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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10.16)

导读
    肖像权惹纠纷 盼盼集团遭“国门”江津索赔
    全国首起网络贩黄案一审宣判 4名男青年被严惩

    
    
    
    
    
肖像权惹纠纷 盼盼集团遭“国门”江津索赔

    
    因肖像权纠纷,前国足门将江津将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广告费和违约金200万。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不到10分钟,法庭上就出现戏剧性一幕:盼盼集团的代理律师就因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被法官“请”出法庭。上午9时,江津妻子和代理律师到庭,盼盼集团委托一名律师应诉。资格审查后,主审法官要求盼盼集团的委托代理律师退出法庭。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只能委托一至两名律师,而盼盼集团在没有解除前两名律师委托资格的情况下委托第3名代理人出庭,因此,按照时间先后,法院对此次出庭的被告律师代理权限不予认可,要求被告律师退庭。被告律师无奈退庭。随后,法官宣布江津状告盼盼集团一案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庭上,江津的律师诉称,2001年11月3日,江津与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盼盼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买断其广告肖像权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两被告在多处发布了有江津肖像的广告,但时至今日,两被告除支付了第一年的广告费外,还拖欠合同约定的其他广告费。江津要求两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付所欠广告费及违约金200万元。
    
    由于被告方无人到庭,法官视其放弃陈述事实、质证、辩论的权利,且盼盼集团也没有庭前提交答辩状,法官表示无法进行庭上调解工作。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京华时报》
    
    
    
全国首起网络贩黄案一审宣判 4名男青年被严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全国破获的首起网络贩黄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梁宏彬等4名男青年被认定通过自建网站放映淫秽影片获取非法利益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称,该案是公安部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点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法院审理查明:25岁的河南人梁宏彬是网之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部页面设计及开发工程师,24岁的李宇飞是河南省无业人员,今年5月,两人合谋合资租一个网络服务器,在上面建立网站,并使用“短信收费联盟”赚钱。后二被告人通过朋友介绍,共同租用了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台网络服务器,通过使用北京某公司短信注册收费特服号码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
    
    随后,梁宏彬等人与今年21岁的河南省无业人员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25岁的河南省无业人员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www.17gan.com等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达到牟利的目的。截至今年7月12日,www.17gan.com网站上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000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
    
    法院认为,梁宏彬、李宇飞、于剑浩、陈栋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一中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5千元,判处被告人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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