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四川公检法司共同查出527件违法“减假保”案 浙江色情网站“落网”第一人被提起公诉 海安一敬老院内发生非法拘禁案 四会法院秉公执法 跨世纪包“二奶”离婚案审结 四川公检法司共同查出527件违法“减假保”案
从有关方面获悉,在四川省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该省公、检、法、司等机关相互配合,从今年5月开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以来,已清理“减假保”案件31515件,共有527件“减假保”违法案件被查出。
527件“减假保”案件违法
专项检查中,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在申报程序、运用法律方面存在各种违法现象的共有527件,占清查数的2%。其中,减刑违法275件,假释违法66件,保外就医违法186件。
对此,该省检察机关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32件,已纠正162件,占提出纠正数的48.8%。江油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配合,将保外就医脱管失控三年的服刑人员王云友、薛银富抓获收监。内江市中区检察院纠正了看守所一名脱管3年的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发现4名保外就医服刑人员期满而未收监、脱管等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
据悉,针对发现的问题,四川省检察院计划在近期再次组织人员到监狱较多的成都、宜宾、广元、南充、乐山、达州等地开展“回头查”活动,同时,加强对其他各地的指导。
进行逐人逐案清查
据介绍,2002年以来,四川省监管机关共办理服刑人员“减假保”案件54185件。其中,办理减刑案件51930件,占95.8%;办理假释案件921件,办理保外就医案件1334件。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全省检察机关根据监管机关提请服刑人员“减假保”的条件、程序、法律手续,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以及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决定的保外就医是否合法对案件进行了逐人逐案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减假保”案件31515件,占总数的58.2%。其中,成都市检察院统筹安排人员,派出法医技术人员到部分基层检察院进行文证审查,现已完成对6947名“减假保”罪犯的清查。
重点清查职务犯罪服刑人员
据悉,四川省检察机关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假保”情况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尤其对大要案服刑人员进行逐人登记,重点审查。截至8月上旬,共清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犯223人。
在专项检查中,凉山监狱副监狱长宋某徇私舞弊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02年8月,该监狱的服刑犯杨福明为求得宋某在减刑上帮忙,以宋某装修房子缺钱为由送给宋某1万元。宋某收钱后,伙同他人积极捏造“杨福明引进种植香茅草项目,创产值10余万元,创效益2万余元”的虚假事实,并以此为杨福明记功二次。除此之外,宋某还积极参与为杨福明伪造另一份“立功”材料,使杨福明获得两年减刑。近日,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攀枝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宋某徇私舞弊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检察日报》
浙江色情网站“落网”第一人被提起公诉
杭州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大学生谢某利用所学知识,创办色情电影网站,一年多时间赚取会员费16万元。9月17日,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谢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被告人谢某是浙江工程学院计算机系2002级的学生,现年22岁。今年7月中旬浙江省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谢某露出马脚,因为开办色情网站在7月29日被批准逮捕,成为这次次行动中被捕的“第一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为牟取利益,于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份期间,在互联网上开设“91see影院”网站(www.91see.com)为他人提供电影下载服务,并与北京阳光加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珠峰伟业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网银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注册、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等方式收取该网站的会员费。为牟利,谢某在其网站成人区内放置了大量淫秽电影视频文件,下载过该淫秽电影视频文件的会员人数达1543人,传播人次达到16135人次。
短短一年多时间,被告人谢某收取的会员费总计达1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淫秽物品而予以传播,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人民网
海安一敬老院内发生非法拘禁案
但因不堪忍受敬老院内同伴吉某的酒后骚扰,盛某一时冲动就伙同他人将吉某捆绑到敬老院内的太平间内,结果导致吉某发病而死亡。9月16日,江苏海安法院一审分别判处陈某、盛某有期徒刑十年,包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3年12月22日晚10时左右,海安县胡集镇敬老院五保户吉某在酒后滋事,并对盛某进行骚扰。盛某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就要求将吉某绑起来,否则就出院找领导。对敬老院进行管理的陈某同意将吉某绑起来,并拿出绳子,陈某、盛某将吉某揿倒,包某帮助按住吉某的脚、拉着吉某的左手,将吉某捆绑起来。随后,陈某、盛某用竹棒抬,包某搀着吉某的脚将吉某抬放到敬老院内的太平间内,陈某将门用铁销插好,并用铁丝缠上。然后,三被告人离开现场。次日上午10时许,敬老院成某与被告人包某发现吉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吉某系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源性休克而死亡;捆绑手脚、疼痛等是导致心性猝死的诱因。
海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盛某和包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的非法拘禁行为致吉某死亡,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包某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被害人吉某过错在先,且三被告人当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会法院秉公执法 跨世纪包“二奶”离婚案审结
2004年9月1日,冼志英女士专程来到四会市人民法院,向该院院长曹正球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为她伸张正义,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她起诉其丈夫包“二奶”的离婚案,法院的判决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她获得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60%,219万多元;债权93万多。
冼志英向法院提出的离婚案1999年3月12日开始受理。而冼的丈夫许伙桂为了转移财产,千方百计阻挠办案,由离婚诉讼到许伙桂妨害作证以及重婚犯罪,一案变三案,复杂的案情使这起因包二奶引发的离婚案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
冼志英提出的包二奶诉讼案,其实是珠三角地区一部分人发了小财后抛弃发妻、另筑“香巢”的典型。
1982年12月,28岁的冼志英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与农民身份的四会县政府临时工许伙桂结婚。此时的冼志英是该县某镇镇长的女儿、担任该县二轻局的妇女主任。许伙桂则是一个4个孩子的父亲,不久前才办完与前妻的离婚手续。他们的结合在四会轰动一时,然而,让冼志英始料不及的是,17年后,她和许伙桂的离婚案会在四会甚至广东省内引起轩然大波。
由于结婚遭到家人的反对,新婚后的冼志英与许伙桂在县城租房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不久冼志英怀孕了,但根据当时的计生政策,只得放弃了生育机会。冼志英一心想做个好妻子,从1983年起,通过各种关系将许伙桂本人及其子女、弟妹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里,帮助他们读书、就业、成家。许伙桂做沼气池生意,冼志英就配合跑工商、税务,生意场上的所有合同都由她起草,他们挖到了“第一桶金”,夫妻俩盖了楼、买了车。到1993年,他们已有了酒楼、加油站等物业和大量存款。为了全力支持丈夫事业,冼志英辞去了公职,两口子整日奔波在工地上,吃住在工棚。正当冼志英没日没夜地打拼时,许伙桂却开始包“二奶”了。1995年3月,许伙桂亲口告诉冼志英,他和另外一个女子有了小孩,让冼志英抱来养。其时,许伙桂包“二奶”的事在四会已是公开的秘密,但冼志英为了“面子”,“忍”了下来。
1999年3月,许伙桂突然回家,要冼志英交出酒店房产证,眼看自己含辛茹苦创下的家业即将被别人占去,冼志英毅然拿起了法律的武器,1999年3月10日,冼志英向四会市人民法院城中人民法庭起诉,要求与许伙桂离婚。法院受理后,于同年4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冼志英以许伙桂长期“包二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法庭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提供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情况。根据原告举证和法庭调查,二人共同财产及债权约400多万元人民币。让冼志英和法官想不到是,许伙桂不仅在庭审前将法院已查明的24万多元银行存款非法转移,为了独占夫妻共同财产,他在庭审中提出了293.5万元的巨额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冼志英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1999年4月19日,冼志英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许伙桂的重婚责任。经群众举报、法院调查以及公安机关侦查,许伙桂与一女子以夫妻名义从1993年开始非法同居,并生下一男婴。1999年9月30日,四会法院因重婚案件的审理,依法裁定中止审理离婚案。当法院决定对许伙桂等人做亲子鉴定时,那女子带着小孩却下落不明,法院不得不裁定中止对重婚案的审理。
法庭在1999年4月1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中,许伙桂在庭上提供了欠李某某借款20万元、邱某某110万元、徐某某55万元、三水电梯厂货款32万元等293万多元的债务。法庭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上述四债权人的供词前后矛盾,且与许伙桂在应诉法庭调查时称只欠东莞一朋友借款70多万元的说法也前后矛盾。由于许伙桂提供的200万多元的债务疑点很多,法庭遂依法对有关债权人实行司法传讯,并对上述债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2000年4月,四会法院将被告欠三水电梯厂的32万债务作为突破口,对该厂业务员潘某某进行依法传讯。潘某某承认了许伙桂为离婚多分财产指使他作伪证的事实。鉴于许伙桂涉嫌严重妨碍法院诉讼活动,许伙桂因涉嫌妨害作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几经周折,证实许伙桂书写欠潘某某、邱某某的142万元以及徐某某的55万元债务的借据均是伪证。
办案人员、主审法官办案期间经常受到跟踪,威胁电话一个接一个。2000年10月,许伙桂被司法拘留期间,一个自称“黑仔”的人打电话给主审法官,说有人出资 2万元叫主审法官“收手”,否则后果自负。因故没有得逞后,又找到与主审法官熟悉的朋友,以有事求助为由,将该法官约到四会一家旅馆,随即借口买水果离开片刻。在法官等待期间,警察突然冲进房间要求检查。后经调查发现,当晚法官被约见的地点和时间段,在四会市公安局110值班记录上,赫然写着有人搞毒品交易的报案记录。
2001年1月24日,法庭对原、被告离婚案件恢复审理。2001年11月24日,许伙桂被逮捕,第二年,与他同居并产子的邓梅清也被依法逮捕。四会法院对许伙桂、邓梅清、及许*安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许*安是许伙桂、邓梅清的非婚生儿子。
2002年7月,四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伙桂、邓梅清一案,判处被告人许伙桂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邓梅清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被肇庆中级法院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冼志英诉许伙桂离婚一案也于2003年3月17日恢复诉讼,2003年4月15日,四会法院依法公开作出宣判:准予原告冼志英与被告许伙桂离婚;养女洗永恩由原告携带抚养,原告自愿承担养女的全部抚养费;扣除债务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总值3661236.61元。其中,原告分配额为2196741.97元,被告分配额为1464494.64元;债权总额1566592元,其中:原告分配额为939955.20元,被告分配额为626636.80元;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许伙桂没有上诉。这起因“包二奶”引起的离婚案历时6年,终于划上了句号。
来源:人民网