多会选择传统的固定费率定额险,这种险种退保时只会扣除较少的费用,例如第一年可以退96%,相对于现金或者实物形式的福利,考虑税收和做账等因素,买保险的优势显而易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监管消毒纸巾存在执法尴尬:没有具体检测方法
“黑心棉”消毒纸巾已经败坏了好几家京城著名餐馆的名声。记者昨天采访了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染病消毒科科长畅春霞,她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一次性消毒纸巾的卫生监管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缺少相应处罚办法,二是缺少具体检测方法。她建议,“黑心棉”消毒纸巾还要从源头抓起,铲除了黑心棉,也就没有了黑心棉消毒纸巾了。
在畅科长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市卫生局2002年修订的《消毒管理办法》,一份是国家质监局颁布的《关于一次性消毒用品生产管理办法》。她告诉记者,对于餐馆使用的一次性消毒纸巾,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办法就是索证,检查商家使用的餐巾纸是否有产品卫生许可证,但如果商家拿不出相应的证明,执法人员也无法对其进行查处,因为法规中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罚则。
而在生产厂家方面,政府文件中虽已有明确规定,即生产一次性消毒纸巾的原材料必须是“无毒、无害、无污染”的,但在执法检查中究竟如何判定厂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就十分困难了。“我们只能通过肉眼观察其加工原料是否清洁,但如何鉴定其中的微生物含量,就没有具体标准了”。
她边说边打开手中的文件,记者看到,在国家质监局的文件上写着:“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原材料应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必要时需进行微生物监控。”但检测报告都包括哪些项目,证明材料的内容怎么写,微生物监控怎么做,海淀区执法人员手里没有更详细、可操作的东西可遵循。
对于如何规范一次性消毒纸巾的生产、使用行为,畅科长建议,一是从源头铲除黑心棉;二是卫生部门、质监部门要齐抓共管;三是要严把审批关,对于生产规模不达标、生产流程不规范的企业坚决不发证;四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产品抽检力度。
来源:《北京青年报》
联想一总监被诉挪用200万 一年掌握上亿宣传费
原北京联想有限公司消费市场部市场营销总监徐刚昨天坐上了海淀法院的被告席。检察机关指控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用于支持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暑期促销活动的249万元转走,将其中213万元用于朋友的经营活动,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徐刚在庭审中只承认自己违纪,但是不承认自己违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徐刚案的基本案情是:2002年5月左右,负责联想公司广告宣传的徐刚和联想公司的合作伙伴微软公司谈好要在山东、山西等国内11个省市搞联想产品的暑期促销活动。微软公司同意可以支持249万元宣传费用。随后徐刚找到当时联想公司的唯一广告代理公司———电通公司谈代理11省市暑期促销广告宣传的事情,电通公司按照要求作出了宣传计划,但是徐刚表示不满意。后徐刚找到他的一个朋友郭某,让郭某以另一个广告公司的名义和电通公司签订合同,使249万元广告费用没进联想的账号而是先打到新高格公司,再经电通广告公司等几次转手到了郭某手里。249万元广告费几经转手到了郭某手里只剩下198万元。郭某将198万元提现后用其中60万元给联想公司做了暑期宣传的广告,占249万元广告费用的不到30%,剩下的费用至今未还。联想公司认为徐刚在根本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把钱转给郭某个人使用涉嫌挪用资金罪,于是向检察机关举报。
徐刚及代理人在昨天的庭审中辩解说,徐刚在公司的职务是负责广告宣传,徐刚委托谁做广告是其职权范围,徐刚的行为只是违反财务制度,但是并不符合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用于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的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他主要负责媒体宣传,一年最多可掌握上亿元的宣传费。徐刚挪用的钱最终还是用在了给联想公司做广告上,所以不构成犯罪。
法院昨天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
来源:《北京青年报》
女贪官狱中状告媒体 不满自己被称为刘涌姘头
“作为一名有着13年刑期的服刑人员,法律已经给予了她应有的惩罚,但没有人可以剥夺她的民事权利,没有人可以随意对她进行侮辱。”焦玫瑰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今天(16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沈阳中级法院原副院长焦玫瑰状告中国青年报的名誉权案。
庭审现场
不到10时,焦玫瑰的代理律师和众多媒体就已经来到法庭,律师一边焦急地通过手机联系焦玫瑰从辽宁赶来听审的众多亲友,一面告诉记者,焦玫瑰在服刑期间并不影响其民事权利的行使,自己全权代理焦玫瑰处理该案,会在庭审后和焦玫瑰就此案进行联系。法庭里略显嘈杂,不时能从人们口中听到“焦玫瑰”的名字。
律师宣读的一名焦玫瑰服刑期间的管教在证言中说,焦玫瑰在服刑期间看到姘头的说法后,气得浑身发抖,拒绝吃饭,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此后便开始了捍卫名誉的维权诉讼。焦玫瑰要求中青报在同等版面刊登致歉并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
而对于姘头一说,中青报的代理律师从国家图书馆找到了最早提到焦玫瑰为姘头的报纸用来证明中青报并不是姘头提法的第一人,当姘头说法在网络和其他媒体都广为流传时,中青报才刊登了那篇让焦玫瑰“气得浑身发抖”的文章。同时,该文章的作者只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并非报社记者。
此后,原告律师在法庭上就姘头一词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声情并茂地宣读了焦玫瑰在看到报道时在狱中写的一封信:“……活着意味着屈辱,但可以找回清白,我拒绝与儿子见面,就为了将官司打到底,我相信法律会与我清白……我是真诚的,我相信我会获得真诚的回报,愿在这场诉讼中与中青报共同前进,让21世纪不再有被侮辱的生命。”这一刻,法庭上寂静无声。
截至记者发稿时,原告律师还在回答法官提问。
案情回放
200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刘涌保护伞:干爹干妈和姘头》的文章。文中写道:“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绝不在于他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而在于他头上有‘优质’的‘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干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记者 王巍)
人物链接
焦玫瑰,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落马。法院查明,焦玫瑰在任职期间,索取和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等人财物,其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