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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消费发票中奖后奖金的归属争议

一、案例
  “发票刮出500元的奖金啊!”招待公司客户的工作餐结账后,秘书小李为走了财运而高兴。身旁的同事老王也很高兴:“丫头,领了奖金可别忘了请老大哥吃饭啊!”小李是个爽快人,她愿意与大家共同分享好运,“不光是您,咱部门所有的同事我都要请!”

  可在回公司报销的路上,老王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我说丫头,我怎么有点儿事情想不清楚啊———咱们招待公司客户吃饭,然后用公司的钱去结账,这都合情合理。可是这发票中奖了,虽然是你小李刮出来的,但毕竟是用公款结的账。你说,这钱到底应该交公还是应该归咱们自己呢?”

  机灵的小李此时也被问住了。在后来与记者的谈论中,小李说:“平时公司里经常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有时还组织我们出去旅游,节假日还要搞些娱乐活动什么的,这都需要用发票来报销。而公款消费发票中奖的事情这还是头一回遇到。但是话说回来,能刮出奖金,那也得凭刮奖人的好运气啊!再说,你怎么能保证公司以前报销的发票里就没有中奖的呢?因为如果有中奖,只要报账人用另外同等金额的发票顶替那张中奖发票,不就没人知道了?”

  在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公关活动和自身运营过程中,发票是这些公款支付的活动进入财务运作的有效凭证。自今年6月,银川市地税局在餐饮娱乐业和服务业全面启用定额刮奖发票后,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意识大大增强,同时也促进了银川市税收收入的增长。但是,结账时的经手人有没有权利拿发票去兑奖?一旦发票中奖,奖金的归属又当如何?如果经手人私占奖金,是否属于贪污公款?这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来源:银川晚报)

二、北京新版发票:因公开发票中奖奖金归个人

  北京实行新版发票后,如果因公消费开了一张发票,这张发票正好中了奖,奖金归谁?

  北京地税征管处副处长刁维列说,这笔钱归个人。他说,北京的新版发票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

  据介绍,北京的老版发票是手写发票,共有好几页,开发票时要垫复写纸。新版发票共分四联,包括存根联、记账联、发票联和兑奖联等等,它们全部集中在一张纸上,中间用撕开线联结着,单位报销的只是其中盖有印章的第三联(发票联)。兑奖联和发票联不是一个整体,而是另外一联,用户没有必要把这一联给单位,单位也不需要这一联。

  “中了奖的发票我们要收回兑奖联,没有中奖的发票兑奖联由用户自行处理,但并不能用作报销凭证。”刁维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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