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高检10月进一步严查侵犯人权案件家属说毛巾不是炸药 讨债者当场被击毙遭质疑不规范服务将被投诉 辽宁公务员投诉中心昨起接"状子"高检10月进一步严查侵犯人权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进一步严查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并将今年10月份确定为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深入排查案件线索月。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全国检察机关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各地要主动出击,到群众中去发现和搜集案件线索。
自今年5月11日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案件,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获得案件线索2252件。仅6月至8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五类重点案件2186件。同时,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6071人。高检院先后两次确定了54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北京市密云县迎春灯会踩踏事故案、河北省霸州市派出所民警殴打盘问对象致死案、湖南省常宁市“110”不出警案等18起案件,成为高检院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也确定了265件本地区影响重大、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挂牌督办,逐案落实查办责任人和查办时间表。
张耕表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四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侵民事件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他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办案力度是否加大、专项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检验一个检察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检察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青年报》
家属说毛巾不是炸药 讨债者当场被击毙遭质疑
9月26日,一陕西籍男子冲进甘肃省文联家属院向欠债人讨债,女主人伺机报案称,该男子怀揣炸药。当该男子拿到钱后走出家属大院时,兰州警方狙击手将其击毙。而被击毙男子的家属称该男子根本没有带炸药。日前,死者家属和律师等赶往兰州与当地警方交涉。同时,兰州警方在局势已经缓和的情况下,仍开枪击毙讨债者也引起广泛质疑。
“哪里有炸药?塑料袋里装的是毛巾……”在西安市北郊被击毙的姜云春家里,其妻李粉莲捧着丈夫的遗像哭着说:“兰州警方必须说清,他们击毙姜云春后,发现了炸药没有。”
据李粉莲说,今年3月份,姜云春曾到兰州找合伙人张凤林要过账,但没讨到。到5月后,张凤林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9月25日,姜云春对她说“准备去兰州一趟,看能不能要点钱”。当日吃过晚饭后,家人帮姜云春收拾行李。害怕毛巾弄湿其他东西,姜云春的儿媳专门找来一个塑料食品袋。半个多小时后,姜云春“背着黑挎包,拖着假肢,拄着拐杖,搭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离开了家”。李粉莲哭着说,“摩的”司机能证明姜云春直接到了火车站。从时间上分析,姜云春下火车后直接到了张凤林家。他没时间买炸药,而且人生地不熟的,他上哪儿去买炸药,谁会卖给他?
西北政法学院离休教师石文琰表示不能理解兰州警方的行为,他说:“姜云春讨债的方式是不当的,但在拿到钱走出来、局势已经缓和的情况下,警察开枪明显属于不当行政行为。”
兰州市公安局日前表示,如果姜云春身上确实带有炸药,走出家属院大门就是市区繁华地带,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当时现场指挥员作出开枪的决定是有道理的。但从死者姜云春身上搜出的塑料包到底是不是炸药包,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警方还在进一步查证中。
《华商报》供稿
●案件起因
张凤林的债权人之一、姜云春的合作伙伴吴长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7年前,他和姜云春合伙出版发行《歌唱祖国》等碟片60万张,给甘肃省文联文化社的张凤林发去32万张价值28.8万元。后来姜云春和吴长安等人到兰州找张凤林要账,结果却只要到5000元。
●新闻回放
姜云春26日被击毙全过程
●7时 姜云春来到甘肃省文联家属院,向张凤林讨债。
●8时 张凤林之妻报案称,姜云春从怀中掏出炸药,警方随即赶赴现场。
●10时 民警进入楼内,10多分钟后走出该楼。
●12时 3名狙击手到射击位置。
●14时 民警潜入楼中查听动静,发现张凤林家有电视声音。
●15时 张凤林之妻在警察陪同下进楼,10多分钟后再次离开。
●16时17分 姜云春走出张凤林家,警察鸣枪警告。
●16时20分 警察二次鸣枪并口头警告无效,狙击手扣动扳机,姜云春被击毙。
来源:《北京晨报》
不规范服务将被投诉 辽宁公务员投诉中心昨起接"状子"
从9月29日起,辽宁全省各地的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将正式受理对公务员的投诉。据悉,这一举措是依据辽宁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开展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意见的通知》 而实施的。
按照要求,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主要负责本地区投诉公务员不良行政行为的登记、立案、分拨、督办、结果备案和重大投诉的查处工作。在受理投诉时,将坚持鼓励实名投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有关部门在接到中心分拨的投诉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同时报本级政府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备案。
被投诉的公务员将受到不同方式的处理。此外,如果一个政府部门一年内被投诉查实5次以上的,将不得参评年度先进单位。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